附子理中汤治疗肠易激综合征(腹泻型)的临床观察
2014-05-05武志娟张志敏张大鹏谢文娟
武志娟 张志敏 张大鹏 谢文娟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 广州 510120)
附子理中汤治疗肠易激综合征(腹泻型)的临床观察
武志娟 张志敏 张大鹏 谢文娟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 广州 510120)
目的观察附子理中汤对肠易激综合征(腹泻型)(IBS-D)辨证属脾肾阳虚者的疗效。方法62例患者随机分为中药组32例,予附子理中汤治疗;西药组30例,予得舒特治疗。疗程均为4周。观察治疗前后各组患者肠道症状及生活质量的变化。结果中药组治疗后症状积分下降,患者的焦虑不安、行为障碍、身体角色、健康担忧、饮食限制、社会反应方面积分均有不同程度改善,西药组在焦虑不安、健康担忧、饮食限制方面有不同程度改善(P<0.05);中药组在焦虑不安、行为障碍、身体角色、健康担忧、饮食限制方面改善程度优于西药组(P<0.05)。4周随访,结果显示治疗组有4例复发或加重,低于对照组的8例(均P<0.05)。结论附子理中汤治疗本类患者疗效确切,在肠道症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两方面都显著优于西药得舒特治疗。
附子理中汤 脾肾阳虚 腹泻型 肠易激综合征
肠易激综合征(IBS)是临床常见的胃肠功能性疾病。调查统计显示,此病约占胃肠道疾病的50%,在普通人群中,大约有25%的女性和20%左右的男性都会至少经历1次IBS;其己逐渐成为困扰人们的胃肠紊乱功能性疾病,虽然功能性疾病本身对患者的生命并没有威胁,但是却严重影响了患者的生存质量。目前尚无理想的治疗方法,多为对症治疗。文献报道初步显示,应用中医药辨证治疗本病有较好的疗效,且有预后好、不良反应少的特点。因此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和关注。笔者临证用附子理中汤为主方治疗本病,发现在提高疗效、减少病症复发、改善生活质量诸方面都有良好的临床意义。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选择 西医诊断标准参照RomeⅢ分类体系的IBS-D诊断标准[1];中医证候诊断标准参照《中医消化病诊疗指南》中关于IBS的中医临床证候标准[2],辨证属脾肾阳虚证。入选前2个月内结肠镜检查无明显异常,B超,血、尿、大便常规,大便培养及生化检查无异常,治疗前1个月未使用任何止泻药及抗菌药;有一定阅读能力可以保证随访;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伴有心肝肾等主要脏器严重病变者、造血系统疾病以及肿瘤等患者;(2)有消化道器质性病变或有影响消化道动力的全身疾病(例如:甲亢、糖尿病、慢性肾功能不全、精神神经系统病变等);(3)有研究所用的相关药物过敏史及严重食物过敏史者;(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1.2 临床资料 所选病例系2010年5月至2011年12月在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门诊的确诊为以腹泻型为主的IBS患者62例。按随机分组法分为中药组和西药组。随机数字由Excel软件生成,随机号装入不透光信封密闭并由专人管理。见表1。两组临床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临床资料比较
1.3 治疗方法 西药组予西医常规处理,匹维溴铵片每次50 mg,每日3次;如腹泻严重加服思密达,每次1包,每日3次。中药组口服附子理中汤方(中药免煎颗粒):党参20 g,白术20 g,干姜6 g,淡附片12 g,炙甘草6 g;如腹泻次数较多者加白蔻仁10 g,补骨脂10 g;纳食差者加枳壳10 g,砂仁3 g。每日1剂,每剂用开水冲成100 mL,每日1次。两组均治疗4周。
1.4 观察方法 治疗前后观察并记录两组各症状变化并进行记分,分别按无、轻、中、重进行记分[3];按文献[4]编制IBS特异性生活质量量表(IBS-QOL),评价患者的生活质量;治疗后随访;治疗前后做血、尿、大便常规及电解质、肝功能、肾功能检查等安全性观察。
1.5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11.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χ2检验、t检验与秩和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两组症状控制情况比较 中药组32例,经治后症状消失32例,症状体征总积分由治疗前的(22.38± 1.60)分降至(4.56±1.50)分。西药组30例,经治后症状消失10例,症状体征总积分由治疗前的(23.20±1.69)分降至(15.60±2.37)分。中药组控制症状的效果优于西药组(P<0.05);两组症状体征积分均明显下降(P<0.01),中药组的下降较西药组更明显(P<0.05)。随访4周,中药组复发4例,西药组复发8例,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IBS-QOL积分比较 见表2。治疗前,两组IBS-QOL各个维度的积分相近(P>0.05)。治疗后,中药组患者的焦虑不安、行为障碍、身体角色、健康担忧、饮食限制、社会反应方面积分均改善(P<0.05),西药组在担忧、饮食限制方面有改善(P<0.05)。中药组在焦虑不安、行为障碍、身体角色、健康担忧、饮食限制、社会反应方面的改善程度优于西药组(P<0.05)。
表2 两组治疗前后IBS-QOL积分比较(分,±s)
表2 两组治疗前后IBS-QOL积分比较(分,±s)
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西药组同期比较,△P<0.05。
组 别 焦虑不安 行为障碍 身体角色 健康担忧 饮食限制 社会反应 性行为 人际关系中药组 治疗前 74.02±6.17 52.58±3.95 76.17±5.37 33.33±8.47 46.09±7.02 62.70±8.77 88.67±9.18 85.42±10.58(n=32) 治疗后 78.52±4.88*△ 60.16±6.49*△ 81.05±4.89*△ 64.06±8.04*△ 55.21±6.94*△ 64.06±6.74△ 89.84±9.75 87.50±11.20西药组 治疗前 73.44±6.24 52.14±3.70 76.88±5.72 35.00±8.30 45.00±7.03 60.63±9.45 87.50±9.85 85.00±9.88(n=30) 治疗后 74.69±5.40 52.50±3.65 77.50±5.85 36.67±9.44 49.17±7.30* 61.25±8.90 88.75±8.90 85.83±9.32
3 讨论
D-IBS因缺乏特异性的理化检查、疗效判定方法,因此症状的改善与否成为主要的疗效判定方式。本观察提示,中药组对患者整体症状的改善情况优于西药组。笔者认为,随着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人们对健康的概念不再是没有疾病,而是躯体、心理及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对于治疗目标也从单纯缓解症状到同时重视症状指标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有研究显示,与器质性疾病或其他功能性疾病者相比,IBS患者的生活质量更差[5]。因此对IBS生活质量进行测评能为判断病情严重程度及评价治疗效果提供依据。
IBS-QOL是Patrick等通过查阅综述文献及对临床IBS患者访谈编制的IBS患者专用量表,包括34个条目(描述过去30日内的状况),共8个维度,即焦虑不安、行为障碍、躯体意念、健康担忧、食物逃避、社会功能、性行为、人际关系。用5个点的线段尺度测量反映患者的生活质量,总积分从0~100,较高积分反映较好的生活质量[4]。王伟岸等在1998年获得授权,将该量表进行汉化和文化调适,发现该量表在我国也有很高的效度和可靠性,对治疗的反应性较好[6-8]。本观察显示在治疗前两组患者的IBS-QOL各项维度症状积分具有可比性。治疗后IBS-QOL各维度积分中药组患者的焦虑不安、行为障碍、身体角色、健康担忧、饮食限制社会反应方面积分均改善,其程度优于西药组。
观察显示,笔者所用中药对患者总体生活质量的改善有积极的作用。附子理中汤配方中虽然疏肝理气,但在患者症状缓解的同时,其紧张情绪和社会行为障碍也有相应的改善。中医学脏腑相关理论指出,肾阳不足,温煦失职,脾气虚弱,则不耐肝之克伐,故此类患者怕冷喜暖,耐夏不耐冬,对环境和周围事物比较敏感,易患外感,且患病易迁延不愈,反复发作。经治疗后,脾肾阳气有所改善,阳气充足,温煦、推动等作用加强,患者精神状态好转,活力增强,社交活动也开始增加,整体生活质量有所改善。因此推测附子理中汤可能通过健脾温肾的作用对患者的整体体质有调整,使先、后天之本功能得到增强,在缓解腹部不适及腹泻症状的同时,体质得到改善,免疫力得到增强,疲倦感及精力都得到整体的提高。
[1]罗马委员会.RomeⅢ标准[J].Gastroenterology,2006,130(5):1459.
[2]李乾构,周学文,单兆伟.中医消化病诊疗指南[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6:90-9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139-143.
[4]Patrick DL,Drossman DA,Frederick IO,et al.Quality of life in persons with irritable bowel syndrome:development and validation of a new measure[J].Dig Dis Sci,1998,43:400-411.
[5]拟健敏.浙江省肠易激综合征的流行病学和患者生活质量研究[J].中华内科杂志,2003,42(l):29.
[6]王伟岸,胡品津.生活质量评价与功能性胃肠病[J].胃肠病学和肝病学杂志,2002,11(4):312-314.
[7]王伟岸,潘国宗,钱家鸣.难治性肠易激综合征的认知治疗[J].中华内科杂志,2002,41(3):156-159.
[8]王伟岸,潘国宗,钱家鸣.小剂量氟西汀治疗难治性肠易激综合征[J].中华消化杂志,2002,22(3):186-187.
R574.4
B
1004-745X(2014)08-1556-02
10.3969/j.issn.1004-745X.2014.08.072
2014-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