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长的不归路
2014-05-05裘力
文/裘力
房管局长的不归路
文/裘力
贪官实录
2014年9月16日,历时一年半之久的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腐败大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张新受贿1.24亿余元,贪污1000多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数千万元损失,被一审判处死缓。张新案成为继贪腐2个多亿的“三多”副市长许迈永后,杭州市最受关注的大案。
国家干部成了“开发商”
现年53岁的张新原是部队的一名转业干部,从杭州市下城区的一个工作人员一直“爬”到了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的位置。早在2012年12月,张新落马的消息就在杭城传开了。消息称,张新数月前已被纪委带走,传其名下有房产20多套,价值以数亿计,多系杭城房产商“上供”,网友称之为杭州“房叔”。这一传闻,在法院的判决中基本得到证实。
办案检察官发现,张新贪腐受贿1亿多元,主要在他担任“处长”这个阶段。张新2002年6月起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处处长,兼市城建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市经济适用房建设中心主任、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委员会副组长。他一手制造了迄今浙江金额最大的保障房贪腐案。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一个“小处长”是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什么手段,在保障房等项目中攫取巨款?
在张新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处处长期间,他安排“小弟”当“白手套”,自己成为“影子开发商”,幕后操纵,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巨额利润。
利用分管权限,在程序细节上做手脚,掺杂私货,这是张新的一招“高棋”。2004年12月至2005年3月,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在自用的西八建地块上自建拆迁安置房,将15%的房屋自留用以引进高级人才。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由张新所在的房开处承担。
审批期间,张新的原同事、后来下海的董一麟(同案处理)约张新到杭州郊外的一家僻静茶楼“吃茶”,董一麟与张新商量,自己购置的杭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自有用地紧邻西八建地块,看张新能否帮忙让自己的这块地也享受自留安置房的优惠政策。张新与董一麟平时被同事称为“铁哥们”,茶过三巡,张新一口答应。不久,张新将董的杭州园林地块并入西八建地块一同申报,使杭州园林地块也享有15%自留安置房源的优惠。两人商定,由董一麟开发该地块并送给张新50%的“利润”。
张新在开发杭州园林地块中未有任何实际投资、未参与实际经营管理。经审计,这一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最终盈利5207万多元,董一麟以该项目“利润”形式送给张新贿赂款2522万多元。当时拿到这么多的钱,张新既喜又惊。他对董一麟说:“老兄,这么大额的钱我能拿吗?万一今后被查怎么办啊?”“张处,你这人平常胆子挺大的,怎么变得小心翼翼啦。这事只有你我两人知道,天知地知,我保证做得滴水不漏。”董一麟的几句话,让张新的担忧迅速化解,取而代之的是贪欲的膨胀。
帮助承建单位中标,收取“开发权”作为回报,是张新捞钱的又一大“发明”。2004年至2006年期间,浙江圣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本岗多次请求张新帮助其所属公司中标承接经济适用房项目。2006年7月,杭州市建委推出九堡经济适用住房地块建设项目,黄本岗又迫不及待地找到张新,要求帮忙并承诺一定重谢。张新安排黄本岗借用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参与九堡项目投标。招投标时,张新利用职权,斗胆采用变更开标时间、修改报价等方式,最终使黄本岗的浙江圣洲公司如意中标九堡项目。
此后,董一麟根据张新安排,以其控制的杭州庆隆园林公司名义,与浙江圣洲公司按照事先的商定签订协议,将九堡项目中一地块送给张新指定的杭州庆隆园林公司独立建设开发,甚至庆隆公司的前期土地开发补偿费都是浙江圣洲公司垫付的。协议还约定,在杭州庆隆园林无法进行开发时,圣洲公司要按照实际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无条件收购此地块。
张新在该政策性项目开发中没有任何资金投入,没有实际参与该项目的正常经营管理,不承担项目开发的任何风险,却非法收受和获取九堡项目的财产收益达到8151万多元。可见,张新受贿的胃口之大。
批个条子就能造成巨额国资流失
保障房属于政府主导的工程,涉及很多程序,“权力之手”在其中起很大的作用。办案人员介绍,从张新在保障房项目中的捞钱手段可以看到,作为建委的一个处长,他的一支笔审批权力含金量非常之大,涉及千家万户的保障房项目,完全成了“唐僧肉”。
2003年至2005年期间,从事工程承包的张祖标多次请求张新为其中标承接经济适用房项目提供帮助。张新在明知其所属企业不符合资质的情况下,先是“指点”张祖标可借用符合资质和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并在开标前告知其报价范围等投标信息,提前向张祖标泄密。
2005年5月10日,张祖标中标丁桥兰苑项目。而后,张新又违规同意张祖标成立杭州越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接项目。此后,在经过张新一番“冠冕堂皇”的审核后,杭州市建委向杭州越峰公司核发了资质证书。张新先后向张祖标索取财物共计435万元。
因实质上缺乏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杭州越峰公司在资金、施工等方面管理混乱,其间,张祖标又将项目转给他人实际控制。2008年起,丁桥兰苑项目基本停工,无法按期交付,造成一副烂摊子,引发广大业主的不满。至案发前,此项目资金缺口达4866万余元。由资产过户拍卖所产生的土地增值税,给杭州市安居中心造成损失2000余万元。而杭州越峰公司尚欠银行贷款本金5500万元,拖欠营业税等税费2502万元。
张新担任杭州市建委房开处处长期间,主管资产调拨、资金管理等,批个条子,就能让巨额国资流失。检察机关指控,他采用侵吞、骗取等手段单独或伙同董一麟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000多万元。
2006年下半年,张新从安居中心上报审批调拨的拆迁安置房商铺房源中,“瞄上”文三西路嘉绿文苑商铺。他利用职务便利,让董一麟以其控制的杭州庆隆园林公司获取购买资格,向安居中心低价购买文三西路嘉绿文苑商铺2000平方米,用于所谓“翠苑拆迁安置”。以签订合同日为基准,该四间商铺的评估总价为3700多万元,张新和董一麟购买四间商铺,低于市场价1000多万元。此外,2007年6月,张新为杭州某公司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谋取利益,收受该公司董事长所送港币500余万元。
2008年4月,一路腐败的张新却升任杭州市房管局副局长,分管保障房建设。2009年10月,又兼任杭州市经济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2010年4月全国房地产调控后,保障房建设成为地方政府一大考核目标,杭州亦开始推行大规模保障房建设。在此背景下,张新可谓“位低权重”。由于杭州的保障房建设成绩还比较突出,作为主管官员,张新还多次代表杭州作典型发言。如2011年7月17日,首届中国城市保障性住房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张新在论坛上作专题发言,介绍杭州经验。而事实是,杭州的经济适用房质量问题频出,杭州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九堡蓝桥名苑小区、杭州瑞立辰秀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丁桥辰秀嘉园小区等,就多次因质量问题遭到投诉,被媒体曝光。
房管处长成“小许三多”
2012年7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新在办公室突然被杭州市纪委带走,再未回单位上班。几乎与此同时,张新的妻子、杭州市下城区天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立亦被纪委带走。同年10月,张新妻子被免去天水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职务;12月初,张新被免去杭州市房管局党委委员、房管局副局长职务。有消息称,张新曾将某保障房项目运作给一位小兄弟开发,后此开发商卷款跑路,有领导震怒,批示严查,张新因故落马。
张新的升迁路线,一直是在城建系统,而城建系统一向以油水丰富著称,张新在此滚浸10多年,此番落马并不让人意外,但其贪腐数额之巨大,在当时仍令许多人惊诧不已。
这是有着杭城“许三多”之称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落马后,杭州又一位重量级官员因“房”落马。相比正厅级的许迈永,张新仅是正处级干部,但有知情者透露,张新在房子、钱财、女人方面,可能都不比许迈永逊色。杭州地产圈人士戏称张新为“小许三多”,亦有人奉上雅号“张三丰”。与张新工作接触过的有关人士称:“张新这个人能力强,胆子大,为人豪爽,做工作亦较有激情,又很会巴结领导。在开会讲话时他嘴上常挂着一句话:‘我们是人民的儿子,我们一定要为人民服务好。’但想不到他的内心竟如此肮脏与贪婪!”
在纪委“双规”期间,张新的思想斗争十分激烈。先是装哑巴,咬紧牙关,他深知自己贪污受贿了这么多钱,一旦说出来,后果不堪设想。哪知,纪委对他的腐败行为已了如指掌,张新对天一声长叹,索性来了个“竹筒倒豆子”爽快交代……在看守所里,身陷囹圄的张新曾懊恼悔恨地说,我当时真傻,要这么多钱干啥呢?现在面临的是死亡,这个钱还有屁用!当看守所的民警问他:“那你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是该死的侥幸心理作怪,那该死的侥幸心理啊……我指望那些保护伞,岂知保护伞比我倒得还快……”张新喃喃自语,低下头神情沮丧。
2013年11月20日,杭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原副局长张新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贪污,被告人董一麟涉嫌贪污、抽逃出资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新自1997年12月起,在先后担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单位相关领导职务期间,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和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24亿余元;在收受请托人张某贿赂的同时,明知其所属企业不符合资质,滥用职权同意由张某实际控制的杭州某房产公司承接某经济适用房项目,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侵占、骗取等手段单独或伙同被告人董一麟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053万余元,其中被告人董一麟共同参与贪污1050余万元。
检察官表示,张新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理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杭州历年查处的贪腐犯罪案中实属罕见。
庭审中,被告人、辩护人分别就涉嫌犯罪的相关情节、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和陈述。当天参加旁听的10多家媒体和数百名观众对张新贪污受贿数额之巨都感到非常吃惊,欷歔不已:“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处长,这个人胆子也太大了!受贿贪污1亿多元,简直无法无天,他不要命了啊……”“杭城又出了一个‘许三多’!”两被告人亲属听着众人的指责,感到无地自容,纷纷掩面而泣。因案情重大,法院当日没有宣判。
斩断伸向保障房的“黑手”
2014年9月16日,杭州市中院对万众瞩目的张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张新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张新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的董一麟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同时,判决还对扣押、查封的财物依法作出处理。
这份判决书,法官读了足足有40分钟,可见其涉案情节之严重和复杂。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说,从浙江近年来查处的处长腐败案来看,工程建设是最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竞争激烈,“要投标先投钱”成了某种潜规则。想中标,除了比技术设备、质量、信誉、资质和价格外,还要比人际关系。为了获取这张行业入场券,有些承建方不惜代价,四处钻营,个别领导干部不惜将权力商品化、私利化。
办案检察官介绍,时下许多人都关注高价的商品房,而认为保障房乏利可图,对建设环节的监督“神经”不够紧绷。像张新案中的项目,只有出现无法交房的问题,引发群众强烈不满才可能被揭开盖子。
张新担任杭州市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长达10多年,在多年犯案的同时还得到了提拔,案发前被提升为市房管局副局长。事实上,张新暴露的问题并非没人察觉,早已有人举报张新,但遗憾的是,据纪检司法调查,由于张新贿赂了有关部门领导(另案处理,已被判刑),遇到问题,有人立即打招呼,或设置调查障碍,从而使张新一再化险为夷。
相关专家指出,张新案暴露出现有的保障房建设领域中,行政审批等政府权力的制约、监督还存在很大的漏洞,在加大监察惩处力度的同时,需要进一步从制度上健全、完善权力监管、制衡机制,斩断伸向保障房的“黑手”。据悉,目前的杭州保障房建设力推品牌企业代建模式,保障房基本都由绿城、滨江等品牌开发商代建,开发商收取3%~5%的代建费,在这种模式下,官员贪腐的可能性较小。
目前,我国正面临城镇化浪潮和大批量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其中蕴含巨量的资金投入,存在大量寻租空间。以此案为鉴,需谨防从“跑钱”“跑项目”到具体操盘过程中的一系列“暗通款曲”“上下其手”。张新作为一个处(局)级干部能拥有这么多房产并涉贪金额巨大,与杭州一直领先全国的高房价密切相关。虽然是二线城市,但杭州的房价一直与北京、上海不相上下,市区普通公寓的价格动辄数百万元。而一些在位者坐拥多套豪宅,在杭州地产圈并不是秘密。张新之后,但愿不要再看到杭州下一个落马的“房叔”!
(文中除犯罪嫌疑人外为化名)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