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和奥巴马的女儿做同学
2014-05-02张无名编辑王楠供图CFP张无名
特约撰稿_张无名 编辑_王楠 供图_CFP 张无名
怎样和奥巴马的女儿做同学
特约撰稿_张无名 编辑_王楠 供图_CFP 张无名
给访华的米歇尔赠送礼物,只是张无名一个细微的人生插曲。作为一位成绩并非顶尖的高中生,如何锻造出与美国总统女儿成为同学的机会,才是解读其强悍的最佳注脚。
米歇尔与彭丽媛一起参观北师大二附中,随行的还有米歇尔的两个女儿。
交换留学,成绩跌落后的意外收获
由于爷爷奶奶家在北师大,我从出生到现在的生活圈一直都在北师大周围。从北师大实验幼儿园、北师大实验小学,到后来的三帆中学、北师大二附中,这一片不算大的地方承载了我所有的记忆。最近常常和朋友调侃说,若当年没有选择出国交换生,我也许就会参加高考报个北师大,这样我的人生就完整了。然而就在这短短两年,我的世界就从北师大这一亩三分地,跨越到了美国首都华盛顿,再到即将前往的北卡杜勒姆。
记得小时候妈妈每次问我以后想上什么大学的时候,我都不假思索地说哈佛。然而懂事以后出国留学我却从来都没有想过,上高中以后也一直是一个纯粹的高考党,为了心中的北清梦奋斗 着。
但同时,心里想的跟实际的并不完全吻合。与高考党同时出现在我身上的,就是成天玩。在高二上学期,我的学习成绩从年级30跌出了前100,也就在这不久之后,便有了“西德维尔交换生项目(Sidwell Friends School)”开始选拔的消息。这是全美著名私立高中之一,也是许多美国政要子女的首选,包括奥巴马的两个女儿。
北师大二附中与西德威尔友谊中学的交换项目已开展30年,每年两名中国高中生名额,一名来自北师大二附中,另一名来自复旦大学附属中学。从未想过出国这件事竟让我如此纠结,毕竟在一个很小的生活圈中生活了这么多年,我没想过跳出去这个圈子会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离开亲友会怎样,我未来会怎么样,会向什么方向发展。一切都变得迷茫了起来。
碰巧那天放学时路过数学组,便跟数学老师聊了起来,她建议我回家心平气和地拿出一张纸,按照重要性的顺序,在左边写上所有留下来的理由,在右边写下所有出国的理由,然后挨个对比。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挣扎的一周,最终经过一番斟酌我还是决定放手一搏申请了这个项目。经过几个小时的面试,我最终幸运地脱颖而出拿到了这个宝贵的交换生名额。后来听老师说,我之所以被选上,是因为我热情开朗阳光的性格以及几项突出的特长和社会活动,学校认为我能够融入美国的文化,起到一个交换生应起的作用。
融入新环境 脸皮必须厚
我在去华盛顿之前的暑假参加了一次托福考试,带着区区85分的成绩以及满脑子的未知,只身飞往美国。其实无知有时候真的是福,它让我能够以一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心态面对一个全新的世界,面对一系列挑战时我不会去惧怕犯错误。
第一次去学校见到我的advisor时,他便跟我说我可能会在几周内遇到“文化冲击(culture shock)”,这是来到一个全新的环境后磨合期经常会遇到的挫折。然而现在回想起来,我的这一年在全新的环境下更像是无缝对接,感觉一下子就融入到了新的世界当中。对我而言,融入窍门就是厚脸皮一点,做一只快乐的屌丝,不要过于担心别人的看法。比如我的同学们起初觉得我在说“what?”的时候语气很夸张搞笑,于是屌丝的我从此便故意说得更夸张更搞笑,从那以后同学们就打消了顾虑,开始随意开我的玩笑,我也开始吐槽他们进行回击,就这样关系一下子就拉近了很多。
在开学前我参加了足球试训,由于错过了一队的试训,只能来到二队。多年来积累的球技终于派上了用场,我成为了队内的绝对核心,一年内登上射手榜和助攻榜的榜首,并带领球队取得了10胜3负1平的成绩。场上的时候,队友喜欢拉着长音管我叫Wuuuuuuuuu,他们觉得这个发音朗朗上口并且很霸气。最令人难忘的当属整个赛季的最后一场比赛,也就是我在Sidwell的最后一场足球赛,也许是上天眷顾,我在这极具纪念意义的比赛中独中三元,这消息也让我第二天在Sidwell小火了一把,从此我便有了新外号“Wu-sanity(类似林书豪当年Linsanity林疯狂的感觉)”。
交换生的一年我最大的特点就是尝试各种新鲜事物。我加入了“Boy Scouts(美国童子军)”,这个群体有从12到18岁的来自各个学校各个阶层的美国青少年,而我这样一个中国面孔出现在这样一个群体中是史无前例的。通过每周的例会,周末的爬山野营等活动和这些孩子们相处,我了解到了美国的一些深层的多元文化。在学校我加入了“Outing Club(户外运动社)”,在春假的时候我跟随社团一起去了拉斯维加斯附近的沙漠,进行野营、泛舟、攀岩等活动。印象最深的是在沙漠里有一次攀岩脚一滑差点掉了下来,把两只手直接拍到石壁上,顿时鲜血淋淋,至今仍留下多处伤疤。
当时的我缠了几下绷带便继续和同学们一起说说笑笑往上爬,完全顾不上疼。现在看这些伤疤,想起的也不是疼痛,而是那段无比快乐的回忆。此外我还加入了数学社,参加AMC比赛获得了华盛顿第一;加入室内乐团,多次在校内演出二重奏;加入动物保护社团,为保护黑熊筹集善款……在我临走的时候,学生处主任跟我说:“你可能不是历年所有中国交换生中学习成绩最好的,但你一定是最享受这一年生活 的。”
与奥巴马的女儿做同学
接待米歇尔后,作为美国“第一女儿”的同学,大家经常问我关于她们的事。关于奥巴马的两位女儿Sasha和Malia,小女儿Sasha在初中部了解不多,而大女儿在高中部,天天都会见面。虽然我与Malia没有共同的课,但是全校一共只有400人,于是几乎每两个人都彼此认识。从我的角度来看,Malia与其他同学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从不自恃清高,而是很开朗很随和,在学校过着与其他学生一样的生活。她极其擅长网球,9年级就进入了学校一队,也会参加朋友的party,也会有男生请她去参加舞会。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周围总会跟着两个保镖吧,毕竟还是要保证她的人身安全。有一次米歇尔去参加家长会,学校周围也不过就是多了几辆警车罢了,她就跟其他家长一样进出教室。以我寄宿家庭的话来说,奥巴马一家是那种“不把自己看得很重要很严肃”的一家 子。
我是在米歇尔一家人来二附的前一天才确定下来要负责送礼物,作为一名二附在校生还是倍感荣幸。当天米歇尔一行人的排场和在西德维尔时的确是天壤之别,车队和安保阵容都极其庞大。两位第一夫人走在一起,彭阿姨一直是端庄典雅的姿态,很有气质。而米歇尔一家则像往常一样,很随性,大众化而亲 民。
在她们一行人即将离开校园时,我才见到Malia并给她了一只“二附熊”。起初她并没有注意看我,两眼都盯着熊,简单的说了句“Hi”。等她再一抬头的时候就认出了我,立刻就说“Oh,hey!”然后给了我一个热情的拥抱。我们简单寒暄了几句,我调侃了一下她的个头又长高了,然后聊了聊西德维尔的情况。米歇尔在一旁看见我们俩聊天,也凑过来问我是不是交换生,还问起了我的寄宿家庭是谁。
把寄宿家庭变成真正的家人
寄宿家庭绝对是一年交换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早在我来美国之前,我的寄宿家庭就通过email告诉我他们是一个“crazy family”。与他们生活的这一年,确实证实了这一说 法。
寄宿家庭的爸爸Brian本科伯克利大学毕业,妈妈Merry本科哈佛毕业,两人一同考进了斯坦福的法学院并在那里相识,毕业后成为了律师,爸爸是华盛顿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家里有三个孩子,大儿子Eric 19岁,在我去的那年正好在北京语言大学进行gap year的学习,女儿Laura 16岁,在西德维尔上10年级,小儿子Mark 9岁,在小学上五年级,一家人都充满了能量,每个周末都有看棒球、戏剧、电影、爬山、跑步等各种活动。而我的性格和他们家人很相符,于是很快就变得很亲近。他们认为我最与众不同的一点就是很open,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也敢于去尝试新鲜事物。
Brian是一个很喜欢谈论政治的人,但是他们之前接触的一些中国学生每次在谈到政治话题的时候都会感到不舒服,所以Merry在我入住以前就警告Brian不要跟我谈任何政治话题,于是开始几天可以看出来真的把Brian憋坏了。而从我的角度出发,我认为交换生的价值就在于文化的交流,政治也属于文化的一部分,两个国家都有各自的优势,也有各自的弊端,想要增进我对美国的了解,也让他们了解一个更真实的中国,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开口。他们慢慢地发现我并不避讳这些话题,便开始放下心来跟我侃侃而谈。有时候的确会有观点的分歧,然而正是这些观点的碰撞让我们彼此之间都对两国有了更深的了解。
平时在家的时候我经常扮演大厨的角色。他们最喜欢吃饺子,有一次他们有一位厨师朋友要来家里做客,他们想了很久也想不出做什么才能显得高端洋气上档次一些,于是便请我包饺子。结果当天下午全家人都去看戏剧,把我一个人扔家里准备了仨小时饺子。旁人看来可能会觉得这家人怎么对我这么差劲,而在我看来,他们是真把我当家人了,而不再只是个客人。
张无名(左三)与美国杜克大学足球队队友合影。
平时“攒人品”关键时候靠得住
在美国,我的考试成绩一直以来是我的心头痛,美国的学业压力以及丰富的课余活动让我没有完整的时间去准备考试。第一次考SAT是在三月份裸考,1950分,其实还算满意,之后准备了两个月,想要第二次冲击2200,结果出成绩之后才1960,阅读还比第一次低了30分。按寄宿家庭的观点,我这就是真实水平,没什么必要去考第三次,因为大多数美国学生SAT都是裸考,但是他们的确不了解中国学生准备考试的能力。经过一个暑假的奋战,我在10月考出了2180这样一个不高不低的分 数。
当时便面临着选校的问题,ED申请是一个机会,很多学校ED的录取率都有极大优势。于是我的矛盾就在于是用这样一个分数去申请ED,还是等12月再考一次,分数高一些申请会更好。当时犹豫再三,还是决定了ED申请杜克大学。我觉得选校就像找对象,RD选校是找女朋友,可以广撒网捞大鱼,ED选校就像是求婚,一定要是真爱才行,不然会遗憾终生,而EA则更像是参差不齐的备胎。生性专一的我便选择了求婚,求婚对象除了要是真爱以外,另一点就是要match。杜克大学有着高质量的学术环境,然而却并非学霸聚集地,它有着全国闻名的球队,俗称大体校。
我在一次数学比赛中恰好参观过杜克大学,校园中活跃的气氛让我瞬间很有归属感。这样一个各方面都和我很合拍的求婚对象我自然是不会放过。现在所有学校的结果出来了,除了杜克大学以外,我在EA被Umichigan、Case Western Reserve录取,RD被Berkeley、UCLA录取,申请的所有大学全部拿到了offer之后,我妈妈便问我是不是后悔当初应该RD冲击一下更好的学校,因为当时12月份我的SAT成绩达到了2270这一比较理想的分数。我给出的答案是不后悔,我觉得衡量一个大学好坏应该是因人而异的,适合自己的大学永远都是最好的,也就是好心的杜克会收留我,冲击所谓“排名更高”的大学首先很难会拿到offer,其次即使拿到了offer也并不一定能够很快乐地度过四年时光,不一定能够有同等的收获。
回顾整个申请季,我承认分数的确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也的确花了很大的精力在分数上,但是分数真的并不是一切,只能说是一个基础,达到了一定分数以后,美国大学的录取官并不会因为你比别人高那么几十分就认为你更优秀,这也就是中美教育体制中最大的区别。而在这种时候,其他的申请材料就显得尤为重要。
文书的写作我认为就是最重要的材料之一,而写作的内容很多时候会是你成长过程中不经意间干过的事,或者蹦出的想法。以我的PS为例,我所选的题材就是我在春假的时候去沙漠里攀岩时的经历,并结合了我在美国童子军的感受以及对于小提琴音乐的理解,突出的是我敢于尝试人生的无限可能。而这些事,在当时我做的时候,绝对没有想过这些是为了以后写文书申请材料做准备,而只是单纯的凭着兴趣去做,然而日后却会派上很大的用场。我喜欢把这个过程叫做“攒人品”,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在关键时候能够成就一件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