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查谁保护了倪发科?
2014-04-29殷国安
中央纪委查实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的受贿问题。接受调查时,倪发科曾抱怨:“如果组织上早提醒或早处理我两年,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
贪官被查后发出抱怨的情况并不少,但像倪发科这样抱怨组织上查处迟了的,还是有点新鲜感。
一方面,倪发科承认自己的腐败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这是真话。比如,倪发科先后收受安徽省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吉立昌所送的玉石,价值在500万元以上,倪发科为吉立昌所谋取的利益应该在数千万元。
另一方面,倪发科也知道自己其实早就可能被查处。这也是真的。1998年5月,倪发科任芜湖市市委副书记时,“人造”满仓粮食欺骗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就应该出事,但还得到提拔;2004年开始,原皖西宾馆员工通过各种途径对倪发科进行举报,并把材料送至了中纪委,但没有扳倒倪发科;2012年7月,倪发科得知可能被调查,将部分玉石还给了吉立昌,两个月后以为调查停止了,不仅收回了之前退的玉石,而且又顺手收了3块大的玉石。但这些“风波”都被倪发科躲过了。
倪发科为什么历次风险都能平安度过?这应该有个答案。查一查是谁保住了倪发科,查一查他又为什么要保倪发科?是自己和腐败分子有牵连,还是错误理解了党的干部政策?
不过,比查清“谁保护了倪发科”更重要的是,他为什么能保护倪发科?这才是反腐败的关键问题。这牵涉到一个根本问题:到底是制度反腐,还是权力反腐?如果反腐败靠的是制度,那么,任何人只要被举报了,就一查到底,违法必究;如果是权力反腐,腐败反不反,是由权力者决定的。某个权威决心反腐,就能掀起反腐高潮;某个领导不想反腐,他就能决定某个案子不查不办,甚至包庇纵容腐败也很容易做到。在这样的体制下,要保护某个腐败分子,只是一句话的事儿。
反腐败的出路在于法治反腐。人们希望的是,当一个腐败分子被举报了,全中国没有任何一个权力者可以“保护”。这样的反腐败才是彻底的。
(摘自《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