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妞中国寻爱记
2014-04-29尼基·亚伦
国际化大潮流下,跨国恋爱似已司空见惯。时至今日,老外与中国人构成的情侣身影已不鲜见。但一眼望去,大多是洋男配国女的组合,“保守”的中国男性似乎并不怎么受到金发碧眼的洋女郎的青睐。6年前,来自英国的尼基·亚伦搬到北京生活,她满世界地寻觅另一半却未能如愿。下面的故事就讲述亚伦的异国寻爱之旅。
北京的生活让人舒心,尤其是神秘的东方文化和晦涩难懂的语言更令人兴奋着迷。但在择偶问题上北京似乎并不是什么爱情圣地,无论你有多么漂亮、聪慧、能干、活泼,那个他却总是“千呼万唤不出来”。所以一过30岁,我就加入了所谓的“剩女”一族,同时也放弃了对爱情的寻觅,“苦待深闺”默默地等待……
令人纳闷的是,在北京,条件平平的外国男子都能轻易赢得中国漂亮女孩的芳心,或许是丹尼尔·克雷格(“现任”詹姆斯·邦德)的形象太过深入中国人心了吧。因此,大街上随处可见自命不凡的外籍男子和小鸟依人的中国女孩手挽手卿卿我我。说老实话,那些女孩实在是太迷人了,温柔可爱,娇滴滴的像个公主,她们只要轻轻蹙眉,万千男人的心都会化了。我呢,一皱眉,东施效颦。
此情此景,让我们这些大嚼烤鸭、窝在家里看《唐顿庄园》盗版光碟,不顾形象的外籍女人怎么办?当然,只要有男人靠近,我们会抓住一切机会展现自己浪漫柔情的一面。我曾和一个穿白袜子的瑞典男人有过两次约会,他的白袜子都漫过小腿了,而且还滔滔不绝大谈特谈他的前中国女友。虽然有点讨厌,但我还是给了他第二次见面的机会。我还和一个纽约人约会过,他向我吹嘘他的一本册子,里面记录了所有和他睡过的女人的名字,他还给那些女人打分。最可悲的是,我居然和他见了三次。
一次次悲惨的“相亲”经历使我彻底对那些被中国女孩哄到天上的外籍男人伤了心,于是,我决定另辟蹊径,转投到与中国男人约会的阵营中。因为大多数西方女性并不乐意找中国男人当男友,这其中多有这样的偏见:他们十分传统,还有些娘娘腔(他们爱拎包,多崇拜西城男孩这样的乐队),而且这种中西合璧难以逾越中西文化差异的鸿沟。
虽然下定决心,并且认为中西文化差异反而能让两性关系更加有趣,但我也并不是来者不拒,我对男人的品味有自己独特的要求。十岁出头时,我并没有像其他女孩那样痴痴对着“后街男孩”里尼克的海报沉溺陶醉,反而对《红矮星号》李斯特(克雷格·查尔斯饰)情有独钟。十几岁时,我的朋友们狂爱那些足球小子,可我独爱长头发的男人。那段时期, 朋友们都叫我“怪癖人”。到了北京我才发现,中国男人刚好迎合了我的“怪癖”。他们不符合西方传统意义的审美,对我来说,他们带给我的更多的是冒险、不安现状、叛逆不羁。在中国期间,我交过两任中国男友,第二任甚至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在和中国男友恋爱的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包括这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中国人的生活和价值观。多亏了这段感情经历,我学会了说普通话和包饺子。顺便提一下,我包饺子的熟练程度可媲美谭荣辉(华裔名厨,曾获英女王嘉奖)。我还学会了中国人为人处事的宝典。比如和老板吃饭,一定要常给老板斟茶倒水;想最快速地给别人留个好印象,一定要问候是否吃饭;要多送小礼物,抢着买单;对了,最重要的是承认中国人发明了一切。看来,“和外国人谈恋爱是了解他们国家的最快途径”的经验诚不欺我啊。
恋爱很甜蜜,现实很残酷。作为老外的我虽然很享受中国男人的温柔和中国家庭的温馨,但是也许是因为文化上的差异,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导致我最终又不得不与他们失之交臂。例如,虽然我很尊敬男友的妈妈,但她过于强势。她会每天给儿子打几通电话说些可有可无的叮嘱,什么外面太冷多穿点儿,记得多喝水呀,有没有头疼脑热诸如此类。
在我看来,这已远远超越了相夫教子的范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溺爱。这催化了中国的“小皇帝”现象。父母将孩子捧在掌心,想尽一切办法,哪怕砸锅卖铁也要满足孩子的无理要求。虽然我很欣赏母子之间的亲密情感,但作为有独立人格的男人,愣是让自己的母亲在自己的恋爱关系上横插一杠子,这让人无法忍受。我的一些中国闺蜜也经常向我抱怨婆婆难缠——婆婆们很是妒忌儿媳能抓住自己儿子的心。有这样一个笑话:女人永远不要傻到去问老公如果自己和婆婆都掉进河里,要先救谁。这些女人们都清楚,成为一个男人心目中的唯一,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成为那个男人的妈妈。
除了看不懂的婆媳关系,一些日常琐事的积累也是导致关系破灭的主要原因。比如中国男人对西方女人的看法(他们一般认为西方女人都超重、爱挑衅、头脑简单),还有我对他个人习惯上消磨殆尽的耐心(刷牙时嗓子干呕的声音——这好像是当地人普遍的习惯,或者脏衣服不洗只是晒一晒或放几天然后接着穿)。
此外,个人卫生和餐桌礼仪上的差异也是导致我失败的关键因素。刚到北京时,看到人们嘴里塞满了食物大声交谈,蹲在厕所里聊些家长里短,我都感觉难以接受,但最终也慢慢习惯。可是看到我心爱的他,把脸埋在碗里,离我只有半尺之遥,嗖嗖地吃着面条,汤汁四溅……在现实面前,我的一片激情碎了一地。
在北京6年的时间里,我的语言早已是中英混杂,我也习惯了每周拔次火罐,看上去像背上停满了宇宙小飞船,同时茶水不离手,走哪儿带哪儿。在西方人眼里,这些都难以接受。不过,就我个人而言,中西文化再不同,在对舒适的追求上还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我不仅在中国是老外,在自己的家乡,恐怕也是老外了。我们想拥有一份特别的生活,所以才会收拾行囊,勇敢选择中国这样一个谜一样的国家。我从不后悔我经历的任何事情,所以我会依旧穿着人字拖徜徉在北京街头,当然更重要的是,我还要继续我的寻爱之旅……
[译自英国《每日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