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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和鸡蛋花

2014-04-29余云

上海文学 2014年1期
关键词:鸡蛋花毛姆雨林

余云

好友译给我一首泰戈尔的诗《鸡蛋花》,以花写母子之情,美极了:

妈妈,为了闹着玩,如果我变成一朵鸡蛋花,长在高枝,在风中摇晃着大笑,在新发的叶中跳舞,您会认识我吗?/您叫:“宝贝你在哪儿?”我会静静地偷笑。/您洗完澡,湿漉漉头发披在肩上,走过鸡蛋花树荫到小院去祈祷,您将留意到花香,但不知香自何来。/午餐后,您坐在窗边读《摩罗衍那》,树影摇曳在您发上和膝头,我把我小小的影子映在您念的那页……

鸡蛋花学名缅栀花,别称鸡蛋花、印度素馨、鹿角树、番仔花、番花、大季花、蛋黄花,属夹竹桃科缅栀属植物之一,全球约有五十种。它原产西印度群岛、中美洲、南美洲的墨西哥,现广泛栽植于热带及亚热带地区。

我喜欢鸡蛋花,夹竹桃科特有的五花瓣螺旋状散开,厚实却不浓香刺鼻,滞厚的香气闻着人心踏实。除了黄蕊白瓣,花瓣稍尖细的粉红绯红鸡蛋花艳丽喜人,簇拥枝端像调皮的指舞高手。据说也有稀罕的黄色鸡蛋花,至今无缘得见。

鸡蛋花是热带之花。佛国老挝以鸡蛋花为国花。当你沿着石阶一步一步迈向佛殿,两旁总有素白鸡蛋花树夹道。也是佛国的斯里兰卡,鸡蛋花是祭拜神灵时必备的圣洁花朵,也是家家户户门前或寺庙旁必植的花树。有人描述东南亚另一佛国泰国华欣的王族夏宫:王宫高高在上,脚下被一大片老鸡蛋花树包围,枝叶间点缀无数黄色鸡蛋花,猴群在其间生活。

在东南亚,很多度假酒店用鸡蛋花营造天堂幻觉。新加坡莱佛士酒店大门一侧,整排浓密的鸡蛋花树有多少年了?当年毛姆天天坐在套房外鸡蛋花下写小说。圣淘沙百富酒店,从敞开式咖啡座透过环绕泳池的鸡蛋花树望出去,不远处的南中国海在满枝花簇间迷离闪烁。酒店内还有一株鸡蛋花树独立于水池中央,象牙色骨朵随风轻坠,水面如荡漾一枚枚细小白船。有次来到中爪哇日惹的凯悦酒店,在大堂办手续时不经意回头,惊鸿一瞥至今难忘:大花园中满目鸡蛋花树,天堂也不会更美了。

朋友说到了大溪地的高更爱鸡蛋花,是因土著女人簪朵鸡蛋花,大气淋漓野性十足。鸡蛋花也是最峇厘的意象。“南洋画派”先驱钟四宾、刘抗画岛上窈窕女子,耳廓边发髻上常插朵白或红的鸡蛋花。不久前去世的新加坡画家邓尔昌画过一幅峇厘岛男孩,地上尽是飘落的鸡蛋花瓣。

鸡蛋花显然与天堂、圣境、世外桃源的意象有关。然而在另一种民间叙述里,它却是与死亡相连的隐喻。

鸡蛋花来到东南亚,大约最早被马来人种在坟场里,华巫混处的岛上,慢慢演变出华人的诡异“迷信”?乡村的大人不让小孩捡拾鸡蛋花,怕会连同“不洁之物”一起带回家。还时有嗅到鸡蛋花幽香,会发生连串怪事的奇闻。暗夜行路,若飘来茉莉和鸡蛋花香,人们会惊惧身后跟上了女鬼。流传最广的是,常用来装饰葬礼花圈的鸡蛋花香气浓郁特别,很受阴魂垂青,夜里花树下常有白色影子徘徊。

然而我见有个作家这么写少时的坟场探险:“我抬起头,无意间望见月光笼罩着一棵完全光秃的枯树,仿佛有淡如雾的白影闪过……尽管鸡蛋花树在马来人看来和鬼仔‘Pontianak有关,但我没有太多畏惧,心中反而平静。也许,我宁愿相信白影是马来神话中的仙女‘Bidadari,据说她们经常在花丛中出现。也正因为仙女,这里才会被命名为比达达利坟场。”

把鬼魂当成仙女,死亡也不可怕了。

“墓园里常年开着芬芳的鸡蛋花,有洁白的花瓣、淡淡的黄心。可当地人都把鸡蛋花叫做高更花,他们说,高更很喜欢这淡淡香味久久不散的花儿,在高更墓四周,都是一树一树沉甸甸的鸡蛋花,落满了墓前。总有人轻轻地来,默默地抹去尘埃,捡起新鲜的鸡蛋花放在他的墓碑上……偶尔,会有几个年轻土著女孩子在墓前,静静地坐下来,轻轻唱着莫名的歌曲……从高更墓望出去,抹香鲸一般的阿纳克荒岛依旧在沉睡,叛徒湾里依旧蔚蓝入梦,到处都是鸡蛋花的香味,高更最后的大溪地,就在這里了。”

这是一个华人对南太平洋希瓦欧阿岛上高更墓园的描述。“高更花”,真喜欢这说法。一生坎坷的天才画家最终在比普罗旺斯更灿烂的阳光下,弥漫的鸡蛋花香里安息,也仿如在天堂了。

像毛姆一样,我也坐在鸡蛋花下读书,读欧大旭《和谐丝庄》的男女主人公第一次在鸡蛋花下亲吻;读张爱玲在《连环套》里写:“勾肩搭背走过一棵蛋黄花树——那蛋黄花白瓣黄心,酷肖削了壳的鸡子,以此得名——霓喜见一朵采一朵,聚了一大把,顺手便向草窠里一抛。”霓喜是对现实生活没把握的女人,抓紧一切机会展示自身魅力,却只让人感到她的焦躁不耐烦——有香港经验的张爱玲写过众多南国植物,在她犀利目光下,姹紫嫣红背后依旧是苍凉人生底色。

比起花朵,更喜欢的其实是鸡蛋花树。不是街口常见的矮种树,而是高大苍劲的老树,灰绿色枝桠像虬曲的鹿角,也似乐器的弓弦,彼此交错如画。狮城的登布西山还叫做东陵货栈那时,偶与三两友人坐在一处回廊,雨夜,大盆景般的老树迷蒙成剪影,白花整朵地纷纷飘坠,空气里花香越来越潮湿馥郁……

原非喜欢花花草草的人,真是鸡蛋花香蛊惑了我,让我在南洋停留至今?

新加坡作家袁见在上海出版的小说集《天请问》惊艳当地文学评论家,但分为六辑的十五篇历史小说,被归入“雨林边”的中篇《雨林无咒》和短篇《潮水犹知日两回,人生长别离》,未见论及。后者在当年福建人下南洋的背景上演绎造化弄人故事,前者叙述东南亚古国室利佛逝王子巴勒普川的成长史。袁见的文字公认潇洒细腻想像力丰沛,但读《雨林无咒》,尤叫人心喜。

她写无数禽鸟、昆虫、植物、动物栖息的爪哇岛雨林:“白昼,日光在成荫的绿叶中闪烁。夜晚,月光阴晴圆缺不懈地变换,为雨林投下无限奥秘的幻影。来去无踪穿梭的云雾,为它布下飘渺幽浮的气氛。大多数的栖息者喜好疯狂的夜生活,它们尽情嘶吼,通宵劲舞……”

她写耸立雨林间的婆罗浮屠的仪式:“霎时之间,曼荼罗的每一层都亮起了光明,整个曼荼罗变成了巨型的发光体,雨林顿时有如白昼,鸟儿也开始鸣唱,各色各样的花朵似雨点般地从天上落下。曼荼罗的顶层,似染上番红花的艳黄,这艳黄似流水般地往下流动。空气中添加了‘嗡!嗡!和‘锡!锡!的声音。待艳黄流近了,见到一队队着黄袍的僧侣,双唇分合‘嗡!嗡!地颂经,左手拿着净瓶,右手摇着锡杖,锡杖上每一股相套的圆环,相互冲击,发出‘锡!锡!声,为乐声配音……”

视觉效果强烈的画面不仅有色、有声且流动不息,甚至似可闻到气味。难怪朋友读罢《雨林无咒》,给了一字评语:妖!

曾经很喜欢也在狮岛流连过的中国“80后”作家张悦然的一段文字,描摹热带雨林里彼此攀附共生的树:两棵依偎着的树,树叶接连,在同一道屏风下朝暮相对,可它们非得有一个死,另一个则会更茂盛。那棵枯树纵使彻底死亡,也绝无机会倒下、腐烂,顺利地随泥土一起进入大自然下一轮循环。“它们枯槁的枝干,无力地搭在周围旺盛生长的树木,像纠缠着爱怨的纤长手指,慢慢地抚过鲜活者的皮肤。松鼠和白蚁在它们的体腔里穿进穿出,夜晚时则被风声灌满,犹如怀着痴念不肯离去的女子。”

雨林催发了作家的神思,文学升华了雨林的意象。如果真有一种“雨林体”的话,那么它或多或少恣生在留台的马华作家李永平、张贵兴、黄锦树、钟怡雯,还有黎紫书的书写里:潮湿、妖娆、奇诡、缠绵、繁复,美而残忍的密集意象、难以穿透的原始黑暗幽秘……而以出生于婆罗洲东北小镇的“文字炼金术师”张贵兴的长篇小说《猴杯》,最为登峰造极。看一眼封底推介文字,便心生阅读之欲:在南国潮湿雾锁的雨林,日头肥大,植物狰狞,动物凶猛。叶子像刀剑镖矢,花朵如血盆兽口,铺满河底的卵石块是人胆猪心状,巨大如消化瓶的猪笼草,包裹着一具具婴尸……

从没见过这样描写榴梿树:“河岸上竖立着一棵老榴梿树,叶密如册,枝干出水痘似的结着数百颗榴梿,大如猪头,小如猫头,部分早已熟透,开脐出鸡仔黄肉核,仿佛肛开屎出,反常地不落地。两只猴王率领一群猪尾猴在榴梿树上捉对厮杀。猴脸呲牙咧嘴仿佛腮裂颊烂满壳愁惨的老榴梿果。长须猪带着猪仔啃食地上的烂果。大蜥蜴伸出舌头用杰克逊氏器舔嗅猪仔屎臊味。雉从来没有见过面的族人抵达那条河时已经过了中午,老榴梿树上仍然酣战不休……”

几十万绵密文字癫狂想像,叫人喘不过气,目炫神迷。是的,舞文弄墨者众多,有文体的作家凤毛麟角。但杰出马华作家着力创造文体的文学性,并非一场场异国情调的美学表演。黄锦树分析《猴杯》时说,小说借由叙事者寻找逃回大森林的妹妹,将读者带入雨林深处,华丽地渲染了达雅克人的生活场景、生命仪式、猎人头习俗、文身技艺,相延展开的,是华人和达雅克人家族两代的仇杀故事。作为移民,华人一向自豪于集体的开疆拓土形象,是南洋诸现代城市的肇建者,但普遍忽略了不论华人还是印度人,作为殖民主义的协助者,有时几乎即是殖民者作为“生态地理杀手”的“帮凶”。另一方面,作为“垦殖者”的华人,与原住民的互动也一定程度地重复了殖民者与原住民的剥削关系。

有意思的是,书中反复出现“猴杯”即猪笼草意象。婆罗洲岛上有两种“瓶子”最巨大的猪笼草,白人呼之为“王公猪笼草”和“莱佛士猪笼草”。“前者名称来自砂拉越第一代白人总督詹姆士·布洛克,一个流氓探险家;后者来自史坦福·莱佛士,早期大英帝国殖民地新加坡之父。”然而你会联想,捕虫瓶式的“猴杯”,不也是“勤奋”华人的某种象征?

“金灿灿的阳光,墨绿色的空气。”照亮张贵兴那座“雨林剧场”的,是对早期南洋华人移民史的震骇反思。

曼谷,湄南河畔的东方文华酒店门前是个大斜坡,时刻有穿传统泰式服装的殷勤服务生为从大厅走出来的客人安排的士。也许和我的想像有关,从门里走出的每一对男女,都像是毛姆小说里的人物,在不同的时空上演着和故土完全不同的故事。

这天从外面回酒店时,玻璃门里旋出一对男女,很体面有书卷气的白种男人,五官端正戴一副考究眼镜,很像电影里的大学教授,或者什么国际文化机构总裁之类人物。身边黄黑肤色的当地女子并不漂亮,穿短裙高跟鞋的身材还算窈窕。

塞车高峰时段,服务生也没法唤来的士,男人轻搂女子小腰往街上走去了。他们的背影,不知为何,一眼就能让人看出并非夫妻或真正的情侣。

我知道这是曼谷,性工业发达的东方之都,特殊服务业的天堂。但如果地点不是在我向往了很久的康拉德、毛姆、米契纳住过的典雅酒店,如果那白人男士不那么上流知识分子气质,或许我不会如此讶异?

在曼谷要学习的事情之一,就是不要对此类情景大惊小怪,就像大酒店不动声色永远谦卑的侍应生,家庭式小餐馆见怪不怪的招待员。在一家吃清迈菜的小餐馆坐下来,我和同伴很快发现,牵着手陆续走进来,在我们旁边靠墙的一排双人座坐下的,全是一对对白男泰女。中年为多的男人显然都是旅游者,刚和临时情人结伴还不太熟络。离我们最近的一对,年轻女人黄皮肤紧绷着高颧骨,嘴巴很大。她点的菜先来了,衣着干净的银发男人看着骨感到有点狰狞的女人慢慢吃那盘青芒果色拉,眼神里竟有几分怜爱。

我想起下了飞机就直奔按摩院的西方买春团——一本法国小说《月台》有赤裸裸描绘。还有朋友说的,在拉萨让她心里难受的画面——老外手里牵着的藏族女孩,看起来只有十岁左右,化了妆,脸上涂得红红白白。

眼前的男女,虽然本质上仍是钱与性的交易,看起来似乎还“人性”一点?

相比现实,我宁愿逃进作家笔下的世界。文学让人相信,欧白男和远东女的故事,当然不是千篇一律。

那几天带着毛姆1920年代的东南亚游记《客厅里的绅士》,其中有蛮有趣的一段:驻曼德勒的英国商人马斯特森爱上了一个“玫瑰花蕾”般的缅甸女人,把她当成妻子。她让家里一尘不染,为他省钱;她招呼客人举止优美,使每一个人放松;她学会了打桥牌,调的鸡尾酒很棒。他们有了孩子。她坚持要和他正式结婚,但男人无论如何不肯。因为娶她的话,他就得在缅甸呆一辈子。他还是想回英国回老家,想埋在英国教堂的墓地。“我想脚下踩着英国乡镇的灰色人行道,我想可以走去跟屠户吵一架,因为他昨天给我的牛排我咬不动,我想逛逛旧书店。我想小时候就认识我的人在街上跟我打招呼。我想自己的房子后面有個围起来的花园种玫瑰。”他不相信女人会离开这样一个家和他送给她的礼物,回到一贫如洗的娘家去,但有天早晨,女人真的把她的东西和两个孩子放在人力车上,哭着走了。

毛尖称赞毛姆“笔底有人”,没有文化研究的习气,故事的人物有其精神意义,并非女权、殖民理论可以一言以蔽之。

格林曾说,他到越南的部分原因是为了美丽女人。有别于白女人的性幻想之外,欧白男为什么喜欢亚洲女?——美丽、温顺,头脑简单,要求不高,更重要是廉宜、负担得起。格林小说《沉静的美国人》里舞跳得很好的西贡女凤儿,不如那缅甸女子有性格。一身白绸衫裤的凤儿,每晚睡前为英国记者福勒烧鸦片,闲来蜷在床上读有关安妮公主的画报,在卡蒂纳街喝喝奶昔,每次买一条丝巾收进抽屉。她好像没有什么内心生活——起码从没暴露自己的意图。姐姐想把她嫁给单身有前途的年轻美国官员派尔,她离开福勒和派尔同居。派尔被打死了,她也没多少表情,又回到福勒身边。某种程度上就是福勒的格林,语调有时难免带着“东方主义”:“带一个越南女人上床,就像带一只小鸟上床。”

我也喜欢胡晴舫那篇短短的《峇厘岛之恋》:一个叫亨利的法国男子爱上了一个峇厘民女,为此已第三次来到岛上。亨利向“我”——一个现代都会女子倾诉:“你没办法想像她是多么甜美天真。每天,她帮忙家务照顾弟妹;空闲时间她独自去寺庙祈祷,到海滩散步,或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在岩石上看海。”上飞机回巴黎前亨利悲伤,不知道何时可以回来见他的峇厘岛情人。他也不能带她去法国,因为“她是伊甸园的女儿,你不能把她带离天堂,她会死掉”。两天以后,“我”在海滩看到这个“伊甸园的女儿”挽着另一个金发碧眼洋人散步,以为四下无人时两人亲热接吻。“分开时,峇厘姑娘表情害羞,眼睛却十分机警地环顾四周。”

胡晴舫的目光总是锐利:“伊甸园之所以存在,是为了人类可以堕落”。

欧白男和远东女,这起码存在了一个多世纪的关系,早已随着时代嬗变出种种新版本。但古老关系最原始的一面,依然可在现代文明的最华丽场景瞥见。

曼谷回来,有一晚从美芝路的门穿过莱佛士酒店,名牌店林立的长廊上,一对男女迎面走来,时髦高挑面目姣好的女郎和身畔比她稍矮的老洋人,情侣一般并肩而行,但那种其实刚见面的感觉很微妙地通过身体语言透露出来,让我明白:我第一次撞见了传说中的本地“高级伴游女郎”。

吉隆坡的早晨,在茨厂街出口截住一辆的士,跟司机说我们只有半天时间,能不能帶我们来个走马观花的city tours?因为同行的北京朋友头一次到马国,而午后我们要去赶往怡保的火车。

华语带广东口音的中年司机相当友善,很快谈妥车费以一小时二十五马币计算,最后一站,我们到毛姆曾经流连的Coliseum Hotel & Cafe午餐,然后他来接我们回旅馆取行李直奔火车站。

一切顺利。吉隆坡的主要街道,新旧地标建筑,该看的都看了,眼看时间差不多了,司机回头对我微笑:“好吧,现在就带你们去你朋友那边!”

朋友那边?我和朋友面面相觑,哑然失笑——刚才说毛姆的口吻太熟稔了?以致司机以为两女子口中这个姓毛的,必是友人无疑。

当地华人称为“歌梨城”的Coliseum Hotel & Cafe,在吉隆坡的旅游指南上作为殖民地遗迹,英国名作家毛姆饮酒之处被推荐。老柚木装饰的古雅外观,简约低调的西式柜台、酒吧,的确很毛姆。几年前所见景象似乎没变:倚着吧台闲谈的印度人,垂垂老矣的华人侍应生,都像定格在上世纪初。

1920年代海南人开的西餐厅,浇在牛排上的酱汁调得很美味,哦,毛姆那时切的牛排,也一样滋味吗?

不能怪我们迷恋毛姆,实在是毛姆阴魂不散,一站站追着我们——有点像他笔下的梅宝,追着七年没见面的未婚夫。

糅和了摩尔式和维多利亚风格的白色怡保火车站大厦,也叫“怡保的泰姬陵”,灯光里漂亮得炫目,据说三月就要关闭翻修的火车站旅馆Majestic,竟然仍在营业!只晓得这里是电影《安娜与国王》取景处,可刚住进三楼挨着宽大长廊的房间,手机就嘟嘟响,友人的短信进来了:“据说,毛姆当年也住在长廊边的房间!”“住进这酒店,就像进入‘毛姆的时代氛围。”

家具老旧设施基本,可房间里就是有股毛姆味道。从铺着棕色和米色格子地砖的大阳台望出去,景色实在迷人:隔着花园和马路,对面是新古典风的雪白市政厅和教堂,怡保城成片店屋红灰相间的屋顶映入眼帘。心里想着这是毛姆的眼睛看过的风景时,不知道城中还有家毛姆肯定光顾过的百年酒吧“东华”,而怡保的Casuarina Hotel(木麻黃树饭店),就因他的同名小说而命名。

和后来的名作家格林一样是大英帝国情报员的毛姆,住过拉律山云雾间的度假别墅吗?为太平湖的如梦如幻叹息过吗?不得而知。不过我们火车游的最后一站槟城,早就把毛姆的一句名言当作了城市最佳广告:如果你没有看过槟城,那你还不算看过世界。

毛姆在英王朝鼎盛时期驻留这东方之珠,他徜徉过的大街小巷至今格局未变,但确定留下毛姆行迹的,是新加坡人会觉得眼熟的E&O酒店。

同样由来自亚美尼亚的Sarkies brothers建造的E&O,比莱佛士酒店年长两岁。所有房间面向马六甲海峡,白日梦一样的E&O,曾有“苏伊士以东最佳酒店”之称,出现在毛姆好几部小说中。和吉卜林、康拉德不同,毛姆是这里的常客。我们坐在下午安静的酒吧里用英式茶具喝茶,面朝浅绿色海水发呆——一百年前的海水也是这样的吧。

不过马来亚的酒店里,毛姆最钟情的还是新加坡的莱佛士,不然他不会在酒店长住,也不会趴在客房的书桌上写下多部作品,更不会在1963年——他告别人世的两年前还最后一次到访酒店。很多书迷喜欢的《雨》,诞生在莱佛士酒店,是毛姆和他心爱的坏蛋小男友Haxton南太平洋之行的产物。以吉隆坡郊外橡胶园和新加坡唐人街为场景的《信》,很可能也是在莱佛士酒店伏案写成。

何止新马,“世界旅行者”毛姆,几乎把东南亚转悠遍了,1930年的《客厅里的绅士》,就是“一册穿越缅甸、掸邦、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曼谷、金边、吴哥窟、仰光、曼德勒、海防……他全走过。下着小雨的清晨,他来到蒲甘佛塔群:“晨雾中,它们隐约浮现,硕大、遥远而神秘,就像幻梦的模糊记忆”——当我把这段念给一个女友听,到过蒲甘的她尖叫了一声。

是的,其实是我们像梅宝紧追未婚夫一样一站站跟踪毛姆,追着毛姆在东南亚游荡的幽灵。

我们不是不知道,太爱毛姆难免政治不正确——他的局限显而易见:东方主义的有色眼光,惹人厌的种族偏见。过去,格林形容毛姆专写“通奸在中国、谋杀在马来亚、自杀在太平洋岛”;如今,欧大旭以挑战毛姆为写作动力,要摧毁受毛姆影响的1930和1940年代的马来西亚小说——“那种以为文学中只有两种版本的马来西亚,一边是白人围坐在一起畅饮粉红色的琴酒,另一边则是一堆各色人种忙碌着各种古怪的事。”

我很尊敬对于毛姆的批判,可也想用毛尖的话为自己的心虚辩护:毛姆的人物或许经不起女权和殖民理论的检验,“但如果我们光顾着当批评家,那小说最深处的精神意义就会和我们擦肩而过”。

所以,我们仍有理由粉丝一样追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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