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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动全区国土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4-04-29李世镕

西部资源 2014年1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勘查用地

李世镕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一系列重要会议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进一步创新管理、深化改革、重点突破、善做善成,全力推动全区国土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王波副主席在会上将作重要讲话,对全区国土资源工作提出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2013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2013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积极应对复杂局面,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并重,呈现了“保障有力、运转高效、服务优质、创新发展”的国土资源工作新格局。概括起来主要有七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保障发展能力持续提升。全区国土资源系统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重大项目布局,着力保障用地需求,重点打好“1+5”组合拳,有效缓解了各地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瓶颈。全区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达到31,776公顷,其中争取国家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4,834公顷,交通用地单列指标2,725公顷,使用国家预留指标1,282公顷;通过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解决了约13,000公顷的用地指标缺口,占全年总用地指标的40%。2012和2013两年,通过规划调整、水工用地确权和闲置土地再利用,全区供地总规模达到630多平方公里,消化了一批历史欠账和遗留问题。特别是实施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政策,收到了盘活存量、优化布局、改善生态、降低成本“一举四得”的良好效果,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

二是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作取得重大进展。在优化整合三大地勘单位生产要素的基础上,组建内蒙古矿业集团公司,实施资源产业化与资源资本化运作并举战略。公司筹建运行不足一年,积极与国内外金融部门合作,落实产业发展授信贷款额550亿元,推动了超过1,000亿元的重大投资项目。启动了兴安盟投资近400亿元的油气联产项目;与伊泰集团合作建设一期年产200万吨煤制油项目,已取得国家发改委路条,全面开工建设;在呼市托克托县启动40亿方煤制气项目,目前正在争取国家能源局核准;在霍林郭勒市建设300万吨/年煤电铝深加工项目,其中一期项目已陆续投产,二期项目已开工建设;在呼伦贝尔市伊敏地区加紧推动大型油气联产项目。还启动了一批重点勘查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

2013年,三大地勘单位完成收入102.8亿元,税后利润5.45亿元。目前,一些盟市也在筹建资源类经营公司,全区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作开始提速,将对自治区资源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了新跨越。坚持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整治,针对我区干旱少雨、绝大部分地区水资源普遍短缺的实际,将节水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切入点,自加压力上调整治指标,争取国家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600万亩,争取国家下达资金33.71亿元,相当于前5年的总和,创历史最高。有望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区的“十二五”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四是国土资源担保质押潜能得到有效释放。针对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实体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为破解土地和矿产权能抵押制约,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探矿权抵押备案办法、采矿权按份额抵押办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办法、银团分割抵押办法等创新政策,最大限度地挖掘我区国土资源融资潜能,为激活城乡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了高效快捷的不动产信用平台和政策支持。整合抵押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高效为企业服务。2013年,新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138宗,抵押金额达到342.9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新增抵押金额占总抵押金额的40%。土地抵押备案也呈现较大幅度增长。

五是土地收储有力地支持了全区城镇化建设发展。针对地方政府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管控、支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紧迫需求,围绕自治区城镇化建设总体部署,积极搭建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土地收储平台,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在各盟市及87个旗县区联动开展土地收储工作,全年共获得银行授信资金229.8亿元,较2012年增加203.4亿元,涉及项目91个,收储土地总面积12,371.9公顷。许多盟市优化整合了土地收储机构职能,加大土地收储力度,缓解了征地矛盾,有力地支持了全区城镇化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施。

六是强化矿产资源支撑经济发展功能。围绕“五大基地”建设,着力推进资源整合,调整矿业经济结构,促进了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当年完成资源整合5处,整合矿业权18个。优先转化项目和产业链项目配置矿产资源,支持加工企业优先获得矿权,推动有色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引导新型产业发展,为43家企业配置煤炭资源180亿吨,重点支持能源延伸加工和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煤炭垫资勘查模式,破解制度对接矛盾,促进能源基地建设。及时调整资源价款征收标准,实行转化项目和非转化项目差别化价款,支持和引导资源就地转化。严格资源和矿权重叠地区勘查、开采管理,推动建立会商制度、资料汇交制度,着力化解油气与煤重叠矿权引发的矛盾。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全区资源管理服务于“五大基地”建设、优先转化加工项目配置和获取资源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推动了一批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具有较强竞争力矿业基地发展。

七是地质找矿突破战略取得了重大进展。推动勘查机制创新,加大市场化投资步伐,推出“四个一批”市场化措施,建立对投资主体的合同约束机制,有效制止“圈而不探”、“探而不交”行为。全年共投入地勘资金90亿元,超额完成当年勘查任务。“358”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以来,铁、铜、铅、锌、金、钨、锡、钼等重点矿种的新增资源储量矿区有65处,其中新发现矿产地32处。三年累计新增铁矿石资源储量5.46亿吨,铜金属储量220万吨,铅锌904万吨,钼364万吨,金159吨。以上6种矿产的新增资源储量均大大超过了预期目标。此外,新增煤炭资源储量450亿吨。为我区建设能源重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提供了坚实的资源支撑。

2013年,在全面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重点强化五个方面的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按照矿业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规划、同步落实的主导思想,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机制,积极推动集中治理项目。针对网上热议的呼伦贝尔“天坑”事件,与呼伦贝尔市政府和有关企业投资4,000万元及时进行恢复治理,效果良好。积极支持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自治区安排1亿元在重点治理区捆绑使用,项目治理取得良好进展。集中力量对霍林郭勒等几个矿山地质环境欠账较多的地区进行了重点整治。生产矿山缴存保证金率97.42%,缴存保证金23.37亿元,已完成首期治的机制、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地区侵害群众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信访维稳压力较大;地质环境治理欠账较多;改革创新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整个系统廉政风险防控要警钟长鸣,等等。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全区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形势

从国家大环境看,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在重要会议上对国土资源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启动了征地制度改革、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强化用途管制以及不动产登记等重大改革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以盘活存量为主,不能再无节制扩大建设用地”,等等。这些都是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工作新的指导思想,是我们今后必须牢牢遵循的核心要义。

从内蒙古实际来看,我区地域辽阔,资源富集,矿产资源种类齐全,特别是煤炭和天然气储量巨大,还有大量有色金属和非金属资源。丰富的自然资源,为我区加快发展、特别是“五大基地”建设提供了可靠的资源保障,同时强度较大的资源开发也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压力。当前社会环保主流意识不断增强,网络及境外舆情对矿山开发环境关注度不断提升。如何妥善处理好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始终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从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自身来看,虽然我们在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效果,但面对资源刚性需求日益增大和制度碎片化积累的矛盾,以及全面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国土资源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国土资源部门既面临改革发展机遇,也面临空前挑战,既有强大的改革动力,也要经受严峻考验。

概括起来讲,面临“五个方面”的新挑战:

一是耕地红线保护面临新挑战。全区现有耕地约1.07亿亩,其中优质耕地约3,000万亩,主要集中在嫩江平原、西辽河平原、河套平原和土默川平原。优质耕地比重低,坡地、沙化地等不稳定耕地多。近十年来,大规模的土地征用与开发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支撑,但耕地、特别是城区周边的优质耕地,包括菜地、园地大量减少;落实占补平衡中,各地区程度不同地存在“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二调”中发现,有的地方把耕地补在了山头上、荒漠中。我区每年大体需要土地供应3万公顷,其中新增用地约占50%,新增用地中耕地约占1/3。按目前的投资规模,每年利用土地45万亩,其中占用耕地7.5万亩。因此,保护优质耕地面临很大压力。全区这本账具体到盟市差异就更大了。呼市已无空间再搞补耕库,保护现有耕地已很吃力。还有一些盟市也会陆续遇到这些问题。理任务的企业有1,417家,投资约16.12亿元,完成治理面积约365.84平方公里。

二是开展煤场违法占地清理攻坚战。针对土左旗沙尔营煤场违规占地行为,会同呼和浩特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关旗区迅速打响清理煤场违法占地攻坚战,重点对土左旗、托县、玉泉区煤炭物流场所违法占地进行大规模清理,净化了首府西南部环境,震慑了违法用地行为。在清理整顿中,积极化解群体性上访等不稳定因素,8个月内共清查全区煤场上千个,清理关闭441家,推动煤炭物流业提升集中度,有效净化了呼包鄂沿线道路两侧环境。

三是强化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全面推进盟市“数字城市”建设和应用,满洲里市通过“数字城市”验收。全年增加1:10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面积4.4万平方公里,新增覆盖率3.7%,同比例尺图覆盖率提高到47.9%,覆盖面积56.6万平方公里,为支持全区经济发展、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了服务。有序开展国务院部署的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完成1.5万平方公里的试生产。

四是加强土地矿产执法监管。推动国土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落实“双保”工程,强化卫片执法检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等工作监管,全年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171件,涉及土地面积40,358亩;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406件。对2市6区(县)进行了约谈。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开展了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实现了国土资源部对内蒙古自治区的零约谈、零问责。

五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厅党组及所属的39个单位、167个党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到了明显效果。一是推动了全系统作风转变。以“转作风、转行风、树形象、树新风”为目标,开展了以“八个不、三个敢于”为行为准则的整顿作风攻坚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对征集到的16个“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逐项盯办整改;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对62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使政风、行风、作风实现了整体提升。二是促进了业务工作开展。从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推动勘查市场化、简政放权、激活土地矿产抵押、规范矿权管理等方面,相继推出了7个政策性文件,效果已初步显现。三是切实保障农牧民权益。全系统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全年信访案件答复率100%。针对反映强烈的3个重点信访积案,由厅领导带队实地调研,现场办公化解。中组部领导来内蒙古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我厅被选为典型单位提交了经验材料。

取得上述成绩,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国土资源部关心指导的结果,是各盟市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有些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比如,一些地区耕地占补平衡中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较为突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我们必须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把严守耕地红线放在首要位置,更多地开发利用未利用地,推动跨盟市补耕库建设,组团式推动城市发展,采取有效措施调整用地模式和供地结构,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保耕地与保发展的“双赢”。

二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面临新挑战。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区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2013年有6个旗县获得“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但也要看到,目前总体上城镇用地呈现超标态势,乡村用地比较粗放,个别地区甚至逆势增长,城镇住宅用地过多过快增长,少数地区地产市场风险积累。目前,我区城镇人口1460多万人,城市和城镇建成区面积3600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占地面积已达250平方米,而国家标准是1平方公里1万人,人均100平方米。我区地域开阔,即使按国家确定人均用地标准上限150平方米测算,我区城镇用地量已超出1500平方公里;若按较适合我区人均用地标准上限185平方米衡量,也超出1000平方公里,约超38%。14个盟市(包括满洲里、二连浩特)的中心城区,除呼、包两市外,人均用地量已经超标。从居住面积讲,按国家城镇居住用地人均标准上限38平方米衡量,2009-2013年全区城镇用地实际增加534平方公里,城镇人均增加的用地就达39平方米。从2010-2013年用地情况看,3年共批新增建设用地922.42平方公里,3年供地率分别为32%、46.1%和45%,达不到50%,测算批而未供土地量高达270平方公里。从农村用地情况看,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牧区每年近30-40万人进入城市。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性问题,出现了农牧民进城后仍城乡两头占用建设用地的现象,导致农村建设用地不减反增。2010-2012年3年农村建设用地增长了2865公顷。目前全区城镇化率57%,城镇化发展水平还将进一步提升,城镇发展空间及未来需求还很大,但要防止阶段性、局部性供地过剩。部分地区城市和城镇供地过度如果得不到应有重视,容易造成地方债过度、银行不良贷款和民间借贷风险,同时也浪费了稀缺的建设用地资源。

三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临新挑战。我区既是矿业发展大区,也是生态环境敏感区,保护资源和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从资源和环境现状看,我区矿山开发规模大、强度大,固体废弃物积存多。截至2013年底,全区共有5004家矿山企业,累计占用土地面积6582平方公里,矿山开采累计破坏占用土地面积2096平方公里;闭坑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累计占用土地面积272平方公里;固体废弃物累计积存量为160亿吨,大量矿山固体废弃物堆存,不仅污染土壤、空气、水域和地下水,而且容易造成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从地质环境管理情况看,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升级,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监管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有待进一步全面建立。特别指出的是,小型非金属矿山,点多面广,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环境保护意识差,闭坑矿山治理率低。截至2013年底,全区盟市闭坑矿山治理率平均为24%,个别盟市仅为6%。

四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面临新挑战。国土资源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征地补偿工作做得好,群众就能得实惠;工作出现偏差,群众利益就会受损。据自治区信访局统计,我区群体性上访事件60%与土地有关。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将增加农牧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重;今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发出了“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最强音;国土资源部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列为执法督察的重点事项。从近年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看,总体上征地过程中农牧民补偿基本到位,但也有不少地方未能按标准向被征地农牧民补偿,而是低价征占了土地。一些地区对土地收储重视不够,掌控土地一级市场能力不足,习惯于引进开发商搞一级开发,甚至边征地、边开发,加剧了社会矛盾和风险。有序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保障农牧民公平分享被征用土地的增值收益,仍是我们面临的艰巨任务。

五是转变工作职能面临新挑战。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而言,过去承担着地政、矿政、勘查和测绘4项职能。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实际已拓展了不动产登记抵押、土地收储、土地整治、资源资本化运作等几项新职能。随着市场逐步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职能将由重审批向重监管、重服务转变,并将更多地从规划、政策、标准和监管四个方面实现职能、发挥作用。从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看,目前标准制定基本是空档,监管不足是短板。现行涉地涉矿审批制度层级多、环节多、要件多、评估多,办一个采矿证前后要两三年时间;推动一个招拍挂矿权,没有一年准备工作完不成。分析其原因,一是体制管理上,相关部门关联政策规章多,流程长;二是国土资源系统内部设置的前置条件不够优化;三是部分同志效率意识不强,服务不主动、不积极等主观因素存在;冗长的办事手续增加了社会交易成本。此外,改革的推动与职能延展,资源和土地的金融特征、资本属性、法务规范以及其他技术行业标准的整合与引入,不少同志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管理心智模式远不适应或很不适应,提升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整体素质的任务也非常紧迫。

三、2014年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推动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贯彻落实的关键一年,也是国土资源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积极作为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支撑保障能力,促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今年工作的总体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委会议、九届十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推动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大局,严守耕地红线、廉政底线、资源和环境生命线、维稳高压线,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区国土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要着力推进“三保”、“三调”、“三突破”,扎实做好“八项重点工作”:

“三保”:一是保障发展用地。对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公益性设施建设、“8337”战略重点项目、结构性有效需求用地应保尽保。对投资10亿元以上、当年开工建设的重大高新技术项目,用地指标需多少、配多少。通过发挥供地保障作用,在稳中求进中把“进”的文章做好做足。继续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化解公路、铁路项目的历史欠账问题。对交通运输部已列入规划的32条公路用地,只要相关盟市、业主把报件组上来,我厅就责成专人协调争取部里的预留指标;铁路建设要通过中国铁路建设总公司纳入全国路网规划争取用部指标。对当年开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指标做到建多少、保多少。同时不管哪类项目,坚决杜绝当年不开工而占用建设用地指标的现象。二是保障“五大基地”资源支撑。优先保障煤化工项目、转化项目和产业链延伸项目的资源配置。对煤化工项目,凡已拿到国家发改委路条、按自治区批复开工建设的,我们将组织协调好垫资勘查工作,确保转化项目和垫资勘查项目同步建设、同步达产。有色金属资源配置方面,优先保障自治区有色深加工项目的资源配置和市场出让,积极配合资源富集的盟市、旗县打造矿业经济产业化项目和培育矿产特色经济项目。三是尽心尽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在审批全流程中关注群众利益保障情况,重点保障被征地农牧民补偿费用按标准足额到位,决不能侵害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三调”:一是调控城市建设供地节奏,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调控城镇建设用地供应规模与调控地产市场用地并重,对供地过度、房地产开发超过实际需求的地区,或人均城镇用地面积超过185平方米的地区,原则上不增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确定的城镇用地空间,匹配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研究分析有效需求。各盟市、旗县要借鉴区内外经验,探索新的管理机制,发挥管控调节本地用地市场职能作用,实现建设用地有保有控、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地产市场风险分散释放的目标。对已开工建成、土地指标缺乏的项目,也要帮助消化遗留问题。对开发建设不足的地区,要加大供应力度,支持推动土地收储。坚决禁止批大建小、长期不开工而圈占土地的行为。对建设过度、造成土地闲置和存在债务风险隐患的地区,要调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倒逼房地产业理性健康发展。二是调控资源供给强度,使资源变为有需求的资源。落实国家控制产能过剩的精神,针对我区煤炭产能过剩的问题,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控,对无证建设开采煤矿(包括东部地区露天煤矿、西部地区劣质煤生产区域),要重点监管,严格执法,防止出现新的产能过剩;加大力度打击无证开采的露天煤矿,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引导和调控生产与需求的有效对接。三是调整转变管理职能,使改革创新工作向纵深推进。进一步落实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调整优化内部运行流程和前置条件,对我厅承担的自治区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中的11项工作逐一细化方案。按照国土资源部总体部署落实好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提前调研摸底,深度思考,联动对接,抓紧启动。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系统考核体系,调整考核的重点和权重,将土地复垦质量、报件组卷质量、行政效率、产业链推动、改革创新等工作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三突破”:一是全力打好土地整治工程总体战,实现整治工作的新突破,全年完成7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二是资源资本化运作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升产业推动和资源资本化运作的深度、广度以及运作层次;三是地质找矿战略实现新突破,在找大矿、找好矿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整装勘查区、重点勘查区实现项目业主、资金投入、勘查时限“三落实”,在大规模引入市场机制运作方面迈出新步伐。

“八项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建设用地保障水平,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今年国家收紧增量供应、鼓励盘活存量的大背景下,立足于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巩固改革成果,努力盘活存量,继续完善和创新组合政策,千方百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一是积极推动使用国家预留指标。2011年以来,我区使用国家预留指标逐年下降。2011年使用9844公顷,2012年7,588公顷,2013年使用1282公顷,3年下降幅度分别为7.5%、23%、83%。因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给自治区土地供应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今年,我区新上项目凡是能由国家核准的,要尽可能争取使用国家指标,使更多项目用地指标挤进国家的盘子,腾出自治区指标保障各行各业的用地需要。

二是继续打好“1+5”政策组合拳。“1”就是积极争取国家计划指标倾斜,今年争取国家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5万公顷,争取国家审批项目和公路、铁路项目等基础设施用地用部指标不少于5,000公顷。“5”就是实施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水利工程用地提质瘦身、露天采矿临时用地试点、闲置土地清理和未利用地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5项工作,最大限度挖潜存量用地,力争解决2万公顷用地指标。各盟市要高度关注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工作。其实土地指标就在盟市政府自己手中,只要各地区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证复垦数量和质量,就能够调整出用地指标。确保复垦质量是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改革创新政策的底线,如果经不起实地查,对上交不了账,改革成果就难以巩固,因此复垦质量决不能打折扣。去年我们把复垦质量作为“帽子工程”,今年仍然是这个要求。哪个地方复垦质量出了问题,各级国土系统一把手要问责。对水工用地,用好这项政策关键是一定先建好水利工程,坚决避免违法用地行为发生。

三是盘活存量,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当前,部分盟市存在着一方面用地指标紧张,反复申请;一方面供地率不高,大量土地闲置的问题。对此,我们要将节约集约理念贯穿于土地管理“批、供、用、补、查”各个环节,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下一步将实行差别化计划指标管理,对连续3年供地率达不到60%的盟市,扣减2014年应下达计划指标的10%。要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工业园区用地内涵挖潜,因地制宜盘活农村建设用地,鼓励使用未利用地。今年,重点要加大闲置用地清理力度,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对粗放利用工业用地、严重浪费农村建设用地、长期闲置土地、确属圈地囤地行为的从严查处。

(二)扎实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严防死守耕地红线。2014年,国土资源部以下达“军令状”的力度部署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我区作为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一是要扎实抓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国家确定到2015年全国建成4亿亩、到2020年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按照相应耕地比例,我区到2020年应当争取4,4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内蒙古耕地后备资源充足,中低产田比例大,要上下联动科学编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年度实施方案。今年力争完成700万亩建设任务。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第一,要突出节约用水。我区水资源严重短缺,水量不足是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的最大制约因素。从行业用水情况看,农业用水量占90%,且大水漫灌、粗放用水的现象严重。因此,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把发展节水农业作为切入点,在项目安排上坚持以水定项目、节水优先,有效缓解我区工业、城镇和生态与农业争水矛盾。第二,科学编制实施方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方面,编制方案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比如,有的地方确实不适宜搞林网化建设,规划方案要坚决调整,不能生搬硬套,教条化、形式化。第三,项目安排必须坚持“政府积极、百姓支持”,承担土地整治任务的地区要提高组织化程度,多方化解社会矛盾,确保按期完成。

二是提高耕地占补平衡质量。今后的占补平衡要以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为目标,在保证耕地数量的同时,把质量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好“质量控制工程”。要开展耕地储备库分等定级工作,防止出现“占优补劣、占近补远、占水田补旱地”等导致耕地质量亏空的现象。

与此同时,要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重点处理好权属争议调处和发证到位问题,力争年底前全部完成此项工作。

(三)继续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目前,在发达经济体缓慢复苏、新型经济体困难重重的全球经济大背景下,我区矿业经济面临严峻形势。但同时也应认识到,全球经济缓慢复苏与去库存化相互交织,矿产品有望在2015年前后出现小幅回升,矿业市场潜在新一轮投资并购的重要机遇。我们要进一步落实地质找矿机制,加大资源勘查力度,努力取得新的成果。

一是进一步推进地质找矿突破战略。2014年,全区地质勘查资金计划投入90亿元;争取发现可供进一步工作的异常区、矿(化)点等找矿线索不少于200处。为此,要积极开放市场,搭建能够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制度平台,将有找矿成果的项目推向探矿权出让市场,鼓励和引导企业获得探矿权并进行大规模的勘查投入。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整装勘查。引进有实力的大企业参与进行开放式勘查,推动形成大勘查、快勘查的市场机制。继续组织申报和论证一批集中勘查区,使我区集中勘探查区数量达到20个左右。整装勘查主体要按照“三优先”原则的设置条件,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整装勘查企业实行限期勘查,原则上要在5年内勘查完毕,期间探矿权不得转让。

二是进一步加强勘查项目质量管理。落实好已制定出台地勘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制订出台地质找矿奖惩办法。对地勘单位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出资项目有重大成果或成果实现转化的要给予奖励,对发现成果隐匿不报的要给予惩罚。坚决打击勘查项目圈占行为。严格落实探矿权延续不提高勘查程度缩减面积的规定。对长期达不到最低勘查投入的企业进行处罚。积极探索整装勘查区探矿权合同化管理的有效形式,保障最低勘查投入规模、勘查时限和工作质量,迫使一些无力投入的企业退出探矿权。

三是进一步加快资源勘查“走出去”的步伐。加强境外资源勘查工作,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鼓励有条件的盟市和单位积极参与境外资源勘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在澳洲、非洲和俄、蒙等国的勘查合作。

(四)抓好矿产资源整合和产业链打造,提升资源管理和利用水平

第一,推进矿业发展方式转变。自治区提出要着力壮大县域经济发展,从延长产业链发展角度讲,矿业经济也是县域特色经济。各盟市、旗县要从不同层面分级考虑培育产业板块和产业链项目,加强系统规划,谋划本区域优势产业板块,打造优势产业链,形成特色经济。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支持大型冶炼加工企业实行“五优先”,即:优先以协议方式取得矿业权;优先整合其他企业矿业权和周边资源;优先实施整装勘查;优先转让获得大中型矿产地矿业权;优先收购没有深加工项目矿山生产的矿产品,以满足冶炼加工项目资源需求。鼓励有色金属企业按照“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发展模式,通过并购、重组、参股等方式,加快上下游企业间的联合,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企业集团。

第二,强化“三率”管控,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推进矿产资源“三率”管理,摸清“三率”基本情况,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探索“三率”管理体系。对矿产资源开发,制定和推动“三率”提升方案,建立资补费征收与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挂钩,推动各盟市、各有关厅局和企业共同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提高“三率”水平。

第三,进一步做好资源整合清理工作。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推动资源整合。对于煤炭资源清理,自治区正在深化清理方案研究。清理任务重的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要先行做好调查摸底和对接企业工作,争取今年资源清理有大的进展。

(五)进一步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从国土资源管理角度来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是最直接、最重要的切入点。

一是进一步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执法监察力度。结合向盟市派驻综合执法专员工作,继续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执法监察工作。要突出重点地区,强化人员力量,落实巡查制度,着力检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方案编制情况和保证金缴存情况,对发现问题逾期不改正或不缴存保证金的矿山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坚决打击无证开采、私挖盗采、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

二是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垦工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生产企业要严格实行分期治理,特别要抓好闭坑治理。年内生产矿山力争完成治理面积100平方公里。进一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复垦标准,严格进行监管和验收。加大油气等矿山保证金督促缴存工作力度,确保实现保证金制度全覆盖。

三是集中资金投放,加大项目治理力度。要把有限的治理资金集中投放到大项目上,产生巨大的工程效应。继续加大治理项目推进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地质环境治理资金,将国家确定的地质环境治理“三区两线”(城镇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交通线、河岸线)与自治区的实际结合起来,将重要矿区和城郊采石、采砂区域作为重点,有生产企业的要落实企业的治理责任,无生产企业的要加大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继续推进“多级多元”投入机制构建,推广呼伦贝尔市“先建后补、以奖代投”模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四是推进和谐矿区和绿色矿山建设。

落实重点矿区选矿最低规模制度,加大矿区环境整治力度,健全利益补偿和矛盾化解机制,完善和谐矿区建设标准和制度,落实3-5处和谐矿区示范点。抓紧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绿色矿山治理机制,从责任落实、资金投入、治理标准、奖罚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六)以开展地理国情普查和“数字城市”建设及应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

第一,着力做好全国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2014年,我区将投入2亿元,完成1:10000比例尺17,154幅正射影像调查底图制作、数据采集与处理、外业调查核查、数据集建设等工作,为2015年完成普查信息的整理、统计分析、形成普查报告、发布普查结果打好坚实基础。

第二,继续加强基础测绘。推进1:10000地形图必要覆盖,努力完成呼伦贝尔、通辽、锡林郭勒、乌兰察布、赤峰地区1397幅航空摄影测量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增加1:10000地形图覆盖面积2.7万平方公里,增加覆盖率2.2%,使全区1:10000地形图覆盖率提高到50.1%,覆盖面积达到59.3万平方公里;大力推进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及网络建设,完成呼伦贝尔、兴安盟15个站的建设。

第三,推动“数字城市”建设。加快推动乌兰察布、兴安盟、锡林浩特、呼和浩特、通辽等“数字城市”项目的立项、评审、验收工作。扩大“数字城市”建设范围,推动“数字旗县”建设。

(七)加强执法监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执法监管、保护生态环境等一系列精神,今年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要强化基层实时监管,向乌兰浩特、锡林浩特、乌海、包头等4个地区派驻执法监察工作机构,专人驻点开展工作,帮助盟市政府抓好监管督查工作。重点对违法占地、违法开采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工作进行前沿化管理。各级执法机构要进一步贴近群众、了解实情,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积极主动排查化解矛盾,尽可能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好权益保障问题。

(八)扎实推进“三项工程”建设,夯实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数字国土工程。要适应当前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的变化,整合信息院、土勘院技术和设备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金土工程”建设,搭建“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构建全区国土资源全流程、全要素的综合监管与辅助决策体系,实现“以图管地”,全面提升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对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等不同的信息系统要进行集成、优化。不断提升信息开发利用水平,加强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利用等各个环节。加快信息化向全区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的深度融合,推进向盟市、旗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延伸。

二是基层基础建设工程。基层国土所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阵地,是国土资源部门面向基层、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当前,部分盟市国土所建设总体滞后,机构、人员、职能到位情况参差不齐,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今年,将安排资金5,000万元,切实加强基层国土资源能力建设。要按照“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强化职能、提升素质”的思路,全力推进基层国土所建设,发挥其巡查管控、用地组卷、执法监察等职能作用,使之成为面向基层、服务社会、方便群众、塑造形象的“窗口”单位。今年,我们将召开全区国土资源所标准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基层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现场经验交流会,通过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进一步推动全区基层国土所建设。

三是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国土资源工作延展性较强,相关业务交叉较多,这就决定了国土资源干部职工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特征和专家特征。从目前从事的工作来看,国土系统干部除具有自身专业需求外,还需要具有经济、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因此,要进一步更新观念,解放思想,切实加强干部集中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科学制定全区国土资源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干部培训密度和频次,进一步拓展相关学科内容的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技术业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创新管理能力,努力成为政策通、业务强、技术精、知识新的复合型人才。

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要抓住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遇,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廉政建设。对照反“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认认真真查摆问题,扎扎实实落实整改,切实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各项业务建章立制、规范化管理,真正做到净化思想,转变作风,提升形象。要充分认识国土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重要性,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内部巡视、内部审计、比较招投标、干部轮岗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堵塞廉政风险点,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确保干部队伍勤政廉政建设取得积极成果。

新的一年孕育着新的希望,新的一年更需要发愤图强。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求真务实,迎难而上,扎实做好国土资源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自治区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区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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