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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市场化改革打开门缝

2014-04-29叶檀

南方人物周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注册资本出资公司法

叶檀

2013年底,修订《公司法》,象征中国经济体制更加市场化。

提升实体经济活力、松绑创设小微企业的法律绳索、大力鼓励实体经济成为不得不为的现实选择。

12月28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将《公司法》等7部法律的局部修改列入讨论议程。

修正案草案删去了现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的规定,不再要求公司股东(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投资公司可以为5年)缴足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

此外,股东缴纳出资后不需验资,营业执照不再登记实收资本,股东出资证明书也不再载明出资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被取消。

上述法律改革,总结为一句话,就是没有钱的创业者可以设立公司大张旗鼓创业。可以说,是为非传统领域的年轻人量身定制的改革,IT、文化等领域的年轻人有福了,而传统领域、金融领域,由于特殊性,由于项目资质等要求,改革不可能激进。

这次改革速度之快显示了改革的急迫性和推进改革的决心。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从提出议程到人大常委会通过只有短短两个月,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只有两个月。

这是现行体制下法律条款修订的最快速度。未来刑法中的抽逃注册资本等罪项也将相应调整。

必须清醒的是,中国的营商环境并不友好,并且此次《公司法》修订降低注册资本只牵涉到营商环境改革的极小一部分,中国市场化改革任重道远。

世界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从2003年开始,每年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发布于去年10月的报告,基于11个指标集,中国在185个国家中排名91位。虽然排名不高,但中国与印度已是金砖四国中进步最快的国家。

根据世界银行对于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中国在硬件上的改革很成功,比如设立《破产法》、《物权法》等等,此次降低注册资本金也属于硬件改革中的一项。但在11项指标中,软件改革更难也不容易见效。

如涉及程序監管的复杂性和成本,包括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供应、登记财产、缴纳税款、跨境贸易几项,我国排名中位,而在法律制度的力度方面则瞠乎其后,包括民企获得信贷、保护投资者、执行合同、解决破产和雇佣员工。我国建立信用体制的任务非常繁重,从食品安全危机、金融庞氏骗局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即使有了集中西方之长的完备法律,要遵守法律、赋予法律以尊严,更是路远迢迢。在这些软件建设方面,中国还需要基础性建设,更不必说,营商环境还没有包括贪腐、产权保护等更复杂的、难以计量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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