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贪官大多当过一把手
2014-04-29
凤凰资讯报 2014年10期
十八大后掀起的反腐风暴里,22名省部級以上高官落马。记者梳理发现,22名落马高官都曾在同一个省份或系统工作过10年以上。平均同地工作时长更高达31年。
其中,同地工作10~20年的3人,21~30年的6人,31~40年的7人。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被降级的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原常务副组长付晓光6人更是在同一省份任职了40年以上。其中,付晓光在黑龙江工作了45年,时间最长。
在同一地域或系统工作时间长,难免形成盘根错节的人脉关系网络。这样的关系网络在贪腐官员处经常演变成为利益网。这些官员与官员之间,官员与富商形成利益共同体,相互输送利益,容易成为政商同盟。
22名高官落马时所担任的职务,横向覆盖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4个序列,分别为4人,10人,2人及6人;纵向来看,落马时在中央任职的官员有6人,在地方任职的有16人。最多的省份是四川,有3人。湖北有2人。这些“老虎”的一大特征是政协序列落马官员人数较多,仅次于政府序列,大大多于人大和党委系统的落马人数。
副职多是十八大以后落马高官群体的另一个特征。落马时担任,或落马前最后担任的职务为副职的有16人,占总人数的比例近四分之三。尽管事发之时担任副职,或“退居”人大、政协,但“老虎”们大多曾任地方一把手,掌握一方实权。22人中,有12人担任过地方行政首脑或党委书记。
此外,这些落马高官职业生涯里,有秘书或秘书长经历的占到了近三分之一。22人中共有6人曾在地方政府党委、国家部委任办公厅主任或秘书长、副秘书长。6人中除李崇禧和冀文林外,均无地方一把手经历。摘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