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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中的政府作用

2014-04-29黄晓梅

时代金融 2014年24期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政府

【摘要】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最迅速、最具活力的主力军,在推动城镇化建设、缓解就业压力、扩大税收、促进技术创新以及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始终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其解决的方法仅仅依靠市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政府的大力引导和扶持。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金融支持 政府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已经成为衡量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增长潜力的重要标志。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一种创新型经济体,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到市场的重要途径,是中国经济转型以及提高我国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一支关键力量。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现状

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实力弱、市场稳定性差,收益回报期晚,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经营风险较大。正因如此,虽然中小企业的融资路径和方式有多种,但从目前的调查来看,我国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仍主要来源于自有和内部积累,在企业建立与发展的不同生命周期均存在资金缺口,资金匮乏这一瓶颈因素严重阻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金融支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突破资金瓶颈、化解创新风险的重要途径。然而,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都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金融支持。除了其自身因素以外,一方面,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因其债权性资本的特征和制度方面的制约,厌恶风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信贷动力。而另一方面,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所起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明显不足。

二、政府支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必要性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一般需要经历“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几个不同发展阶段,各阶段所需的资金性质和规模都会不一样。而政府在企业融资过程中是否发挥积极扶持作用,对企业的融资规模和融资效果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首先,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其轻资产,特别是无形资产占比很高,可抵押资产少,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较之于一般中小企业更难以通过银行借贷等传统融资方式获得融资支持,尤其是在发展初期的种子期与初创期。由于这一阶段的高风险、无收益的特征,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获得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吸引力,从而面临严重的资金匮乏问题,许多企业因此而走进创业的“死亡谷”。因而,是否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则显得尤其重要。只有通过具有较大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政府的强势介入、扶持和推动,才能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其次,我国的特殊国情即政府对企业和银行的一贯控制,都要求政府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体制中发挥重要作用。政府作为制度形成和变迁的主要参与者,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和维护,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困难。最后,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成果主要体现为知识和信息,不仅具有准公共物品的特性,也表现出具有外在利益的社会共享性。因而,政府也更应积极给予充分的融资支持。

三、我国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政府目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主要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以及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等形式出现。一些地方政府也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创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助推商业银行信贷融资、引导和培育创业投资等,并取得了较为积极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政府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效果不够明显

首先,我国政府在税收、财政、创新基金、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担保等方面对于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还未完善,企业税费负担重,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都还不健全。其次,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性基金等资金来源有限,规模较小,覆盖面狭窄,难以满足融资需求。且为规避风险,多数选择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期,甚至成熟期进入,对创业初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较少。再其次,政府支持基金的申请手续繁琐,运作效率低,成本高,评审中更多关注硬指标,而忽略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人员素质等软因素。最后,政策支持的目的是为了启动社会各方面的资金,起到杠杆作用,但从实施的实际效果来看,其作用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二)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发展的支持力度不够

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非常重要。尤其是作为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主要资金来源的创业风险投资等股权投资,有助于推动金融与高科技产业相融合,实现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的高效组合。但我国的风险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风险投资资金来源相对较少,难以满足“面大量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权益性资本的需求,并且投资多倾向于企业的成长期和成熟期,存在投资阶段明显偏右的问题。同时,相关法律不健全,风险投资缺乏有效的风险退出机制,无法实现风险资本的良性循环,使得风险投资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

(三)证券市场的融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直接融资方面,我国目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门建立了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助推平台,扩大融资渠道,发展其在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但是我国整体资本市场在制度设计和运行效率等方面仍处在成长初期,不健全的运行制度和规则、过高的上市条件仍然是阻碍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弊端。与此同时,我国债券市场还比较落后,债券结构也不合理。而目前我国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发展过度依赖于间接融资,债券融资所占比例很低。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其自身因素,更是很难独立的发行企业债券。

(四)缺乏完善的外部金融服务体系

我国征信、担保、评估等社会中介机构不发达,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不到位。一方面,尽管我国已重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但尚未建立健全的融资担保体系,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知识密集型企业,其核心竞争力是技术或无形资产,有形资产比率偏低,缺乏传统融资担保标的物,而目前我国对科技产品相应的知识产权的评估和认证的标准制度仍不统一、不匹配,知识产权质押尚未规范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因缺乏足够的担保资源导致贷款困难。同时,我国担保行业还不够成熟,尤其是那些从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低收益、高风险的特征更为明显,因而无法吸引足够的社会资金,信用担保体系很难通过完全的市场调节得到充分的发展。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各商业银行的传统资信评估体系对于高成长性特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不适用。信息不对称问题仍无法得到解决,银行科技贷款的风险较高,信贷成本增加,企业融资难度增大。

(五)民间资本缺少合理的引导与利用

我国拥有规模庞大的民间金融市场,为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近1/3的融资额。尤其在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对民间金融的依赖程度更大。而民间借贷不仅利率高,资金供给不稳定,融资规模相对较小,而且运作机制不规范,借贷手续不完备,又缺乏担保,极易造成经济纠纷。同时,民间借贷的高利率也易引发非法集资,从而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近年来产生和得到快速发展的小额贷款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民间借贷起到规范作用,但仍然有大量的民间资金得不到合理的引导和利用。

四、充分发挥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作用建议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改善不仅需要自身的努力,也更有赖于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应充分发挥在财政资金、政策制度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引导与扶持作用,借助市场力量,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大政府政策性金融的支持

1.增加政府直接资助的力度和覆盖范围。政府应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在全国范围和区域范围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引导型基金,形成完善的政策性金融扶持体制。尤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种子期和初创期,各方面都刚刚起步,企业资金总需求量较小,政府直接资助和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之间的缺口较小,政府资助效果更为显著。另外,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政府资助的评审体系,设置合理的申报条件和范围,重视对人和团队的评估,提升工作效率,缩短资金扶持的评审周期等。

2.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随着企业的发展,政府直接资助金额是无法满足企业资金需求的。此时,采用贴息贷款、政府采购和税收激励等多种方式,可以提升政府扶持效应。在政府资助机制的创新上,政府资助要改变单一的直接资金资助的方式,创立基于政府信誉的担保机制。其是在完善的创新基金信用评价体系基础之上,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创新基金的荣誉来提升自身的信用度,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向成长期、成熟期企业贷款,同时撬动资本市场,引导风险投资等其他社会资金进入中小企业,充分发挥政府政策的杠杆效应,从而提高政府资助效应。这对于弥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资源不足、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3.完善科技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政府要尽快出台促进科技金融相结合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创业投资等方面的法规条例。出台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政府财税支持政策的制定应结合科技企业所属行业类型和不同成长阶段,不能过于笼统,从而提高扶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壮大风险投资市场的规模

加快设立和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介入企业的种子期和初创期,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本融资问题。在创业风险投资方面,政府引导基金可与私人投资者共同出资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基金,私人投资者以事先设定的出资比例对风险投资承担有限责任,在收益分配上可向私人投资者略微倾斜,这样既降低了私人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又大大提高了其创业风险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等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同时,政府还应不断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一方面,对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机构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采取财税激励措施,在资金筹集、项目选择、知识产权维护以及所有者权益转让等方面,必须维护风险投资公司的利益,尽可能的提高风险投资的收益率。另一方面,也要规范风险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操作程序,最终壮大风险投资市场的规模。

(三)大力发展多层次的证券市场

一方面,风险和收益的一致性是证券市场投资的特点,另一方面,证券市场本身所具有的风险识别与风险分散功能,更有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将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能够减少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银行贷款中的风险积聚弊端。因此,政府应该大力发展证券市场,认真落实新三板市场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交易制度,降低交易门槛;尽快建立和完善新三板市场和创业板、主板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扩大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企业范围。同时,应制定有关政策,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场外交易市场,专门为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股票柜台交易市场。另外,多层次的证券市场的发展,也为创业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提供了有效的退出机制,有利于增强创业风险投资者的信心,继而大大提高了创业风险资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拓宽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另一方面,在整个金融体系中,要充分重视债券市场的功能。债券融资具有融资成本低、发行灵活等优点,在一些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债券融资始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我国政府应积极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平台,不断扩大发行主体和债券级别的多样化,促进债券交易市场的建设,提高债券流动性,加强债券监管。可以将一些经营状况较好、未来发展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捆绑,集中申请发行集合债券,费用分摊。集合债券的发行可以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做大做强,有利于优化企业融资结构,但其发行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

(四)营造良好的融资外部环境

1.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目前,政策性担保、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是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主要组成。其中,政策性担保是以政府为主导,它是我国担保行业的主体,但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的发展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市场作用,吸收社会资本,将信用担保机构培育成为具有先进管理体制、实力强大的中介组织。政府还应鼓励建立产业链内担保体系,由关键企业以收取一定比例费用的方式给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另外,还要加强由政府主导设立的信用再担保机构的职能。通过政策性担保,引导社会担保机构积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信用担保,形成对商业性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并通过多种手段对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提供更多有力的支持,以提高商业担保公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的积极性,从而促进担保行业均衡发展。政府还应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制订出台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和加强各信用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2.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分担体系。首先,政府应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拨备和容忍度给予监管政策倾斜,适当放宽标准,鼓励和引导银行增加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其次,建立风险补偿金。政府可以将科技拨款或政策性的贷款贴息,部分或全部转作风险补偿金,降低社会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促使他们积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业务,这也是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重要体现。最后,鼓励支持保险公司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多种科技保险产品,为银行机构、风险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保障,鼓励他们将金融支持阶段前移。政府应积极制定与科技保险相配套的鼓励政策,为科技保险公司提供贴息或者补贴等,促进科技保险的开展。

3.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我国政府应尽快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信评估机构、风险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公司、专利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代理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完善贷款评估、信息咨询、技术合作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制定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评估细则和投资交易方法。促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五)引导民间资本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

各地方政府应加快建立非银行的民营中小投资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积极发展多元化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营造竞争性的金融环境,在现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政府可以向城市商业银行等进行参股,或是委托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帮助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另外,天使投资是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极为适用的一种快捷有效的融资方式,既可以合理引导民间资本进行投资,又能够解决大量创建初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因此,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对天使投资者的引导,建立天使投资者团体,保障天使投资者的权益,降低天使投资的风险。

总之,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强化政府在其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作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融资需求,加强科技、财政、金融、税收、贸易、产业等方面的政策衔接,采取灵活的扶持政策,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互助、社会参与等多元化的社会化融资扶持体系,切实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参考文献

[1]吴兰谷.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中政府引导功能的完善[J].经济视角,2011(02).

[2]赵玲,李建林.科技型小微企业多维金融支持体系的完善——基于成长生命周期演进的视角[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

[3]李向前,诸葛瑞英,王筱依.提升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资助效应研究[J].华北金融,2013(11).

作者简介:黄晓梅(1972-),女,汉族,硕士,淮阴工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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