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上缴红包有“讲究”
2014-04-29
中国地方官员收受红包的规模可能永远是一个谜,我们只能从公开资料中看到官方认定的红包金额,即这些官员们上缴到廉政账户里的钱有多少 。
2000年年初,宁波市公布了一个银行账户,凡是官员收到无法退回或不好拒绝的贿赂,可以匿名将钱款存入这个户头,凭缴款回执免责。这种方式后来在多个省份中流传开来,成为一种自发经验。综合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历年公布的不完全数据,从2000年开始至今,各省市区官员上缴到廉政账户的红包金额超过亿元。
数据大致勾勒出地方官员上缴红包的部分事实。但实际上,各省市自治区对廉政账户的热情正在消退,也是不争的事实。因为这项制度存在先天缺陷。它产生的初衷,是当年原宁波市市委书记许运鸿等人因贪污被查处后,当地“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的一项特殊举措。但后来这一制度变形成为贪官的“保护伞”:一旦有风吹草动,就将钱款存进廉政账户,这样被抓时可以声称自己已上缴红包。
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就此上演。宁波市廉政账户多次收到未设立廉政账户的异地汇款——问题官员察觉到自己要出事之前,千方百计找人借缴款回执,蒙混过关。
也正是因为看到这些失序的变形,《中国纪检监察报》2004年报道说,“中央纪委监察部早在2001年就在内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不要设立廉政账户……近日,中央纪委领导就退赃账户(编者注:廉政账户的翻版)作出批示:“不要再搞,更不要炒作。”
廉政账户的初始功能究竟如何另当别论,其实仔细观察,这项存在缺陷的制度,恰恰是一个极佳的地方政治风向观测窗口。
2001年查办沈阳“慕马案”期间,短短两个月内廉政账户就多出400万元上缴钱款,其中来自沈陽的缴款占到一半;2005年前8个月,郑州市的廉政账户存款出现了爆炸性增长,该地设立廉政账户4年的存款加起来不到200万元,但这8个月陆续收到500多万元的缴款。媒体报道说,这也与当时当地腐败大案被曝光有关。
换句话说,廉政账户里的数字变化,是大案收网前的重要参考指标。在相当程度上,一旦它的数字出现剧烈波动,接下来就是大案即将浮出水面。 摘自《壹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