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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干啥事最容易被免职

2014-04-29

凤凰资讯报 2014年10期
关键词:溧水政策法规问责

1月25日,城建城管环保工作动员大会上,南京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俞立新的替会者迟到10分钟,被市长缪瑞林逮个正着,引来大声怒责以及区长站起来问话。第二天,俞立新被溧水区免职。开会迟到,惯常的处罚是坐“迟到席”。

2013年以来93起官员免职案例显示,只有2起是因迟到被免职。免职与迟到之间没有必然的等号。作为一种组织措施,而非处分方式,什么情况下会被免职,这是个问题。虽然说中国行政运转需要会议上传下达,会议纪律历来被各级主政官员强调,但仅仅因为一次迟到被免职,不少专家学者还是认为处理过重。显得过重的还有因交通违章而被免职。今年2月10日,南宁邕宁区问责该区拆迁办,其行政股副股长关桂芳、党组书记张建南分别被免职。免职理由是2013年下半年,该单位的一辆公车出现3次交通违法行为。

有处理过重的,也有处理过轻的。2013年,原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研究司原副司长范悦因为网络披露巨款包养纪英男,被免职。接下来,网络曝光的范悦近千万包养费用来源问题不了了之。

对此,云南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尹向阳认为,现在免职有时全凭领导意志,也不经过任何程序,随意性很强。

十八大后,官员管理收紧,越来越多的官员被免职,免职的情况也更加多样。

2013年前5年,除因腐败被免职外,见诸公开报道的免职案例至少有23起;而2013年至今一年多时间内就有93起。不仅数量上,适用免职的情况也在发生变化。2013年前的23起中,绝大部分是因为突发事件被问责,而93起的免职理由越来越多样。这其中,因网络曝光成为舆论事件的有44起,几乎占了一半,远高于媒体曝光被免职的。

这些案例中,官方的说辞几乎一致——严重损坏党政机关干部形象,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可见,损害政府形象最有可能被免职。除此之外,最有可能被免职的就是官员生活作风出问题,尤其是陷入类似“不雅照”、“开房门”等“性丑闻”中。

有意思的现象是,因为官员本身工作失误被问责免职的并不多。93起案例中,仅有2起是因为治污不力被免职,1起因为对讨薪民工态度粗暴被免职。

不仅民众将免职看作一种处分措施,官方也多将免职与问责联系起来,作为问责的方式之一。可免职从来是个中性词。按照最新发布的干部任用條例,官员在调动、辞职、退休时都要免去原来职务。

如此,免职在什么情况适用、应该如何适用就更加模糊,以至于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所言,“一些官员被免职是因为官场斗争,一些领导通过问责打击异己,免职后就没有起用。”免职成了挡箭牌,本该撤职甚至开除的,却只给予免职,等风头过后再重新任命。

尽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了官员免职的5种情况,但是就到底官员出现什么样的问题需要免职?对官员实施免职需要遵循怎样的程序?等问题还是比较模糊与泛化。摘自《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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