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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条件下中国保险产业组织分析

2014-04-29薛生强

中国市场 2014年37期

薛生强

[摘 要]中国的保险产业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增长,几十年以来,每年保费都平均增长近30%左右,最近5年保险产业每年的总资产增长速度已经达到35%,世界对中国的保险产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关注,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保险产业的繁荣,带动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但是目前中国保险产业的市场竞争非常不稳定,整体经营效益不高,没有秩序,而且还出现了很多恶性竞争,使我国的保险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大幅减弱了保险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分析其本质原因,发现被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是其根源,根本问题是采用SCP产业组织理论的分析框架,起点为市场架构的规范研究,分析中国保险产业在开放条件下,造成市场行为不规范、市场结构动态变迁、市场绩效一直没有增加的深层原因,然后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我国保险市场结构进行优化,规范市场行为,使市场绩效能够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和参考条件。

[关键词]开放条件;保险产业;产业组织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7-0068-03

以保险为主要业务方位或是保险企业的集合经营管理系统被称为保险产业。保险产业是金融产业一个区域,其具有金融产业的基本特征,比如保障性、金融性、服务性、国际化、公共产品特性等。所以保险产业在一定程度上来讲也归属于垄断企业,特征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明显,并且具有统一的技术经济标准。

自20世纪80年代起,保险产业作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于那些初恢复的国内业务,起到了重要的影响作用,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为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所以,保险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我国在2001年年底加入WTO,这件事情表明我国金融服务市场的发展又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同时我国加入WTO这件事也表明,确定的保护期已经解除,除了有关于保险公司相关规定外,在经营范围以及经营的地域,外资保险公司均已解除限制,我国的保险公司与外资保险公司形成了全面竞争局面,保险市场也会有全新的改革。本文首先对开放条件下我国的保险行业的产业组织进行分析,提供了针对我国保险长远在开放条件下全面分析产业组织的理论依据,然后对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发展进程进行回顾,解析了我国保险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我国引入外资的保险产业的影响进行讨论,吸取其他国家优秀的保险市场的经验。本文根据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提出了加快产业组织的政策,具体有:使中国保险业人员的素质得以提高;保险创新进度加快;使保险市场进入与退出政策有一定改善;对中国保险监管政策有一定改善。

1 开放条件下中国保险产业的发展现状

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保险产业恢复运行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从量到质的变化。原保险保费在2010年实现了收入15428.3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30.5%。保险业务结构从保费收入构成的情况的角度来看,其中,原保险保费财务业务收入3947.5亿元,增加了36.5%;原保险保费寿险业务收入9752.4亿元,增加了30.8%;原保险保费健康险业务收入为688.4亿元,增加了19%;意外险业务为279.2亿元,增长值为20.2%。

保险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投保人上交保险费给保险人,以此进行专门用途的保险基金的建立,这是广义上的保险,在投保过程中,能够对投保人负有法律或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一种经济保障体系。这种类型的保险包括由专门的保险公司通过商业原则经营的商业保险和国家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险,以及由被保险人集资合办的,能够体现互助精神的合作保险等。采取合同形式,通过商业化运营原则,投保人上缴保险费给专门机构,促使保险基金建立,在保险人出现合同范围内的财产损失时,这份保险可以用作这种补偿,老年丧失劳动能力者和人身伤亡的经济损失,都可以通过这种狭义的保险,维护其经济保障制度[1]。

以此得知,保险不但是一种法律关系,还是一种经济制度。首先,保险是为了保证生活安定而存在,是一种经济制度,当遇到特定的风险事故和事件出现损失时,可集中多个经济单位的力量,通过科学的计算,一起建立基金,并将其分给需要补偿或支援者的经济保险制度[2]。详细点说的意义上就是,通过聚集面临同质单位的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风险,保险人从这个过程中收取一定利润,在对需要补偿经济单位或个人进行补偿之后,能够促使一定利益实现,投保人可能是为了防止发生的风险和灾难造成的损失有一定赔偿,而提供进行预防而采取的措施。其次,保险基金是通过保险人对投保人的保险金的收取而形成的,这部分保险,有一部分是通过被保险人遭受伤害和意外损失时进行赔偿,其余都通过自己运用的形式进行利用,国家经济建设的大量资金来源,可以通过这类保险模式提供[3]。

保险这种经济制度对国民经济也有很重要的作用,并具有一定法律效益,所以世界大部分国家都用法律形式对这种保险经纪关系的准则进行固定,并通过此对经济补偿制度进行巩固。保险是法律或当事人规定和当事人来进行约定,一方要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而另一方因为特定时间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损失,负责经济的权力的法律关系。保险的法律关系与一般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不一样,一是保险法律关系的一方,是通过上交保险费来获得风险保障权力的,所以要想取得风险保障,就上交保险费,二是保险事故的产生并不是保险人的行为造成的,保险人不会因为违约和侵权等行为对赔偿责任进行承担,而应依据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内容,对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确认,保险人只需对损失补偿的部分进行承担[4]。

2 中国保险产业组织分析

我国保险产业在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将外资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限制和地域限制取消,所以,保险市场中有中资保险公司和国外跨国保险公司共同竞争,我国的保险产业势必会受到一系列的冲击和影响,因此对保险产业组织进行分析时,可以选用产业经济学SCP分析框架,对开放经济下我国保险的市场结构、经营绩效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寻找能够改善我国保险产业组织的措施,这种做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5]。

2.1 保险产业市场结构分析

缺乏合理的市场结构使我国保险产业发展受到阻碍,另外我国保险产业也缺乏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下面通过市场集中度、产品的差异化程度和企业进入退出壁垒,来对我国保险产业的市场结构进行分析[6]。

2.1.1 保险产业的市场集中度

用来在特定的产业或是市场中表述,买主或卖方具有什么样相对规模结构的标准,是市场集中度的定义,同时也是一种对产业组织垄断竞争程度进行判断的指标,普遍来讲,垄断程度会受到市场集中度的影响,市场集中度越低,垄断程度越低,反之亦然。买方集中度和卖方集中度是市场集中度的两种类型,但是当在特殊行业时,才能够显示买方集中的现象,所以保险产业组织理论主要是对卖方集中度进行研究[7]。

市场上大企业的规模分布是对市场集中度的反映。在企业发展中,与企业间竞争有直接关系的有企业的规模大小和企业的数量。寿险公司和中资财险的市场集中度指标CR4如表1所示。根据表中的数据能够了解到,我国中资保险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过高,不管是产险还是寿险,保费收入前四家中资保险公司占所有中资保险公司当年保费总收入的85%以上。

表1 寿险公司和中资财险的市场集中度(单位:%)

市场集中度2010年2011年2012年

中资财产保险公司86.4181.8480.42

中资人寿保险公司85.3984.5185.41 注:CR4为保费收入前四家中资保险公司/中资保险公司当年的保费总额。

2.1.2 保险产品差异性分析

保险企业提供给顾客产品,然后通过多种渠道,引发顾客偏好的特殊性,令顾客能够将这种产品同其他竞争性企业的同类产品进行区分,从而使这项产品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有利的地位,这种方法在当地市场经济中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竞争手段[8]。

可以通过厂商和消费者的角度对产品差异化进行理解:一方面是厂商在产品提供上造成的后果,能够引起顾客偏好的特殊性,使顾客将这个厂商与其他厂商相区别,使消费者在购买同类商品时,更倾向于记住这个厂商,这种方法使该厂家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另一方面,这种产品的差异性既能让顾客感到相似,还无法替代。

2.2 壁垒分析

某一产业中的领导者对于潜在进入者具有的优势,并且这种优势能够将价格提高到竞争性的水平上,同时又不致导致新的厂商的进入者就是进入壁垒的定义。沉没成本、违约成本,以及信誉下降等方面是造成退出壁垒的主要因素。投入某一行业从事某种专门用途之后就无法回收的成本是沉没成本,一般来讲,沉没成本产生是因为某些行业生产需要某些专用型的资产,同时这些特殊的物资又很难在其他行业运用。如果退出行业成本很高,那么进入该行业的动机就会削弱[9]。

3 优化我国保险产业组织的措施

3.1 使保险服务创新加快

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推进,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运用逐渐广泛,信息技术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后,通过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为了满足用户对服务和金融商品的多方面需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通过分散风险的方式,使其利润最大化,并且不断对金融进行创新,使三者的业务界限变得模糊,使这三者的产品也日益相同。

纵观国际市场,银行保险业的发展在金融资源整合的这一趋势影响下,逐渐成为金融业创新的主流,其不仅能够为各国寿险的营销体制改革添加力量,而且在各国银行业激烈竞争中,也取得了不错的筹码。作为仍然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国银行和寿险业,应对银行保险业发展的新情况进行密切关注,并参考国际上的先进经验,与自身特点相结合,积极与银行进行联合,使我国银行保险业得到大力发展,使其能够为寿险公司和银行带来更好的利润收入,这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10]。

表2 2010年和2012年欧洲发达国家银行保险占本国寿险业务的比率(单位:%)

国家

年份法国荷兰西班牙比利时英国意大利德国

201082507032247022

201285668034268540

3.2 发展我国网络保险业务

我国的网络保险业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真正意义上的网络保险仍然处于不断探索阶段,近几年,我国第一家保险信息网的建立,是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开端,由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促成了国内的第一份网上保单[11]。由于相关环境的不足,网络保险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网上支付系统不够完善,这也是电子商务继续发展的难点所在;二是电子商务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三是网上的安全认证问题没有足够高的安全性;四是网上保险并不是单纯的对保险单独移动,而是根据用户的上网习惯和在线的特点设计产品结构,移动到网上的保险产品应具有无须核保、保费低、手续简便的优势。推动网络保险业务发展的手段有:

(1)全面提高网络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网络承包资格考试时对网络业务人员加强培训的有效方式,根据理论考试和实践考察成绩,可以将不同星级发放给不同的业务员,还可以定期进行小考试,以激发业务员的上进心。同时相关部门可为星级业务员配备笔记本电脑和能够接收邮件的传呼机,以便于公司网站和投保人联系方便。

(2)加紧网络保险的立法工作。加紧网络保险的立法工作,能够保证我国网络保险安全稳定发展,并围绕相关网络管理、金融结算、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等问题,加快对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步伐,新的法律法规也要及时出台和制定,使网络保险的业务运作和风险防范能够有法可循。保险业的经济和技术的实力是发展网络保险的依据,我国网络发展的现状,是应用网络情况等因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网络发展网络保险规划。这种方式能够使公司拥有的资源得到充分运用,还能够使投入的成本减少,有效地避免了一次性改造给企业经营带来的过度冲击[12]。

3.3 提高我国保险业务员的素质水平

现阶段,我国在精算、承保、投资、理赔方面的人才十分少,所以急需一些既懂经营管理又懂保险业务的高级复合人才。另外,我国许多保险公司内部并没有一套完整的竞争机制,无法调动人员的积极性,造成中资保险公司人才的流失。过渡期结束后,我国的保险市场进入了大量的外资保险公司,其先进的水平与优厚的工作待遇、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充足的上升空间,使国内一批优秀的员工都吸引到外资保险公司,这种现象使我国保险公司的高素质员工更为缺乏。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目前共有保险从业人员70余万人,但是部分学历偏低,很多销售人员因为相关知识和职业素养欠缺,在保险推销时,会出现误导陈述、保费回扣、诋毁同业等现象,严重损害保险企业的形象。

4 结 论

通过本文的描述可知,我国保险市场的结构属于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这种结构需要先去保险市场进行信息收集,对市场份额、所占壁垒等数据参数进行观察和记录,但是通过相关资料分析,我国保险业中并不存在共谋假说和有效结构假说。我国保险市场虽然拥有较高的集中度,但是行业利润却很低,若保险公司的效率与市场集中不匹配,从保险业市场结构和绩效的关系来看,在绩效之间,我国保险产业的市场结果,并没有十分明显,重要的是现有的市场结构,并不是通过技术优势和市场策略获得的,主要是因为政府推动和产权安排的结果,致使保险市场没有有效的竞争方式,保险公司的不规范行为和较低的利润率,不合理和低效率的市场竞争,同样没有提高效率。反之,市场绩效不良又会进一步促使保险产业的市场结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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