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区域主义理论比较综述
2014-04-29尚纹玉等
尚纹玉等
[摘 要]在阐述区域主义相关理论溯源的基础上,从核心特征、研究对象、主题等方面综合论述新区域主义与旧区域主义的区别,本文旨在总结对新旧区域主义已有的研究结果,在此基础上结合东南亚新区域主义表达笔者对新区域主义的一些见解,从而为制定促进我国区域发展的对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旧区域主义;区别;综述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7-0046-02
1 引 言
20世纪90年代,在中国积极参加多边贸易体制时,欧洲与南北美洲出现了新区域主义浪潮。各种关于新区域主义的学术研究应运而生,尤其是从新区域主义视角研究国家地区性经济现象状况。本文总结对新旧区域主义理论已有的研究结果,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东南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表述笔者对新区域主义的一些见解,以加深对新区域主义这一新生概念的进一步认识。
2 理论研究综述
在学术界中,“新区域主义”指的是一种“新浪潮”,它是一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出现的区域主义浪潮。作为一种国际关系理论的区域主义起初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开始发展。在关税同盟理论出现后,区域主义发展则成为了当时经济一体化的核心理论。1950年,学者们开始研究以经济区域空间结构为主的多方面问题。1960—1970年,研究范围更为宽泛,研究转向不同类型经济区域的各方面可持续发展问题。1970年后,区域主义的发展进入低潮,原因在于国家地区之间过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导致制定实行内向型经济政策,从而无法构建区域政府运作机制。20世纪80年代后,冷战结束,欧洲一体化进程加快,世界经济区域发展研究得到复苏。
区域主义理论实践主要有以下两类成果:一类是各种跨国性区域战略联盟的组建;另一类是国家内部多种区域发展合作组织的产生。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区域主义渐趋形成了“外向型、兼容型、复合型”等新特点,20世纪90年代所有的WTO成员都参加了一个以上的区域一体化协议,世界范围内掀起了第二次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学术界称之为“新区域主义”。
新区域主义的“新”不仅是在实践时间上的新,而且在理论层面(研究对象、研究主题、理论探索)上都有所创新。
(1)新旧区域主义在其研究对象上有所不同。首先是二者产生的时代背景不同。旧区域主义产生于世界冷战格局中,而新区域主义却产生在经济全球化时期。Fredrick Soderbaum(2003)指出,旧区域主义的动力来自于两个方向,一个是“外面”,另一个是“上面”,而新区域主义是一个自发性过程。因此,旧区域主义是在一种外力推动下而产生的“外生性区域主义”,新区域主义则是主权国家在面对经济全球化挑战压力下接受的“内生性区域主义”。
其次,它们研究的视角和方法不同。在冷战格局中,欧洲一体化实践的局限性导致了旧区域主义理论研究者视野的局限性。新区域主义产生于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研究者的研究范围因此有所扩大。国外的学者阿查亚利用建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对东南亚的区域主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2)新旧区域主义在其研究主题上有所不同。在冷战时期,学者们在争论探讨旧区域主义的区域化和全球化时出现了两个争端的派别:一个支持和谐论的说法,认为区域化最终将走向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必须经过国家间或区域性的经济合作自由化。另外一个支持矛盾冲突论的说法,指出区域化和全球化相互排斥,区域化具有天然的歧视排他性,坚持发展区域主义会有很严重的各方面后果等。
对于旧区域主义的研究结论而言,新区域主义理论的研究学者们并不这样认为。国外学者泰罗认为,区域化和全球化存在着冲突,但是它们之间能够相互依存和削弱抗拒贸易自由化进程。我国学者张幼文指出,把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称为世界经济区域化容易产生一种歧义,似乎作为整体的世界经济正在分裂为若干个区域经济。而事实上,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同时,全球化也在发展。
新区域主义理论中除了区域化和全球化之外,研究学者们还重点关注了它的开放性这一重要特征。国内学者郑先武认为,不管是在经济领域还是安全领域,“旧区域主义”都明显地表现出一种封闭的特征。它的特点是广泛多维度的、对成员无限制的、强调在多边基础上形成对话的习惯。
(3)新旧区域主义在其研究理论的探索上有所不同。新区域主义在研究探索上用全球化的视野去审视区域主义以及区域主义者计划的复兴。国内外学者运用体系的方法分析“区域主义”理论的发展和区域发展体系的变化。其首先表现在多层次互动分析方法。其中有全球—区域—国内“三层博弈”分析方法、国内—区域—区域间—全球“四层互动”模式以及全球—区域间—区域—国家—地方“五层互动”分析方法。这种方法不仅提供了将区域内国家内部因素、单元间关系、区域间关系、区域动力与全球性行为体互动等联系起来的可能性,而且它表明了区域主义和区域体系的变化既可以是自下而上也可以是自上而下的进程。
3 理论实践及结论
随着新区域主义理论的诞生,各种各样的区域主义模型被作为国家或者区域间的治理模型,但是“新区域主义”并不是解决所有国家或区域问题的万能良方,其治理模型也无法被随意地应用于所有国家和地区。
理论层面上,“新区域主义”的治理模式缺乏强制性的对应政策手段,区域治理主要还是依靠政府和其他社会性组织的自愿参与和主动合作,因此在一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集团利益复杂的区域,“新区域主义”的治理模式可行性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实践层面上,在许多国家地区“新区域主义”的成功取决于一些个别特定要素,比如说省市地区领导的领导才能、突发性的地区事件而统一社会民众意见、上级政府的扶持和激励,这些不具备必然性的特定要素也会使 “新区域主义”治理模式在每一个地区的一致通用性受到限制。
笔者认为,欧美学者提出的新区域主义理论未必能够解释东南亚新区域主义实践所遇到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东南亚国家的特点与欧美各国相去甚远,首先中、日、韩和东盟各国在经济实力上虽然有差异,但是还比不上美国与墨西哥或欧盟与波兰之间的差异大,因此在中、日、韩和东盟各国之间还难以作出大与小的划分。其次东盟10国虽已结成区域性组织,但其内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甚大,东盟和中日韩之间不存在体制融合的一个问题。相反,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追求体制上的一体化,锁定共同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并在国家政治民主法制等规则制度方面向欧盟逼近,从而保证自己国家发展方向的不可逆转。总的来说,欧美新区域主义理论实践体现了规则导向的特点,而东南亚的新区域主义理论实践则体现了一个问题导向的特点,东南亚各国合作具有新区域主义理论的本质特征:制度性安排。因此在东南亚各国寻求区域联合发展时需要注意发展区域的特点后再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
新区域主义虽在理论和实践上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一些批评与质疑,但其为国家城市区域的发展、解决区域性问题提供了灵活多样的治理模式和比较有效可行的机制。我国的各省份城市地区可以根据自身城市的条件在避免政府无限制扩张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治理政策,从而促进我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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