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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协商民主”理念的民主监督

2014-04-29阳沐乎韧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协商民主民主监督共识

摘 要: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民主监督和协商民主既有着密切的逻辑关联,又是两个不同的实践范畴。民主监督运作中引入“协商民主”理念,以协商方式进行监督,可以提高民主监督的文明程度,进而提高其质量;保证民主监督的理智行为,进而提高其效率;保持民主监督科学运行,進而提升其科学含量;促使监督主客体互相理解,进而优化其效果。新形势下民主监督要文明、理性和有序地运作,要在求共识中进行。

关键词:民主监督;协商民主;文明;理性;有序;共识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4.04.011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4)04-0053-04

中共十八大的召开把中国带进了一个崭新的民主政治时空环境。十八大报告对人民政协提出了两个具有战略性意义的时代命题,其一是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如何提高民主监督效能,其二是人民政协如何发展协商民主。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这两个命题既有着密切的逻辑关联,又是两个不同的实践范畴。基于此,笔者试图在民主监督中引入“协商民主”理念,以探索提高民主监督质量之途径。

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民主监督通过提出意见建议等形式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相联系的一种民主形式,强调在中共的领导下,以对话、讨论、审视等方式或手段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二者的概念内涵本身就有紧密的联系性。

(一)由“民主”元素紧密地联系起来

民主监督和协商民主都蕴含“民主”这一元素。新华辞典对“民主”的解释有四个义项,其中有两项契合我们研究的需要。其一是与“专制”对称,指多数人统治的国家形态,即由人民统治;其二是与“专政”对称,指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包括讨论、批评、说服教育等。“民主”的内涵紧密地把二者联系起来。

民主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打破垄断地位。民主监督正是着眼于对权力垄断的反对,协商民主旨在推翻利益集团、精英集团的话语垄断地位。民主的显著特征是平等性。在民主监督中主客体双方地位平等;在协商民主中,参与协商的各方都平等相处。

正是民主“打破垄断”的实质性和“平等”要义,紧紧地把民主监督和协商民主联系起来,使在民主监督中引入“协商民主”的理念成为可能。

(二)同属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范畴

中国共产党自从成立之日起,就一直把追求中国人民的民主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民主监督和协商民主是这一使命中的两大内容,同时也是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两种重要手段。在民主政治建设中二者是“同时态”地互促互进而发展的。中共各级党委要民主执政,就必须有保障机制和合理的途径。民主监督是其重要保障,协商民主是其优选途径。

首先,民主监督和协商民主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民主监督主要是保证民主政治建设方向的正确性,有了它,民主政治建设才不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协商民主则是为了求得民主政治建设的科学性而选择的途径,有了它,民主政治建设就能够充满活力。其次,二者相互作用和促进。实行民主监督可以保证协商民主真正发挥效力;发展协商民主能够为民主监督增添丰富的实践形式,进而提高监督效率。再次,二者能够发挥合力作用,正是有了此二者,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才能健康有序地进行。

正因为二者同属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范畴,才有在民主监督中引入“协商民主”理念之必要。

(三)同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设计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符合中国国情。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又以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来体现其制度价值,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是其三大职能中的两项。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因此,二者同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设计。

其中,民主监督的设计,主要是为了从制度上避免和克服领导体制中存在的主要缺陷和弊端;协商民主的安排,则是为了体现这一制度的科学性,使制度更加高效有序地运作。

总之,二者既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之要件,也是民主政治建设本身的价值取向。它们能确保较好地体现出这一制度体系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正因为包含了此二者,才使制度中的其他因素能够互相之间紧密配合,使其所发挥的整体效果最大化,进而使其显现出科学合理的配置。

正因为这样,在民主监督中引入“协商民主”理念才既成为可能又有其必要。

二者之联系性启发我们,在民主监督中引入“协商民主”理念,可以为解决多年来民主监督效果不佳的问题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进而提高民主监督的效率。

(一)协商是一种文明行为,引入协商理念可以提高民主监督的文明程度,进而提高其质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源于近代以来中国政治实践基础上对传统政治文明的继承与发展,是当代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一种崭新的形态。

其实,“协商”是中国传统文化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和助推器。协商民主,上承传统协商议事的政治智慧,下启当代的政治文明。其表达观点的基本手段是说理,而说理所表现出来的是公开和平等、包容与妥协。协商的行为特征是对话和讨论,没有强制,不存在独断。这是很温和的民主化方式,是比较文明的行为。协商民主的出现表征着人类的文明进步。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民主监督,是合作型而非对抗型监督,其本身一大特点是柔和性。这意味着民主监督不是靠权力的威慑和制衡,而主要是通过提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来实施。在这基础上引入“协商民主”理念,更能体现民主监督的社会主义文明价值。

引入“协商民主”理念,就是运用协商的逻辑思维和民主的处事方式进行监督。这就决定民主监督在运行中以协商的方式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其带来的结果就是监督客体对科学建议的接受并对工作加以改进。在监督主客体的互动过程中,双方都呈现文明的协商行为。引入“协商民主”理念,能够促进不同文化间的沟通与理解,使监督主客体形成包容与合作精神,通过公开对话、交流,主客体就能够维持一种深层的相互理解,从而成为建立参与持续性合作行为所需要的社会信任的基础,使双方在监督中增进友情。

由上述可知,引入“协商民主”理念后的民主监督,是以服务改革发展为目标,在服务中监督,在支持中监督。其性质是“辅权”而不是“争权”。辅者,辅佐也。辅佐是一种文明的行为。

(二)协商表现出理性特征,引入协商理念可以保证民主监督的理智行為,进而提高其效率

对于监督客体而言,监督主体是旁观者。“旁观者清”,这个“清”就是理性,是理智和清醒。

人是感情与理智的矛盾统一体。当人丧失理智时便会感情用事。一定意义上说,协商民主的“协商”就是针对人容易感情用事的一面而采取的一种处事方式。协商就是用讲道理的方式论证自己的观点;协商民主正是以此为自身特征的重要的民主形式。

协商民主运作中的“理性”,在话语表达上,表现为不以攻击、批判、诋毁的语言为常态去评价他方观点,而是更多地用善意的、建设性的语言去提出自己的见解;在态度情态上,表现为中立,显得冷静旁观;在表述问题的思维特征上,表现为周密地分析,审慎地思考,慎重地考虑。引入“协商民主”理念,就使得监督在形式上表现出十分理智的特征。

首先,话语表达的善意特征和建设性语言使监督显得公正。引入协商理念后,因话语之善而易于被监督客体认真思考并进而接受其中真理性的部分;同时,又因语言之建设性而使被接受的建议转化为科学的决策。这从监督结果上看是公正的。所以,理性监督能够保证监督效果的真实性。

其次,态度情态的冷静能够克服监督中的情绪化倾向,避免感情用事。理性是一种最为珍贵的态度和行为。引入协商理念后的民主监督,是以“协商”形式进行,监督主体不是情绪化地提出问题而是进行冷静的理智思考;不作“否定式”的评价,而是“建设性”地提出建议。由此带来的是监督客体对其建议进行批判性地审视,理性地接受其中合理的成分。

再次,思维特征的周密和审慎,使监督中对事情的评判和对建议的陈述保持客观的态度。民主监督,是为执政党的执政和国家机关的行政进行纠偏。纠偏是一种十分理智的行为。引入协商理念后,民主监督中主体思考问题、评判和表述显得缜密和周详,以保证建议的精确性和严谨性,以致监督效果的科学性。

(三)协商是一种有序的过程,引入协商理念能够保持民主监督科学运行,进而提升其科学含量

作为人类的一种活动,协商不是单方的行为,监督也涉及主体和客体双方。由双方或多方参与的活动,都是群体行为。群体行为要有一定的程序和规范,才使事情不乱。有一定的程序和规范,就是“有序”。

从政治层面看,协商是政治民主诉求的体现,是一种民主展开的过程与方式。有过程的活动要求其行为方式要合乎秩序。无论是协商民主还是民主监督,必须是在有序的状态下进行。协商民主是一种程序性民主,其一大特征是“有序”。引入协商理念,能够强化民主监督的正当性,进而保证其运行的科学性。

有序才能使过程合理。无序表明做法和过程不合理。不合理表现为无规则和无规程地进行,这将会造成活动的随意性和工作的盲目性。民主监督的有效性往往取决于其有序化程度。有序化程度越高,监督的水平就越高,就越有可能得到监督客体的配合、接受乃至支持,从而对监督结果产生良性影响。引入协商理念,能够使民主监督有序进行,进而避免监督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引入协商理念,可以使民主监督行为规范,按章行事,依法运行;可以使人际关系合乎社会秩序,最终使民主监督的过程运作科学,使其结果强化正当性,以较强的操作性取得较好的监督效果。

(四)协商是以求共识为原则,引入协商理念能够促使监督主客体互相理解,进而优化其效果

共识,是意见和观点达到基本一致。协商民主是“以达成共识为核心原则”[1],求共识是协商民主的核心原则,也是其价值诉求。民主监督的前提是坚持和维护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法定地位和合作关系,而不是以“反对党”成员的姿态出现。其期待的结果是:监督客体对正确合理意见建议的采纳;要求监督主客体双方互相理解,增进共识。

引入协商理念,可以使监督主客体消除误会,化解分歧,互相理解;观点不正确或不全面的一方要向观点正确全面的一方让步,双方形成共识。

总之,引入协商理念后,以协商方式进行监督,其结果能够促使监督主客体产生共同的认识,使双方意见和观点基本一致。这样,监督效果就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引入协商民主理念,以协商的方式进行民主监督,要求民主监督要文明、理性和有序地运作,要在求共识中进行。

(一)文明监督

民主监督在主客体的关系上定位为“诤友”。“诤友”一词的核心元素在于“友”,“友”是友好文明的表征。文明是一种有修养的表现。引入协商理念的民主监督更是要文明地进行。文明监督是善意的监督,从善意出发,其核心要义是文明地处理监督主客体关系。

进行文明监督,要求在态度情态上,监督主客体都要有宽阔的胸怀、包容和开放的态度,以合作、坦诚、诚恳、对话、妥协、温和的精神相待;在话语表达上,不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别人,不互相攻击,双方都给予对方说明解释的话语权;在行为上,举止文雅,言语委婉;监督主体提出意见建议要用商量的口吻,柔和的语气。

1. 构建文明监督的文化体系。新形势下民主监督要提升文明程度,首先要充实文化内涵。要结合国家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党文化,在政党文化建设中充实“监督文化”的内涵,加强监督文化建设。

2. 充实监督中的政治伦理成分。民主监督属于政治范畴。政治本身带有强制性,而文明监督要求在尊重监督的正义性的前提下尽量充实其政治伦理成分,增加道德内涵,注入权利平等、合作宽容的要义。

3. 监督主体以人格魅力影响监督客体。监督主体要加强道德修养,培育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宽容精神,培养崇德重义、修身为本的人文精神。监督主体要锤炼思维,磨炼意志,修炼品格,修身养性,提高自我修养,提升人格魅力,最终是为了在监督中以自身真善美的人格魅力施加影响于监督客体。

(二)理性监督

协商民主一个很大的特点是过程理性化。引入协商理念的民主监督要以理性思维指导监督过程。

理性的对立面是情绪化。理性监督表现为监督主体心理状态的理智、情态特征的冷静、话语表述的客观。这就要求做到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培养协商主体理性化思维。以理性文化抑制人性利己的一面,克服本性中情绪化的倾向,培育公共理性和责任。要培养高度的政治使命感以及为公利工作的精神。

二是进行理智地操作。要理性地沟通和表达意见。对话要使用建设性的话语,要靠真知灼见,以理服人,通过社会影响力产生监督作用。对各种建议要进行批判性的审议后才提出。不以揭露问题和指出问题为目的,而是把着重点放在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建议上。提出善意的、建设性的、自我修复性的意见建议。

三是理智地处理监督主客体的关系。双方在讨论中理解、领会、反思对方的意见,以期在加宽理解的视域后能超越自己的利益界限,达成互相理解和妥协。

(三)有序监督

引入协商理念的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即在监督中协商、在协商中监督,协商和监督要有序进行。有序是约定俗成的社会秩序。有序监督就是按章行事,依法作为;有序进行,合序操作。

民主监督必须在中国基本制度框架之下进行,要以符合宪法为必要前提[2]。有序监督必须有一个权威力量来主导,这个权威力量就是中国共产党。

民主监督必须符合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必须顺应中华民族盼望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要求。有序监督就要研究探索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和协商式民主监督特点。

有序监督要根据监督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形式或载体。监督的制度机制建设要考虑协商的精神内涵,要创造性地运用协商的形式和手段。(下转第61页)

(上接第56页)

(四)以共识为原则进行监督

文明、理性和有序的内涵精髓,要求引入协商理念后的民主监督必须以求共识为原则。

对党委政府而言,要开通汇集民情民智的“绿色通道”,听民意、集民智,夯实民主监督的民意基础,以彰显民意、民智、民力、民利、民心对决策的重要影响。

对监督主体而言,要懂政务,知民情,并有广博的知识、超群的智力、深邃之思维、高深之造诣。建议要有科学性,严谨而合乎逻辑,以真知灼见、真才实学保证其权威性,使其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对监督主客体而言,不要单方表达话语,而要双方当面沟通与交流,加强对话。监督客体通过通报工作情况,面对面地听取监督主体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当场给予协商解答。以互动方式推动问题更好更快地得到解决,以增强监督的效果。

在民主监督中引入“协商民主”理念,是中国传统文化智慧与中国当代民主政治建设实践有机结合而演绎成为提高民主监督效率的一种新思维。

引入“协商民主”理念的民主监督实践,要处理好文明监督与科学监督的关系、理性与热情的关系、有序与效率的关系、求同与存异的关系。

引入“协商民主”理念后,民主监督靠文明的行为、理性的思维、有序的状态和求共识的原则而产生影响力。引入协商理念更能彰显民主监督“软约束”的威力。

[參考文献]

[1]田晓玉.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做到“四个把握”[N].人民政协报,2013-05-29(C04).

[2]阳沐乎韧.基于文化动因的民主监督[C]//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12年度论文集:下.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3: 809.

责任编辑:杨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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