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面践行公平正义原则
2014-04-29杨万耀
方圆 2014年4期
杨万耀
近年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践行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原则,在四个方面累积了一定经验:
一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影响社会稳定等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形成抗诉、检察建议等多元监督格局。
二是严明执法纪律,强化自身建设。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作风转变;强化制度约束,完善责任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三是加强执法公信力。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第一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执法办案能力,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政策;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执法与规范执法并重,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规范案件来源渠道和办理程序。
四是树立公平正义意识。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下决心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执法恶习;结合本县区实际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形成服务群众常态化,实施“阳光工程”,積极推进检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