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夫人的法律定位
2014-04-29曾钰峰
曾钰峰
国际法上对于“第一夫人”的角色定位,其实包含在外交人员的概念里。“第一夫人”能够在国际法上得到法律定位,其实也依赖于宪法和政治制度设计层面上国家元首制度的发展
3月2日,美国白宫博客官网宣布,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将于3月19日到26日携母亲和两个女儿访问中国,并会晤中国国家主席夫人彭丽媛。
当然,这并非米歇尔的首次独立出访,也不是美国“第一夫人”第一次独立开展对外活动。也有人分析,这可不是一次简单的礼仪性、象征性的“夫人外交”,其背后或许有更为深刻的美国外交战略思考,例如为奥巴马即将开始的缺少中国的亚洲之行进行平衡,或为奥巴马本人带话,更或为即将开始的两国元首在多边外交场合中的会面暖场铺垫,等等。
但是,不管怎么样,这毕竟是现代中国首度迎来的一次正式的“夫人外交”。国家主席夫人彭丽媛女士也将以女主人的身份对等接待米歇尔。
实际上,中国公众对于美国式的“第一夫人”和米歇尔本人也许并不陌生。大家早就从国内外媒体的各种报道和好莱坞的影视作品中了解了许多美国总统及其夫人的严肃知识或者八卦故事。但是,如此近距离地来见证现代意义上的“第一夫人外交”,并能够首次看到自己国家的“第一夫人”独立发挥外事交往的职能,还是让人颇感新鲜的事情。
可是,中国公众对于“第一夫人”的概念却并不一定十分明确,特别是对于其法律、政治意义上的角色定位与作用发挥也可能了解不多。
“第一夫人”概念由美国传媒制造
和人们从许多影视作品与电视新闻中所了解和熟知的美国式“第一夫人”的形象一样,“第一夫人”这个说法本身就源自于美国,也是美国当代新闻传播发展和造就的一个概念。
一种说法是,最早出现这一概念,是在1863年,当时的一位英国记者使用该词表述林肯总统的夫人。1911年,一出名为“我们的第一夫人”(The First Lady in the Land)的喜剧在纽约上演,由此“第一夫人”的说法通过戏剧等媒介传播,迅速成为严肃政治讨论中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之一,并广为大家接受。
但是,“第一夫人”的概念到底是什么?如果我们来认真界定的话,可以这么进行。
首先,从实质意义上来说,“第一夫人”就是指一国男性元首的妻子,当然有些情况下也指其他适合担任这一角色的女性亲属。此外,如果从其产生原型来说,“第一夫人”(First Lady)这个词语,主要是指美国联邦或州领导人的妻子。换言之,所谓一般意义上的“第一夫人”(The First Lady)就是指美国总统的妻子或其他替代这一角色的女性亲属(例如第八任总统马丁·范布伦就由自己的儿媳妇在必要的外交场合担当第一夫人的角色)。后来,随着这一词语的全球化,也被更广泛地用于了其他国家,例如法国总统的夫人,也被媒体称为“第一夫人”,更有意思的是,现任法国总统和其女伴没有法律意义上婚姻关系,因此媒体对应发明了“第一女友”的说法,可谓“第一夫人”概念的一种变体。
当然,与“第一夫人”对应的,显然存在着“第一先生”,后者也因为女性国家领导人的不断出现而频繁见报。但实际上,至少目前,男性主宰的在传统政治场域里,“第一夫人”显然要比“第一先生”多。
最早,同时也是对于“第一夫人”的形象塑造得最多的,当属美国电影。我们印象中的“第一夫人”印象也多来源于此。好莱坞的导演编剧们,在热衷于拍摄总统题材的电影同时,塑造了不少“第一夫人”的荧幕形象。早期的作品例如《摩登白宫》、《第一夫人的保镖》和《空军一号》等等。这些电影中的“第一夫人”的形象,主要圍绕和总统本人的关系进行,他们之间要么貌合神离、若即若离,要么温馨的是在总统任期内两人逐渐遗失了美好又最终找回当初的浪漫桥段,总是多了些八卦虚构的色彩,而不是严肃的写实主义的再现。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美国媒体报道中的“第一夫人”就要真实和复杂得多了。媒体塑造的“第一夫人”中,她们有的符合传统印象中的贤妻良母形象的,例如老布什的夫人芭芭拉和小布什的夫人劳拉,也有的想肯尼迪夫人杰奎琳和克林顿夫人希拉里一样饱受争议的,后者还一度被指责过度“干预朝政”。
除了美国,其他国家也有类似处理“第一夫人”题材的电影作品。其中最为著名的当属阿根廷电影《庇隆夫人》和俄罗斯电影《接吻吧,不为媒体》。前者和在拍的韩国电影《第一夫人》一样是纪实主义的作品,后者则以喜剧的方式略带影射似的反映第一家庭的情感生活。
和我们临近的韩国最近也有不少作品开始以政治人物为题材,例如正在紧张制作并将于年内上映的写实主义电影《第一夫人》,就是以已故韩国前总统朴正熙的夫人陆英修女士为主角,来反映她跌宕传奇的一生以及“汉江奇迹”发生前后的历史脉络。作为政治强人朴正熙总统的夫人,陆英修本人就是一种十分传统的“第一夫人”,她站在丈夫身后,并力所能及关心妇女儿童以及教育、医疗的事业。
可是,不管是写实还是虚构,不管是温馨的家庭生活呈现,还是灰暗冷酷的政治斗争叙事,这些都只是影像中被媒介化的“第一夫人”的故事和印象。当人们坐在电影院、电视或电脑前,津津乐道地跟着八卦第一家庭的恩怨离合,看到这些各式各样的“第一夫人”的荧幕形象时,其实少有人会去想:到底“第一夫人”的角色因何而来?现实生活中的“第一夫人”又应该如何扮演其角色?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夫人”
在中国的语境和传统文化中,“第一夫人”的概念不难接受。或者说,这个“第一夫人”的汉语翻译本身就代表了中国文化的某种取向。和“第一夫人”概念相关的词语,我们曾经使用过“国母”的概念。例如在一定历史时期以及目前台湾社会使用的“国父”概念,用以称呼“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与之对应的就是“国母”——宋庆龄女士。
其实,不管是“第一夫人”或“国母”的概念,其背后都有一以贯之的“家国”思维与互相指代的意味。中国古代一直以来对于“夫人”一词是赋予相当的尊重意味的,一般主妇也以相夫教子使其获得功名来获得“诰命夫人”的称号为最高荣耀。
从这些意义来看,我们在传统意识中对于“第一夫人”总是具有某些特定的认知的,也在印象中对这一角色具有“站在身后、端庄贤淑、温柔美丽等”的想象,并且要求她们只是“如此就好”,“不要逾越了规矩”。
这种理念,是中国长期封建专制和男权社会的历史发展的结果,也尤其突出反映在帝王之家。中国封建皇室的一个重要的明规则就是“禁止内宫干政”;但与此同时,我们却也以“母仪天下”的道德示范要求,实际上希望作为“第一夫人”的皇后们发挥一些必要的积极的作用。
从中国历史发展来看,可以说,虽然作为“第一夫人”的皇后(也有皇后缺失,皇太后或皇贵妃等扮演这一角色的)并不参与实际政治,但是却也至少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她是内宫各种后勤杂务的最高领导,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办公室主任、后勤总管的角色,对后宫的事情具有最高的处置权限。
其次,皇后还具有类似白芝浩所形容的英国女王作为元首所具有的“尊荣”的意义。皇后需要作为皇帝这种“尊荣”象征的一部分,出现在重要的场合,诸如外交、恩典等。
最后,这一项作用能否发挥很大程度上则取决于皇后本人的学识、能力与态度,而同时往往伴随着危险。那就是,皇后多大程度上、以何种心态发挥皇帝的“贤妻”和子民的“良母”的角色,对皇帝本人的朝政提出建议、施加影响。
在这一方面,历史上并不乏典范,诸如朱元璋的夫人马皇后、康熙皇帝的祖母孝莊太后等。但是内宫坏政,甚至是篡权夺位也并不罕见,尤其是前者。真正篡权成功的需要极高的政治智慧和能力,只有少数成功者,例如武后成为武则天皇帝。失败者历史也许并不记载,但有名的可数吕后为首。
如果说这还是古代的故事,那么近代以来最有名的“第一夫人”不能不说宋氏姐妹。一个是民国之父孙中山的夫人,被尊称为“国母”;另一个是蒋中正先生的夫人。后者,真正担任过“第一夫人”的实职,并被喜欢她的人誉为“永远的第一夫人”。
讨论宋美龄的历史定位和“第一夫人”角色的发挥,当然有很多角度。可以说,她是真正融合了东方与西方对于“第一夫人”的看法的第一夫人。她曾利用权力庇护家族财团、左右人事安排,似乎有点封建家国传统的某种流弊;但她也发起妇联会襄助孤儿抚养和教育事业、亲自到前线劳军,在重要的外交场合陪伴左右,既是翻译也是女伴,这是现代西方社会对于第一夫人的期待。
同时,历史的特殊性也使得她的“第一夫人”角色并不限于此。宋美龄最爱的胸针是民国政府空军的徽标,这是因为空军的成立和发展凝聚着她的心血。宋美龄也曾在抗战中只身赴美,在国会发表演讲,风华冠及一时。更加具有实质意义的是,美国对当时中国政府的援助,虽然不取决于但也离不开宋的积极斡旋。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夫人”的角色的发挥相对显得比较弱。一方面,跟长期以来的国内外形势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也跟新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法治发展有很大的联系。
由于建国初期毛泽东主席相继担任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因此新中国的第一位“第一夫人”是江青。但是,直到文化大革命,江青并没有被赋予“第一夫人”的职责,毛泽东两次访问苏联也并有带她随行。真正在外交舞台发挥了一些作用的“第一夫人”实际上是后来的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夫人王光美,她本人学识修养俱佳,随访国外也展现了新中国女性的独特魅力,但是很快随着刘少奇被错误批斗,她也中止了“第一夫人”的角色并饱受苦难。时过境迁之后,她在晚年发起慈善救助活动,可谓延续发挥着“第一夫人”的积极作用,收到称赞。
再往后,几代领导人的夫人虽然也或多或少参与了一定的外事活动,为国家的对外交往和公共外交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真正像美国等一些国家一样对“第一夫人”的角色进行现代性的、机制化的界定与发挥,却是一直缺少的。
“第一夫人”的法政地位
历史上的“第一夫人”,具有时代的特殊性,也因人而异,在角色定位上基本取决于个人的发挥。
今天,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已经进入了有宪法的时代,完成了形式意义上的现代化政治建构。在这个意义上,来探讨“第一夫人”,我们得有点法律规范的目光。到底“第一夫人”的法律角色是什么?这是一种宪法意义上的惯例,还是国际法上的定位?实际中,“第一夫人”又可以如何理解?她将受到哪种意义上的法律规范?
国际法上对于“第一夫人”的角色定位,其实是包含在外交人员的概念里。“第一夫人”能够在国际法上得到法律定位,其实也依赖于宪法和政治制度设计层面上国家元首制度的发展。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等国际法规范,国家元首是外交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国对外关系的最高机关,其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显然,“第一夫人”就是作为国家元首的一部分存在的,其在外交惯例上角色定位的形成,实际上也还是国家元首的外交权、国事处置权或虚位元首的主权象征、国家尊荣的延伸。
在我国,“第一夫人”在外交上的角色发挥,也是跟国家元首的外交职权的宪法定位变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国家元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一夫人”也就是指国家主席夫人。
我国宪法意义上的国家元首制度历经了多次变迁,从1949年《共同纲领》到1954年宪法,中间还经历了文革时期两部宪法的中断和曲折,直到1982年宪法确定目前的国家元首制度。
1982年颁布的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元首的职权范围,赋予了对外代表国家、对内象征主权的国家元首的职责。2004年修改宪法时,更根据改革开放以来的国家元首外交实践经验总结,从法律上明确了元首外交的合法性,在国家元首的职权范围内写入了“国事活动”条款。可以说,宪法的确立与发展,不仅使得国家主席能够更好地发挥“元首外交”的重要职责,也为“第一夫人”作为“元首外交”的自然延伸提供了法源依据。
此外,除了法律意义上的角色定位外,“第一夫人”同样具有政治意义上的功能。例如,在西方民主国家,“第一夫人”还有可能被认为是总统幕僚的一部分。这一作用,尤其体现在竞选过程中,“第一夫人”可能扮演总统候选人的分身,也充分利用其异性特质发挥出其不意的作用。美国总统选举史上,“准第一夫人”在竞选中为总统候选人争得选票,并非一件奇怪的事情。
但是,即使是辅助总统当选之后,“第一夫人”的角色发挥也主要集中在妇女儿童权益、教育、慈善、扶贫、公共外交等领域,并且大多也只是象征性的。真正在这些领域推动立法、参与政策制定,甚至直接插手政府实际事务的情况非常罕见。
在这方面,美国历史上最出名的“第一夫人”,第32任总统罗斯福的妻子埃莉诺·罗斯福算是比较特殊。人们不仅在外交场合能够常常看到埃莉诺独当一面的身影,甚至还有说法称罗斯福新政其实就来自于埃莉诺的实地考察,而罗斯福政府的很多政策的制定,也都离不开埃莉诺的实际影响和参与。
其实,就如埃莉诺一样出入政治舞台发挥作用,也只是一种基于其社会身份在政治语境里的呈现,并非是固有的制度角色。各国也从来没有法律明确界定“第一夫人”的定位和职权。所以,“第一夫人”是不可以任意发挥、不受制约的。
总的说来,在法治国家,对于国家领导人的角色和职责有明确的宪法界定和清晰的授权规范。“第一夫人”作为国家元首的延伸或组成部分,要受到宪法的规制。
退一步来说,即使是作为幕僚非正式發挥作用,“第一夫人”也会和其他幕僚一样受到普遍的宪法、法律约束。
拭目以待中国的“第一夫人”
对于中国而言,我们正在完成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法治化转型。之于宪法研究,一个重要的课题就是国家元首制度和政府领导人的宪法定位和法治规范。与国家元首制度的法治化进程同步的,同样也包括了“第一夫人”的法政定位与角色发挥。
随着中国走向世界,成为发挥积极作用的大国、强国,“第一夫人”也将更多参与到外事活动中,成为中国整体外交战略的一部分,并作为元首外交的延伸和补充,在公共外交的领域发挥更多积极作用,展现中国国家元首的“人格化的温情”与国家“软实力”。
事实上,我们也看到主席夫人彭丽媛女士的几次外访和参与接待的舆论效果和正面效应。
可以说,在当代政治语境中,“第一夫人”的角色不仅具有更加清晰的法政定位,其作用发挥也将在法治轨道内具有更加积极和正面的意义。对外来说,一个温和亲切的“第一夫人”积极地参与文化艺术、教育和慈善事业的对外交往,当然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国家形象的正面传播,增进别国民众对于一国政府、人民与文化的亲近感;对内来说,“第一夫人”这样的积极作用的发挥,同样会增加高层政治的透明度和温情指数,使得民众对于国家领导人有更多感性的认识。
从长远来看,“第一夫人”作用的积极发挥,也应该要更加固定化、制度化,尤其在对外交往上,要从公共外交战略角度进行认真的规划和设计;同时,“第一夫人”本人也可以积极参与国内公益事业,在引导中华传统文化价值、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