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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介入事故调查要有独立性

2014-04-29汪文涛

方圆 2014年5期
关键词:渎职侵权渎职犯罪方圆

汪文涛

湖南省检察院反渎局局长魏启敏最近是个大忙人,除了要准备湖南省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还要部署查办日前备受关注的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具体工作。

日前,记者见到魏启敏,他还没有从紧张的工作气氛中缓过神来。他告诉记者,尽管2014年才刚过去两三个月,湖南省检察院反渎局就已经对两名涉嫌渎职犯罪的厅级干部采取了强制措施。

“开局很好,在新的一年,湖南省的反渎工作要一马当先!”魏启敏一边爽朗地笑着,一边向记者介绍,“湖南反渎工作有两个特点,除了反渎局设局全国最早,另一个特点就是查办大案、要案的比例很突出。”

最早“设局”,擅查大要案

《方圆》:近年来湖南省反渎工作整体概况如何,请简要介绍下。

魏启敏:湖南省反渎办案业绩每年都在上升,去年提升幅度最大,2013年全省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99件566人,同比上升41.1%。其中,立案侦查重特大案件218件,同比上升70.3%,占立案总数的54.6%;立案侦查要案22人,同比上升46.7%。

全年没有一例无罪判决。全省122个基层院中,原来有10%左右的渎职侵权案件立案“空白院”,这个多年来的“老大难”问题去年第一次彻底得到解决,全省现在没有一个立案“空白院”。

《方圆》:为什么会有立案“空白院”?

魏启敏:在湖南,有一些人口相对较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边远偏僻的地区,案源很少,比如张家界地区才有几万常住人口。但是人口少、经济发展落后并不意味着没有渎职犯罪,相反,有些地方发展不上去,就是一些官员昏庸、不作为造成的。在这种指导思想下,我们去年帮助一些地区小院消除了立案上的空白,指导他们查办了一些案件。

《方圆》:你说湖南反渎工作有两个特点,设局早和查办大要案多,能不能具体介绍下?

魏启敏:如我所说,湖南反渎有两个特点。一是设局最早,全国检察机关统一更名设局是在2006年,而湖南省检察院早在1997年开始试点,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渎职犯罪侦查局”,同年底,全省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也都相应成立了反渎部门。

《方圆》:为什么更名的试点会选在湖南?

魏启敏:早些年,那时候的称呼还不叫“反渎局”,叫“渎职犯罪侦查局”,湖南省检察机关的法纪部门在办案中意识到,有些官员失职、枉法、不作为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但处理起来难度很大,遭遇了很大的阻力。省院党组非常重视,请示了高检院,报经湖南省委同意后,就率先试点设局。

后来更名,主要是考虑“反渎职侵权局”这个名称更能强化职能,突出职责,有利于排除干扰和阻力,加强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力度。

《方圆》:另一个特点呢?

魏启敏:我们每年办理的渎职大案、要案的比例很突出。从1999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每年都立案查办厅局级干部渎职侵权犯罪,其中,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共查办了8个厅局级干部,我们湖南就占4个。可以说,查办大、要案是湖南反渎工作的“传统特色”。

《方圆》:中央近两年提及“打老虎”的说法,在地方上,厅级以上的腐败干部可算得上“老虎”级了,那是不是意味着湖南省反渎部门很早前就有“打虎”传统?

魏啟敏:哈哈(爽朗大笑)!你的说法比较时髦。从地域上看,湖南人爱吃辣椒,有“敢为天下先”的性格特点,湖南人干事业、做工作有一股韧劲和精神,毛主席讲过,“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查办大、要案更要有激情干事的尽头,只要满腔热情投入工作,案子没有办不好的。

“打虎”经历:查处首例市级公安局局长

《方圆》:能不能介绍一个经典的“打虎”案例?

魏启敏:我印象比较深的,是2011年省院查办的首例市级公安局局长黄桂生渎职犯罪案件,这个案件在政法领域引起了不小的反响。线索最初来得很意外,2010年上半年,我们在指导湘潭市检察机关办理某煤矿特大火灾事故渎职犯罪系列案时,发现了有人涉嫌帮助该煤矿大股东刘某、楚某取保候审并收受二人巨额贿赂的线索。线索指向了省公安厅副巡视员黄桂生。

由于黄桂生从事公安工作时间长,反侦查能力强,为防止案情泄露、打草惊蛇,我们又跟踪关注着湖南省纪委、省公安厅在湘潭开展打黑扫黑专项办案活动的进展,以打黑扫黑专项办案的名义掩饰身份,同时秘密接触相关知情人。

在相关部门将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蔡某、交警支队原支队长赵某涉嫌职务犯罪案移交检察机关后,我们审讯了蔡某和赵某,获取了黄桂生在人事提拔过程和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受贿赂的证据,同时获取了黄桂生在湘潭市公安机关查处某娱乐会所时涉嫌徇私枉法的犯罪线索。这样,案件线索有了极大拓展,黄桂生涉嫌渎职、受贿犯罪的事实也就明朗起来。

《方圆》:后面案情如何,案件是怎么突破的?

魏启敏:经检察长批准,省院对黄桂生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黄桂生气焰嚣张,拒不承认自己有任何问题,他从事公安工作40余年,熟悉法律知识和办案流程,态度很抵触。鉴于案情重大、对象特殊,我们通过出示有力证据,以其交代的徇私枉法犯罪为基础,逐步深挖出了渎职背后的贪贿犯罪。

根据黄桂生的交代,在担任湘潭市公安局党局长期间,他的情妇王某与社会人员陈某共同出资成立了某娱乐会所。为获取高额利润,他成立的这家娱乐会所开设“嗨吧”,供客人吸食摇头丸、K粉。开业不久,黄桂生将湘潭市公安系统负有查禁毒品犯罪职责的相关领导及公安干警召集到该会所包厢,并以老乡的身份将王某、陈某介绍给公安人员认识,要求他们对该会所给予支持和关照。此后,有公安干警先后向黄桂生举报该会所内有客人吸毒的情况,黄桂生均未要求查处。

2007年3月,缉毒部门对该会所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吸毒人员28名,主管缉毒工作的副局长向黄桂生汇报,提出查处该会所,但黄桂生基于王某、陈某的私情,居然指示不要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使陈某逃脱刑事追究。事后,陈某变本加厉,举办集体吸毒活动,导致会所内一陪侍女因吸毒过量死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此外,检察机关还查明,从2002年至2009年,黄桂生利用担任株洲市公安局局长、湘潭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项目建设、案件处理、人事调整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人所送贿赂共计375万元人民币、2.3万美元,涉嫌受贿犯罪。

“保民生”是第一位的

《方圆》:在你看来,湖南省的反渎工作的重点在哪里?

魏启敏:湖南以前是一个农业大省,相比其他发达省份,湖南的经济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还不算很高。所以,对于湖南省来说,发展和保民生是第一位的,这也是湖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对于检察机关而言,省院检察长游劝荣要求“反渎部门要在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有更大作为”,在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上下功夫,这是当前湖南省反渎工作的重点。

保发展、保民生不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在具体的办案工作当中。

比如,全省反渎部门去年开展了查处和预防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淘汰落后产能、农民工培训补贴监管、福利企业税收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房建设、水利建设等九个领域渎职侵权犯罪的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大批在重大工程建设、招商引资、企业发展、行政审批等过程中,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索拿卡要、违规审批,破坏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催生了全省优质高效的经济环境。

比较经典的案例包括湖南省怀化市政协副主席杨东英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的案件,以及湖南省涟源市商务局局长易建红、党组书记刘建平等5人滥用职权的案件。

在保民生方面,突出查处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案件,全年共同步介入事故调查58件,立案侦查事故所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3件85人,挽回国家损失8000万余元,有力维护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热点话题,去年深挖查处了放纵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案件背后的新型渎职犯罪案件,努力让老百姓喝上“干净水”、用上“安全药”,吃上“放心肉” 。

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可以帮助取证

《方圆》:你刚提到“同步介入事故调查”,我们从高检院渎检厅介绍,湖南这项工作机制走在了全国前列,请具体介绍一下。

魏启敏:那就从备受关注的凤凰桥塌事件说起。2007年8月13日下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突然坍塌,造成64人死亡,震惊国人。14日凌晨,省院反渎局的同志就赶到了现场。14日夜,在高检院的指导下,省院成立了“8·13”专案组,随后进行了多方面、大面积的取证工作,搜集了各类案件证据400余份,建立证据档案近30卷,对其进行分析、梳理,寻找事故背后可能发生渎职犯罪的环节。

通过对案情的分析,办案人员发现,负责建设的凤大公司的副总经理吴志华越权直接指挥施工方不按设计方案施工,湘西州公路局局长胡东升、总工程师游兴富存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渎职行为。随后,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涉嫌玩忽职守的省质检站湘西分站站长张仕成、湘西州人大副主任游清高等人都被挖了出来。

这个系列案件启发我们,在重大责任事故的面前,检察机关的介入要同步,要及时跟踪事故,找准事故起因。虽然在这过程中不能得出事故的相关结论,但可以利用线索信息确定取证方向。在事故调查报告和技术鉴定结论出来前,还能为调查组提供大量证据材料。

《方圆》:“同步介入事故调查”机制还有那些诀窍和经验?

魏启敏:2009年至今,我省反渎部门同步介入安全事故调查584起,有些案件得到了中央、国务院和高检院领导的好评。这源于我们坚持独立介入调查的地位。

我们要求介入调查的检察人员要全面搜集和及时审查调查组的材料,当好调查组的参谋长、协调员、监督员,但决不能成为调查组的附庸,要从源头上扭转检察机关的调查依附于事故调查组、将司法调查置于行政调查之下的错误作法。这样做,才能减少有关单位或个人凭借事故调查报告对检察机关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设置障碍的现象。

另外,检察机关查办事故所涉渎职犯罪,不能坐等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目前,我们有一个介入事故调查“四步法”,不同于有些地方等待调查结论后再查案的做法,而是充分發挥职能作用,主动出击,以检察机关扎实的办案工作助推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的客观性。

“学习型”思想源自当老师的经历

《方圆》:我看见整层反渎局的走廊挂着多幅检察文化的字、画,干警说你致力于打造“学习型”反渎局,这么做有什么作用吗?

魏启敏:中央现在有“八项规定”,高检院有“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八小时外的时间,除了和家人在一起,该怎么度过?我希望干警能远离酒桌、牌桌,减少应酬,回到书桌。

检察文化建设有个好处,能把干警的心凝聚到一块儿,有利于带队伍。干警的素质和涵养的提高,从哪里来?只能靠文化学习,素质提高了,有利于转变过去落后的执法理念,有助于智慧办案、文明办案。现在的腐败都不是孤立个案,很多都某个领域的窝案、串案的形式呈现,可以说办案工作好比是一个系统工程,多读点书,不但可以增长干警们的知识和阅历,更重要的可以启迪大家的思维,懂得在侦查中如何有效地谋篇布局。

《方圆》:你的这种思想,是否和你的履历有关?听说你以前当过老师?

魏启敏:是的,我年轻的时候当过老师,后来才跨入政法界。在政法界,我也出入了多个部门,担任过很多职务,基层法院庭长、司法局局长、区院检察长、省院反渎局副局长、株洲市政法委副书记、株洲市检察院检察长等等。

《方圆》:那你最喜欢哪个职务?

魏启敏:听从组织上安排,很难说这些经历是从个人喜好出发的,但我最怀念当老师的时候。

当时农村里,晚上没有电,夜晚点着煤油灯看书,清晨跑到大山深处去读诗歌,没有人打扰,很安静,远离都市喧嚣,那真是陶渊明笔下的田园生活。随着岗位的变化,责任越来越大,工作越来越多,我很怀念那段清苦而又宁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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