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维权指南
2014-04-29徐小康
徐小康
名目繁多的集资诈骗手法防不胜防,公众该如何识别?落入集资诈骗陷阱的被害人又该怎样如何索赔
从轰动一时的曾成杰案,到常熟美女老板顾春芳案,集资诈骗案件层出不穷。受骗者中既有手有闲钱的家庭妇女,也有寻找投资机会的企业老板,从农民、工人到教授、离休干部。
“生态农场”、返利网站、黄金期货,面对名目繁多的集资诈骗,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一旦被骗,又该如何维权?
三招识别集资诈骗
識别集资诈骗的第一步无疑是核实企业信息。“一个企业,有没有工商登记可以通过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网站进行查询。” 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青山说。除此之外,企业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也是需要关注的重要信息。
第二招,实地考察。“不仅看他说什么,还要实地去考察项目。比如房地产,要实际去看是否在其名下,有没有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如果是煤矿,要看是不是有煤矿开采资格,可以在国土资源部查询相关的手续。”李青山对记者说。
第三招,看投资的回报率。“回报很高不合理,比如借100还150,中国企业平均利润才7%~8%!”李青山提醒说:“不要有一夜暴富的心态,有钱谁不会赚?”
除了实业,当下出现了很多新兴的诈骗手法,如互联网借贷、黄金期货交易、外汇交易等等。对此,李青山建议,对于这类以某种概念为幌子的集资,最好咨询专业人士,搞清楚概念,盈利模式,是否合法。如果公司并没有明确的盈利模式,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庞氏骗局,用后来者的钱补贴先入者。
另外,如果投资者对集资的性质有所怀疑,就需要密切关注国家的有关机关披露的可能存在集资诈骗风险的公司和预警。比如广东绿色世纪保健品、广东邦家租赁服务两家公司案发前,公安机关就发布过警方提示,提醒市民这两家公司涉嫌集资诈骗。
被骗后如何索赔
由于近年来集资诈骗的手段日益翻新,尤其是部分犯罪分子通过注册公司,其中不乏邀请地方政府官员出席所谓的“发布会”和开幕式,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因此上当的被害人为数不少。而被害人最为关心的自然就是如何索赔。
被害人索赔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民事诉讼,二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按照我们国家先刑事后民事的惯例,一旦立了案,就会先走刑事诉讼。”李青山告诉记者:“像集资诈骗类案件,基本上靠国家强制机关去追回,一方面他们的侦查的能力更强,另一方面,他们有权查封冻结涉事公司的财产,更有利于财产的追回。因此,对被害人而言,遇到集资诈骗的第一选择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对集资诈骗立案以后,会向社会公布登记被害人的通知,投资者须及时关注案件进展,以免错过登记。另一方面,投资者可以去公安公安机关提供非法集资的证据,如收据、银行汇款单、合同书,并提供诈骗者的财产线索,以便及时冻结,防止财产被转移。
“公安机关追回的财产会按比例返还,不区分登记的先后顺序。另外,如果错过了公安机关的追赔,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诈骗者赔偿损失。”李青山提醒道。“投资者如果去公安机关立案失败,但是认为是集资诈骗的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缺陷是投资者需要自己去申请财产保全,一般是去立案庭,立案庭下裁定以后,由执行庭去执行。如果是在诉讼过程的保全,则需要向审判庭提出申请,由审判庭下裁定。相比之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更为方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就可以提起,也不用交诉讼费,在证据上,检方证据就等于是投资者的证据。如果是民事诉讼,还需要向法院申请调取检方证据。而且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等额的保证金,对当事人来讲是一个负担。”李青山分析道。
另外,法院判决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告还有个人财产,当事人也可以向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变卖返还集资诈骗的损失。
清偿债务也存在风险
在形形色色的集资诈骗面前,分辨出哪些是骗术,哪些是正常经营固然重要。但维权的另一个风险也值得普通的投资者注意,那就是将正常经营误认为是集资诈骗。在企业经营失败的情况下,这种情形亦有发生。
由于经营失败导致企业破产,最后债权人以集资诈骗为名举报民营企业主的案件曾发生在温州和鄂尔多斯。温州是民营企业的重镇,然而在出口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温州不少企业不得不高息从民间融资,这也使得它成为集资诈骗的重灾区。李青山告诉记者,温州的有的本身价值几个亿,但是债权人就是觉得钱没有还回来,就是诈骗。
投资者上访、闹访成为引发这类“集资诈骗”案件的关键因素。李青山说:“老百姓有惯性思维,有事找政府,导致政府什么都管,最后演变成集资诈骗。”
然而对于投资者来说,以集资诈骗为名要求清偿债务也存在风险。“有时候企业只是暂时的经验困难,由于投资者要求兑现集资款,导致厂子倒了,拿不到钱。这好比银行挤兑,一下子垮了。”李青山认为并不是所有的无法兑现的集资都是集资诈骗,投资者如果硬要求融资企业兑现全部债务,只会导致企业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反而无法拿回集资款。
而对于经营者,李青山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经营者对投资要有合理预期,对现金流有合理规划。否则一旦资金链断裂,大量负债,很容易陷入集资诈骗的陷阱。”
2014年2月,浙江温州推出了《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只要符合要求并登记备案的民间融资将“合法化”,这也意味着经营者集资以后将有法可依,投资者维权也将回归到法律框架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