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验教学体系建设的探索
2014-04-29潘溪
【摘要】法学是应用型学科,实验教学必须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才能准确了解社会需求,把握人才培养方向,正确定位人才培养理念。通过对法学学科实验教学体系的探索,针对不同学生的教育背景制定实验教学方案,以此为基础形成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加强实验教学与科研和社会应用实践结合,形成了对法学实验教学模式的有益探索。
【关键词】法学;法学实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
法学教育应该坚持素质为先、知识领先、能力优先,以厚基础、宽口径为导向,倡导学习中实践、实践中学习,重视对应用型、复合型法学人才社会适应能力、实践能力、一线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与训练,建成以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平台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实验教学体系。
1.建设法学实验教学体系
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学内容包括:在实验室通过过程演示和学生动手操作,以巩固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案例仿真模拟使学生熟悉法律实务的主要环节和过程;各类计算机软件演练与操作可使学生在体验案件处理过程的同时,掌握先进的现代化信息技术;通过参与社会法律援助活动,使学生能够全面综合地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件的处理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法律实验教学主要利用法律职业实训中心、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大学生社会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实训机构来进行。这些机构同时也是法学专业学生的校内实训基地。通过这种实训教学,学生不但可在案件模拟的环境中体验法律实务工作,巩固所学法律知识,而且还可以直接接触并办理实际的法律案件。这种实战性的实务工作经历,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办理法律案件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以学生为主体,在整合各专业相关实验基础上,遵循实验教学规律,配合理论课程教学,由浅到深、由易到难、由单一到综合、由基础到创新,循序渐进,从基础性实验、综合性实验逐步递进到设计性、创新性实验。
为了对学生进行切合实际、因材施教式的实验教学,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已经建立了区分对象,层次明晰,针对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的开放式实验教学体系。
2、根据学生学习能力选择不同的实验模式
在新生阶段,应当主导学生开展与专业相关的活动,形式以观摩为主,如观摩典型法庭庭审过程,参观各类司法机构如110指挥中心、监狱等,对法律工作性质形成直观性认识,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低年级阶段,主要以校内实验活动为主,除了跟随课程开展的实验教学项目外,实验室推荐实验指导教师协助辅导员有针对性组织与专业技能培养相关的活动,以主题沙龙、辩论对抗赛、模拟法庭对抗赛为主,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和团队精神,锻炼写作、表达和反应能力。
第三阶段高年级组,实验教学以综合型为主,聘请专业司法人员作为指导教师,开展实践教学,同时在实验指导教师的带领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活动等,帮助学生进入真实的角色境界,学习运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和技巧。
第四年以校外实习为主,到法学院实习基地在兼职实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亲自参加法律实践工作,检验法学知识理解掌握的程度,体验法律职业所需素质和能力。
3、發展法学实验教学课程。
首先是专业基础课程,与法学理论课程的专业基础课有所区别,是实体法运用的基础,属于专业法律知识结构不可缺少的环节。有证据学、法律文书学等广泛适用性课程,还有适合不同专业发展方向的课程,如犯罪社会学、物证技术、刑事侦查学等则是诉讼方向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的共同特点是实用性突出,专业性强,往往有自己独立的学科体系。虽然专业基础课大多数强调操作技能,但由于内容差异较大,实验课时无法统一界定,从10%-40%都有其合理性,视课程内容而定。
其次是程序法课程,以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为核心的诉讼程序法学科,程序法是诉讼活动的依据,是对实体法的落实和保障,是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学习的十四门核心课程的组成部分。程序法是对诉讼过程的程序性规定,形式内容较多,含有大量的操作技巧,因此程序法课程历来是实验项目较多的课程。
再次是实体法课程,实体法的实验教学重在帮助学生理解掌握所学理论,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包括运用法律进行思考、表达和写作能力,以及在此基础上衍生的法律信仰和道德伦理观。案例教学是实体法的主要教学方法之一,因此,简单的案例分析不构成实验,只有组织学生对那些疑难、极具争议性的案例全面展开探讨和辩论才构成实验。实体法的模拟诉讼实验与程序法的实验不同的是着重对证据的分析采纳和对法律的适用,无须走完全部诉讼程序。
然后是综合性实验课程,这类课程完全由实验构成,实验以学生为主,独立操作实验的全过程,涉及到的课程内容在数门以上,所有的细节皆为仿真式操作,实验结果为开放型,成与败全靠自己努力。实践性实验教学中“诊所式”教学为该类实验的代表,学生以社会为课堂,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办理实际案件,学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领悟专业知识,提高综合运作能力。
最后是创新实验,这类实验具有研究、开发和创新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由于创新实验具有一定的难度,通常都列为学生的自选项目。方法根据课程学习进度,列出可以自选的项目内容,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实验,或者指导教师将科研项目分化成若干子项目,由学生自己选择,与教师一道共同完成实验课题。
4、结语
实践中法学实践教学应当坚持传授知识与培养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并重,在合理规划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的基础上,将实验教学贯穿于学生在校期间的整个培养过程。同时应加强实验教学与科研和社会应用实践结合。鼓励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吸纳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注重教师与学生在科研工作中的交流与合作。学生对科研项目的参与,可以使他们了解科研工作的规律与规范,并获得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机会,这一过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发展学生的一线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孟庆繁、逯家辉、孟威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6,23(9);
[2]潘溪等.高校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认证认可模式探索[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