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这件小事
2014-04-29果舒
果舒
我要去告白!
放学铃一响,我的脑海里就不停地播放着这五个字。
期末了,此时不去告白更待何时?要是告白失败了我还有长长的一个暑假给自己疗伤。我想好了失败后的种种对策,再不济就是逼自己把他给忘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初恋么!
我紧紧地跟在林以晖后面,浑身散发着一股视死如归的悲壮。
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偷偷摸摸地跟着林以晖回家了吧,要是告白成功了,以后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跟在他身边了;要是失败了,以后就再也不用跟着他了。
五点多钟的街道总是热闹非凡。从学校汹涌而出的学生们三三两两地走在一起讨论着哪个明星最近又和谁复合了,谁又和谁分手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林以晖的后背,生怕一不留神人群就把我们给冲散了。
夏季总是带着炎热,不掺杂其它成分。盛夏的午后把大地烤得晕头转向,老树全在热浪中静默,连总是聒噪不停的知了也懒得鸣叫了,挂在老树的臂膀上秋千似地轻轻摇晃。只有在傍晚的时候,太阳才算是温柔的,潮热渐渐退去,不同于正午的灼热光线,夕阳温暖的余晖洒在我们的头发上、脸庞上、肩膀上。晚风经过,吹起女孩们长长的绑在身后的头发,校服的裙摆随之轻轻上扬。
我计划着在下一个拐口处把林以晖叫住。心想着这么久的暗恋终于要有結果了,就忍不住兴奋起来。
喜欢林以晖已经很久了,久到我都快忘了第一次见到林以晖时眼睛直勾勾盯着人家发呆的模样。真想学屈原感叹一句: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
时光渐行渐远,这场青春的暗恋我以超常的毅力坚持下来。很多次林以晖不搭理我的时候,我都特别不开心,然后就想着剃头挑子一头热,我这又是何必呢,明天早上起来就把这人忘了吧。但通常一早起来我就把前一天的赌咒忘得一干二净,见到林以晖还是会死皮赖脸地贴上去。
林以晖总是冰着一张脸,明明是个少年却一副历经沧桑的模样。我想上帝是派我来拯救他的,不然干吗要让我们相遇呢?
到拐口了,我正想喊住林以晖,张开嘴,喉咙却喊不出来。一个长相俏丽的女孩儿从旁边音响店里走出来,把手随意地搭在她的肩膀上,那么亲密,那么自然。或许是我注视的目光太热烈,女孩儿转过身,然后林以晖也看见了在风中凌乱的我,略有惊讶又马上用冷漠的神态代替。
夕阳那么温柔,这一瞬间照进眼睛的光线却好剌眼,眼睛酸痛得想流眼泪。我呆呆地转过身然后拔腿就跑,瞥了一下手腕上表的分针指向六点钟方向,五点半,公交车来了。
我钻进公交车,身后林以晖好像喊了一句什么,但我没听到,公交车就开了。
我在空位上坐下,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竟觉得有些陌生。我看了一下公交车车号,低头又看了看手表,五点半。失恋的委屈突然在一瞬间涌上心头,豆粒大的眼泪“啪嗒啪嗒”从眼眶里掉下来。
身边站了一个头发染得像夏日彩虹的女孩儿,她嚼着口香糖悲悯地看着我说:你没事吧?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
我说,我坐错车了。
她听完―愣,也哭了。她说,你害我把口香糖吞下去了。
然后我也一愣,接下来看着她我就一直哭,眼泪与鼻涕齐飞的那种哭法。
辗转回到家太阳已经落下一半了。我看着落日心里又是―阵悲伤,《小王子》里说:当一个人情绪低落的时候,他会格外喜欢看日落……
原来这句话这么有道理啊。
林以晖,我以后再也不喜欢你了!
看着落日,我第N遍说出了这句话。说完我又补了一句,这次我是说真的!
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几下,我拿出来,是林以晖打来的电话。
“你干吗?”我按下接听键对着电话那头有点儿气愤,说完感觉语调有些不对。他又没做错什么,我没有理由向他发火啊。
对方明显感到我正接近处于暴走状态的不良情绪,怔了好一会。
“不说话我挂了。”
“后天聚会你要不要来?”
“你要干吗?”
“他们让我邀请你,我们班好些人你也认识。”
“知道了,我挂了。”
真是可恶,说话老这么客气,累不累啊?我在心里默默地吐槽了几十次。
要挂掉手机的时候不小心按到了扬声键,里面传来林以晖略焦急的声音。焦急?我会错意了吧?
“等等!”
“干吗?”我的情绪还没有收回来。
“那女生是我小姨妈。没事儿了,再见。”
通话结束。
我的心咯噔一下。
算了吧,不跟他计较了,谁让我天生是善解人意的主儿呢,等聚会过后再不理他吧。
我收起手机,嘴角扬起的一丝得意的笑被自己刻意忽视掉,心口却抹了一层蜜糖似的忍不住雀跃。
夏天的天空总是黑得很晚,可是一旦黑下来就会特别快,一分钟内就看不清楚对方的面容了。听完电话后,天已经黑了下来,像是灌铅一样不留任何余力地向下倾泄,挨家挨户的灯光开始慢慢点亮,路灯倾洒下橘黄色的光线,暖色系的色调填满了少女轻快的背影。
这个夏季,和青春一样漫长……
司志政摘自《中学生博览·青春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