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南通农民收入倍增存在问题研究
2014-04-29沈正榜
摘 要:南通市“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至今已三年,作为最大的低收入群体,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是计划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文章从计划制定背景、计划实施情况以及当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因素三方面对南通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十二五”;南通;农民;收入倍增
作为社会最大的弱势,农民收入是全社会的收入洼地。如何让农民群体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实现小康目标的重点和难点。2011年2月南通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上首次提出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4万元和1.9万元,力争五年实现倍增”,由此开始南通农民“十二五”收入倍增的进程。
1 “十二五”前三年南通农民收入增长情况
2011-2013年,南通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1730元、13231元和14690元,比2010年的9914分别增长了18.31%、12.80%和11.03%,三年平均增速为14.17%,比2015年达人均19000元目标所要求年均13.89%的增长率略有超过。以2013年与2010年相比,南通农民人均纯收入共增加4840元,其中,又以工资性收入增长最多,为2513元;财产性收入增长幅度最大,达163%。总结“十二五”前三年南通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增长速度递减,但平均增速快于“十一五”。“十二五”开局之年延续2010年快速增长的强劲势头,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达到顶峰,随后由于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2012和2013年增速则大幅度下降,但仍保持在两位数的增长区间。2011-2013年的平均增长率高出“十一五”时期一点七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进入“十二五”以来,受国家惠农政策、农产品价格提高、农民工工资增加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10%以上,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十一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保持在2.3:1左右,“十二五”头三年则回落至2.13:1。
2 当前影响南通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的因素——苏通两市对比
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市,苏州与南通仅一江之隔,两市虽同属江苏省,都位于长江下游,土地面积相当,生产环境相同,但在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上却存在较大差距。在农村居民收入上,苏州人均纯收入比南通高近50%,差距超过6000元。
2.1 工业化程度低是影响南通农民收入提高的主要原因
2013年全国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性收入[1],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2年南通和苏州两市农民工资性收入分别为56%和64%,南通虽然超出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却比毗邻地区苏州低8%。农民工资性收入的提高,主要取决于就业机会和工资水平,工业化进程则是创造就业机会的主要途径。作为同属江苏省资源禀赋和区域特色相近的两个毗邻地区,南通和苏州在工业经济上却存在较大差距,在地区工业产值上后者甚至高出前者的近三倍。
2.2 服务业对南通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贡献不足
服务业是吸纳就业和创业的重要渠道,農村相当大比例农民工从业于低端的服务流通业以获得工资性或经营性收入。与苏州相比,南通服务业存在较大发展空间。统计年鉴显示,2012年南通市第三产业产值1825.47亿元仅为苏州市的34%,从业人员数140.3万人,比苏州市少一百多万人。
2.3 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和土地集中规模化经营有待进一步提高
相关研究表明,加入合作社提高经营规模对增加农村收入较低的纯农户和兼业农户的收入效果显著[2]。2013年,苏州市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比重达91%,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达到4168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3],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而根据“南通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到2015年全市适度规模经营总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80%,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3500家以上,80%以上的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比例达到70%[4]。
3 关于促进南通农村居民收入倍增的再思考
南通“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三年,农民名义收入增长比预期略有超过,但随着宏观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使“十二五”剩余两年实现年均13%以上的增长目标面临较大困难。如何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寻找具有区域特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事关南通“两个率先”宏伟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3.1 加快以现代物流为基础的服务业发展
南通面江临海,具有发展现代物流的天然优势。南通不只要建成大上海的后花园休闲中心,还要成为内陆商品进入上海和海外市场的加工配送中心、海外及上海商品进入内陆市场的转远分销中心。服务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低端服务业岗位可大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从而提高工资性收入。
3.2 大力促进农村居民自主创业
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改善市场经营环境,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鼓励农村居民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乡或进城自主创业,以获取更多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
3.3 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农村经济组织
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是农村居民提高家庭收入和财产收入的主要渠道,而根据市委党校崔新进的调查,南通农村普遍存在专业合作组织有名无实、经营不善,农民土地流转意愿不强、价格较低的现象。政府要通过对农村各类经济组织的扶持,提高生产效率,拉长产业链条,增加经营收益,从而促进土地流转,达到农业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
3.4 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一是要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二是提高各项种植业补贴标准,以工哺农,保护农民生产的积极;三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改善农业生产的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国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比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收入,新华网,2013-12-25,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12/25/c_118707539.htm.
[2]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户增收绩效的实证研究,张晋华等,中国农村经济2012-9,P4-12.
[3]2014年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EB/OL],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http://zgjssw.jschina.com.cn/shixianchuanzhen/suzhou/201401/t1389638.shtml.
[4]南通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EB/OL],中国江苏网,http://www.jiangsu.gov.cn/xxgk/jhgh/zygh/201203/t20120330_7237
42.html.
作者简介:沈正榜(1967-),男,江苏兴化人,南通职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