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也有纯度?
2014-04-29
凤凰资讯报 2014年13期
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原工委书记谢国滔最近被查。针对其“是否系裸官”,广州市纪委发言人日前回应称,其妻子在2010年移居香港,拥有香港居民永久居住证,但其儿子办理的是读书签证,在外留学,没有移居国外,还不算纯正意义上的裸官。
依据中纪委的相关规定,“裸官”主要是指“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等情形。而“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因此,如果谢国滔儿子办理读书签证、在外留学属实,严格来说,谢国滔不算纯裸官并非没有根据。
尽管如此,地方纪委对此太过较真,过于在意谢国滔作为“裸官”的纯度——“纯裸”还是“半裸”,乃至于急于撇清其“裸官”身份,在笔者看来,委实又没有太大必要。因为不管裸官的“纯度”如何,官员还是在裸着身子当官,并且半裸官的外逃风险,一點不比纯裸官要少。如曾“出走巴黎”的原温州市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就是“女儿出国、妻子在国内”的“半裸官”。
不过,“不算纯裸官”也给监管出了一道难题,对于像谢国滔这样的“半裸官”,其究竟是按裸官处理还是按非裸官看待,应当有一个明确的制度界限,不能因为概念的模糊,而使监管也处于游离不定的状态,从而给官员们“实裸而名不裸”的投机行为创造条件。摘自《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