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里的顾大嫂
2014-04-29阎浩岗
阎浩岗
《水浒传》里女性人物不多,正面形象更少。不是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以及卢妻贾氏这样的“荡妇”,就是李瑞兰、李师师这样的娼妓,还有刘高妻和李鬼妻这类恩将仇报、白秀英这类有恃无恐者。在下以为,一百单八将中的三位女性,孙二娘是杀人成性的恶魔,扈三娘是战场上纵横驰骋而生活中任人摆布的木偶,只有顾大嫂是个令人赞赏的人物。
顾大嫂绰号“母大虫”,就是今人所谓的“母老虎”,但她从不横行霸道、仗势欺人。她得这个绰号,大约是由于她的外貌形象和性格气质。
她长得“眉粗眼大,胖面肥腰”,与今天小美女“瘦脸加小蛮腰”的标准恰好相反,与过去“铁姑娘”模式类同。顾大嫂也爱美,但不太会打扮:“插一头异样钗环,露两个时兴钏镯”,透着一个“俗”字。
她武艺好,“有三二十人近她不得”,她老公孙新也输与她。这长相、这功夫的女子绝不怕走夜路。
她脾气暴,“有时怒起,提井栏便打老公头;忽地心焦,拿石锥敲翻庄客腿”。不过,她打老公,属于“打是亲骂是爱”;她敲庄客,肯定是庄客先惹恼了她。
顾大嫂也开酒店,但她的酒店不卖人肉,只杀牛羊,兼开赌场。聚众赌博在今天的中国内地违法,但在那时属合法经营:政府公务人员插翅虎雷横不也开着赌场吗?
顾大嫂最可贵之处是不势利眼,不嫌弃穷亲戚。
这话还得从她的两个表弟解珍和解宝说起。她的俩表弟,一个绰号“两头蛇”,另一个唤作“双尾蝎”,和他们表姐的绰号一样,听上去挺吓人。但正如解珍自己所言:“虽然别人叫小人这等诨名,实不曾陷害良善。”解珍解宝哥俩是猎户,他们突然摊上了事:官府限令他们捕虎,他们本已捕获,却被恶霸地主毛太公父子赖去。他们气愤不过,动手砸了毛家,结果被毛家诱捕送交官府。送交官府还不算,由于怕哥俩出狱后报复,毛家还设法要让解家兄弟死在狱中!毛太公的女婿王正恰是本州专管刑事的孔目,他先到知府面前递话,让哥俩挨顿胖揍,又买通典狱的包节级,要寻机下手。不幸中的万幸,恰好直接看管解家哥俩的小牢子是一位民间歌唱家、宋代的“大衣哥”朱子文,名叫乐和。
不是说唱歌能救他俩,是说这乐和恰是他俩的远亲。
乐和这人也真不错啊!本来解氏兄弟都不知道、更不认得他这个远亲,哥俩又并非处于春风得意之时——他俩又不能提拔乐和当派出所所长、公安局长,或推荐乐和上“星光大道”、进春晚。要是在今天,即使是受党教育多年的监狱司法人员,也可能假作不知了,乐和同志却主动相认,主动给自己找麻烦。那凭的是什么?不是血缘亲情(他们没有血缘关系),而是做人的正义感!
乐和发现哥俩被冤枉、有生命危险,就主动说出自己的身份姓名,要提供帮助。这时,解珍解宝才说出表姐顾大嫂来,让乐和给表姐送信。
乐和来见顾大嫂时,顾大嫂也并不认得他,说明他们此前并无走动。令人感叹的是,不是求人替自己办事导致了他们的相认,而是共同商量帮助穷亲戚使他们走到了一起。
顾大嫂也不是一味蛮干。为了顺利劫牢,她扮作送饭的妇人混进牢中,最后与孙立里应外合,劫狱成功,大家一起投奔梁山。
在商量是否投梁山时,顾大嫂再次显示其“母大虫”作风:“有一个不去的,我便乱枪戳死他!”
按现代民主观念讲,这作风确实有些霸道。她不是按照东方孔夫子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準则,倒是暗合西方“己之所欲必施于人”的做法。
无论如何,这是出于正义感,是舍己救人的精神。
就像如今某位演员一旦演某种角色出了名,导演们有了类似角色都来找她一样,顾大嫂上梁山后,还有一次化装潜入狱中救人之举,那是史进误陷东平府后,顾大嫂奉吴用之命去救史进。
这次顾大嫂演技又大有提高:她头发蓬松,衣衫褴褛,杂在众人里面混进城去。遇到管牢的年老公人,她马上“泪如雨下”,编出一套说辞,混进牢中。
列位看官,这顾大嫂不曾上过北京电影学院或中央戏剧学院,那史大郎又与她非亲非故,你道她何以说哭就有泪?小可以为,全由于她富于同情心和正义感,她是真替史进担忧啊!
在今天看来,顾大嫂法制观念不强,私开赌场、勾结强盗、反牢劫狱是典型的违法之举,强拉别人入伙又不民主、不尊重别人意愿,这是缺点。但在法纪混乱的年代,能从良心和正义感出发,做事不计个人得失,这无可指责。从人品与人生境界来说,她甚至高于今天许多人。
余以为,论道德品质,在梁山诸将中,顾大嫂一家及其亲属仅次于鲁智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