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地方债务须靠政府职能改革
2014-04-29周俊生
当代党员 2014年2期
周俊生
中国社科院最近发布《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3》,地方政府债务已达19.94万亿元,“须引起高度关注”。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们曾骄傲地宣布,中国已经成为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一个国家。但这种“无债一身轻”的思路,其实与现代市场经济的理念并不合拍。
改革开放以后,这种思路得到了纠正,政府对外向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举债,对内以发行国库券的形式向人民借债,使经济建设迅速迈上新台阶。30多年改革开放实践证明,适度举债对于国民经济发展能起到积极作用。
政府举债的目的,更多地是为了推进由政府主导的投资项目的开展,这些投资项目主要集中于交通、能源、电信等基础性建设,并由此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路径之上,政府举债搞投资,成了“习惯性动作”。
但最近几年,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地方政府财税收入在减少,但庞大的政府开支却并没有减少,这直接导致地方政府对地方债务的依赖越来越严重。很多地方政府开出举债的口子,其目的已不是为了投入某个投资项目,而是用来应付日常的财政開支。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地方政府的偿还债务能力将形成严重问题,并最终倒逼中央政府为地方政府的债务买单。因此,严控地方政府债务,不让地方债的口子开得更大,已成为目前经济调控的一个当务之急。
地方政府债务之所以尾大不掉,关键在于政府在经济运行中占有了过多的话语权,其行政权力不受制约,可以轻易地打开举债的口子。因此,要解决地方债务庞大的问题,最根本的还是积极推进政府职能改革,政府不再参与到具体的经济事务之中。当政府职能转变以后,特别是打开某些投资领域的准入空间后,基础建设投资可以按市场化的准则更顺利地推进,政府也可以从这种债务负担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财力投入民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