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劳务派遣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04-29纪留利
[摘 要]文章分析了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当前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阐述了笔者对此类问题上的理解,并由此引出了劳务派遣中如何以政府为主导,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解决劳务派遣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劳务派遣;劳动关系;劳动保护;侵权
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方式,它是指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后将员工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由于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中介,其适用法律是《劳动法》。这种用工方式20世纪初期最先出现在外资企业,而后扩散到农民工群体,最后又扩散到大学毕业生等更多的人群。国家允许劳务派遣的初衷是把用人单位从繁琐的劳动人事管理中解脱出来,并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机会。
一、当前劳务派遣运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劳务派遣用工在运作中存在诸多问题,突出体现在:
1.劳务派遣成为一些用工单位逃避责任的惯用手段。在正常的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而在劳务派遣这种方式下用工单位却不用。而劳务派遣单位往往都是一些资金规模小,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固定资产的公司,加之管理不到位,往往没有实力为劳动者办理有关的社会保险,从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2.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派遣机构和劳动者之间责任难以分清。雇主相互推诿责任,劳动者维权成本高、维权困难的问题。三方法律关系,给推诿法律责任带来了空间。由于《劳动合同法》颁布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没有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劳务派遣适用于哪些领域、哪些工种,劳务派遣机构应当具备哪些资质,对一些劳务派遣机构坑蒙拐骗、截留工资保险费用等不当行为如何制裁,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承担哪些直接责任等等,都没有明确的说法。特别是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者在职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容易被滥用,劳动者权益往往被这种用工方式所侵害。
3.同工不同酬,在大量使用派遣工的一些行业、企业里派遣工工資普遍偏低,有些只有正式工的1/2~1/3,派遣劳动者与正职劳动者间存在不公平待遇问题。受派劳动者往往从事的是替代性的工作,受派单位给予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一般较正职劳动者的条件差,受派公司的一些福利往往也享受不到。不同福利待遇,劳动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福利得不到享受。
4.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组织形式混乱,承担责任能力差,利用派遣作为企业用工的主要形式。目前,劳务派遣单位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从正规的有限公司到个体组织,参差不齐,相当的劳务派遣单位资金少,承担责任的能力差。
5.工会的保障问题。派遣单位雇佣的劳动者,其工作场所不确定且分散在各处,派遣劳动者之间很难相互熟悉,很难有凝聚力,更不用说组织工会了。在受派单位又是短期的工作,很难加入受派单位的工会。当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缺少工会为其维权。
预防此类纠纷发生,被派遣劳动者要尽量熟悉法律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多加注意以下几点:选好派遣单位,选信誉好有实力的;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的责任必须明确;工资、保险、福利必须明确(法律规定派遣单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岗位津贴和奖金);违反约定应该怎么处理也必须明确。在履行合同时也要注意与派遣单位、用人单位沟通。
一旦发生纠纷,被派遣劳动者应该首先与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其次,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第三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第四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规定,提起诉讼之前,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执法检查
为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对劳务派遣企业及用人单位建立了日常巡查与重点监察制度。重点是监督检查劳务型企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情况,工资支付情况、为派遣员工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情况。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劳务派遣政策规定的劳务派遣企业和用人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保障了劳务派遣和使用劳务人员的规范化,确保了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强化服务手段,稳定职工队伍
开展劳务派遣工作,要紧紧抓住企业、员工两个关键点:(1)员工与企业出现纠纷及时解决,由于派遣员工逐年增多,行业和站点不断扩大,员工与企业产生矛盾和纠纷不可避免,建立日常岗位巡查和走访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化解矛盾。(2)出现工伤事故配合企业及时处置,严格按照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避免引发的劳动纠纷和上访事件。
3.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企业行为
加强制度建设是规范劳务派遣企业运行的基础。一是健全和完善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规范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运行中每个工作环节中的成本核算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主动接受国税、地税、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三是完善劳务派遣协议,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工资方面,明确规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并对工作时限、加班工资的支付明确规定;在社会保险方面,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为派遣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缴费基数和具体险种的缴费比例予以明确。
4.明确审批权限,规范派遣市场
当前劳务派遣企业审批混乱、业务上无统一、规范的考核标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时有发生、维权困难。应将劳务派遣企业的审批权限,统一到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其负责当地劳务派遣企业的审批,制定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批条件,建立劳务派遣企业年审制度,对不合格的企业注销其劳务派遣资格;在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事故的处理、劳务费用的标准与支付办法、管理制度的建立、费用的收取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劳务派遣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劳务派遣企业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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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乐平,朱茂林,杨永琦.新法下的劳务派遣操作实务与风险防控[M].法律出版社,2013-3-1.
[作者简介]纪留利,男,安徽蒙城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起落架分公司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