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了的资产才是真正的资产
2014-04-29罗成友
罗成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如何才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把农民手中的“死资产”激活,这应是目前最实在、最直接、最有效的路径之一。
当前,农民手中所掌握的土地承包地经营权、房屋、林权,都是他们的资产。但是,这些资产只能算是一种“死资产”,只有把这些资产激活,才能变为“活资产”。
如何激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通过积极稳妥的推进抵押贷款,就能尽快地让农民的这些“死资产”,变为促进发展的“活资产”。
其实,我市从2010年开始,就在全国率先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权、农民的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的改革试点。3年多来,这一赋予农民财产权的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也探索出了一些路子。但是,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需要在更大、更宽的领域进行改革探索。
赋予农民财产权最有效的改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的房屋、林权抵押贷款,是赋予农民财产权,把“死资产”变为“活资产”最有效的改革,是赋予农民产产权最现实的一种实现方式。
黔江区城南街道农民周彬家承包有25.5亩林地,3年前,他用区政府给他颁发的林权证,到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贷款,获得了5.85万元的贷款,把山上的“死资产”变成了“活资产”。据黔江区林业局统计,3年多来,该区已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3宗,抵押面积10万余亩,获得贷款10亿多元。
“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进行抵押贷款的改革,是赋予农民财产权最有效的改革措施之一。”据江津区金融办负责人介绍,到2013年底,该区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抵押贷款,已累计发放贷款16.5亿元,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1.4亿元,农民房屋土地抵押贷款6.9亿元,林权抵押贷款3.2亿元,其余的都是业主用流转地上所形成的资产进行的抵押贷款。
大足区在林权等抵押贷款中,3年来,已累计发放了1068笔,累计发放贷款3.1亿多元。
在进行抵押贷款改革的探索中,我市一些区县还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如黔江区在林权抵押贷款中,扩大了抵押的面,从商品林扩大到一般公益林;铜梁、永川、江津等地,通过“两权分离”(林地及土地经营权和投入地上形成的资产权进行分离),为流转土地的业主所投入形成的资产,提供了把“死资产”变为“活资产”的机会。
据市金融办统计,截止2013年末,全市已累计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的房屋、林权等“三权”抵押贷款486亿元。这些变活的“资产”,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建设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
抵押贷款中值得注意的三个问题
我市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林权等的抵押贷款改革试点,虽然取得了成效,但也有值得注意的三个问题。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启动不好。据大足区农委副主任刘永明介绍,该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除在2011年抵押贷款的启动仪式时办了7户,发放贷款127万元后,至今为止,再也没有办一宗。从全市的情况来看,在抵押贷款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也是发放得最少,效果最差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推进为何难?据调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推进难,其主要原因是金融部门设置的门槛太高,除要土地承包权证外,还要有抵押物,要有担保公司担保。其次是农民嫌贷款麻烦,一般一户农民的承包地经营权,也只能贷几千元,跑来跑去的办理各种手续,最后又只能贷到几千块钱,不少农民觉得没必要。
二是贷款成本较高,农民“贷”不起款。目前,农民贷一笔款,需要进行评估、担保、再加上利息,成本不低。以林权抵押贷款为例,如以每亩按5500元平均评估价格和平均40%的抵押率来算,林地申请林权抵押贷款,在评估中,评估公司最低每亩要收80元的评估费,再加上2—3%的担保费,7.8—9%的银行利率,申请一笔抵押贷款,其成本将达到13—15%。
由于贷款成本高,再加上抵押贷款的手续繁琐,而农民一般每户只有几亩林地,就是贷也只能贷几千元,所以,农户申请和贷到的款少。据大足区林业局介绍,该区目前为止仅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宗,累计抵押贷款20118万元,抵押林地面积36700亩。其中国有林权1宗,抵押林地36000亩,抵押贷款2亿元,集体林权1宗,抵押林地700亩,贷款118万元。而全市的林权抵押贷款中,也是如此。据市林业局提供的数据,目前所办理的林权抵押贷款中,国有林权抵押贷款的額度占了贷款总額的85%。
三是金融机构认为风险大,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虽然抵押贷款是赋予农民财产权最直接、最有效的改革,各级政府也都在积极的推动,有的甚至还出台了不少激厉措施,如大足区通过组建担保公司,并由政府承担部分担保金。然而,具体承担贷款的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却不高。据江津区金融办介绍,目前,该区参与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的只有农商行等3家金融机构。大足区目前仅有2家金融机构办理了林权抵押贷款,其他银行均未开办。
由于在这一改革中没有把各方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没有形成合力,所以,改革的整体推动并不快。
把“死资产”变活需要更大胆的改革
把农手民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和林权这些“死资产”激活,使其成为真正的“活资产”,需要更大胆的改革探索,迈出更大的改革步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首次明确,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可抵押贷款。因此,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进行抵押贷款的改革,方向是明确的,路子是对的。我市已经进行了3年多的试点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目前需要的是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
如何深化?
首先需要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到这一改革中来。抵押贷款的改革,不仅需要政府重视,涉农部门积极,更需要调动金融部门的积极性和支持。在深化这一改革中,需要金融部门积极、稳妥的参与,特别是要从制度上进行完善,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这一金融产品。
其次是要在产权制度的改革上进行深化和完善。在产权制度的完善上,要在更宽领域内探索“三权”分离的改革。目前,我市的永川、铜梁等区县在林权抵押贷款中探索的林地和林木权分离的改革,江津区探索在现代农业园区内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上投入所形成的资产权进行分离的改革,也都为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和林业,推动抵押贷款的改革走出了新的路子。但這还不够,还需要在更大的范围、更宽的领域,进行更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
第三是要建立完善为抵押贷款服务的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房屋、林权等的抵押贷款,需要有经营权流转、资产评估、担保、申请等环节的服务。目前,这些环节的服务体系是不健全的,未能很好地发挥好为农民、业主服务的作用。因此,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区县级的产权交易市场平台、抵押贷款的服务平台,为农民和业主做好服务,促进这一改革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