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白先勇短篇小说的孤独主题
2014-04-29李咏梅
白先勇亲自编定的小说集《纽约客》卷首有一首唐诗。即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这首唐诗透露了白先勇小说的一个重要主题信息:孤独。
在本源的意义上,孤,指幼年时父母双亡且无兄弟姐妹;独,指年老无子女且单身。孤独合起来,是一种与人群分离的状态。人本来是群体动物,而孤独者从群体中脱离。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或恶劣而不适于社会,或大智大勇而无需乎社会,前者有似野兽,后者则类似神灵。所谓“喜欢孤独的人不是野兽便是神灵。”①显然,绝大多数孤独者被作为兽类对待,遭到人类的放逐;极少数孤独者,可能超越人性的弱点,升华为神,领袖群伦。
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白先勇,显然不会轻易将他小说中人物的孤独视为神灵的本质,但他同样也不会将这些人物视为兽类,因为,他笔下人物的孤独,首先来自他本人的感同身受。
孤独是白先勇人生经历中极其重要的生命体验。
在回忆散文《蓦然回首》中他写道:
在抗日期间愁云惨雾的重庆,才七八岁,我便染上了二期肺病,躺在床上,跟死神搏斗。医生在灯下举着我的爱克斯光片指给父亲看,父亲脸色一沉,因为我的右边肺尖上照出一个大洞来。这个时候没有肺病特效药,大家谈痨色变,提到肺病两个字便乱使眼色,好像是件极不吉祥的事。家里的亲戚佣人,一走过我房间的窗子便倏地矮了半截弯下身去,不让我看见,一溜烟逃掉,因为怕给我拆抓进房子里讲“故仔”,我得的是“童子痨”,染上了还了得。一病四年多,我的童年就那样与世隔绝虚度过去 ,然而我很着急,因为我知道外面世界有许许多多好玩的事情发生,我没份参加。
白先勇童年时代就陷入过孤独的情境中,而且,他也经历过他的至亲的孤独体验。还在台北上中学的时候,他的三姊白先明因为精神分裂症从美国回到台北,或许是因为自己曾经有过与世隔绝的经历,白先勇特别能体会明姐的孤独。此外,白先勇的同性恋取向,白先勇辗转于大陆、台湾和美国的人生经历,以及其显赫家族逐渐沦落的历史,也是他的孤独感的重要来源。
分析白先勇小说人物的孤独感,大致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生命孤独。生命的孤独来自人物与生俱来的个体差异。人的生命历程是一个求大同存小异的过程,然而,设若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发现自身与他人存在着大异,成为与主流人群不同的异类,孤独感自然就油然而生。
《我们看菊花去》的故事情节与明姐有关。姊姊患了精神分裂症,需要住院治疗。在姊姊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以陪姊姊去看菊花展览为借口,将姊姊骗进了精神病院。这是白先勇早期发表的第二篇小说,在艺术表现上还相对稚嫩,反复通过“我”的眼睛去看出姊姊内心的恐惧。即便如此,小说仍然具有感染力,因为它确实生动地写出了姊姊对孤独的恐惧感:“弟——我怕,一个人在漆黑的宿舍里头,我溜了出来,后来跌到沟里去,又给他们抓了回去,他们把我关到一个小房间里,说我是疯子,我说我不是疯子,他们不信,他们要关我,我怕极了,弟,我想你們得很,我没有办法,我只会哭——我天天要吵着回来,回家——我说家里不会关我的——”这是姊姊对“我”的诉说。可就是在姊姊如此诉说的时候,作为弟弟的“我”正在将姊姊送进精神病院。姊姊的孤独是因为她的精神疾病,是她生命本身的基因差异。生命差异使她与“众”不同,她希望生活在“众”中而不得。白先勇努力通过叙述者“我”的目光和心理体验去呈现姊姊对孤独的恐惧。
明姐的精神分裂症是白先勇“全家一个无可弥补的遗憾,一个共同的隐痛,一个集体的内疚”②。这个隐痛成为白先勇反复书写的内容。在收入《台北人》的《思旧赋》中,小说借顺恩嫂的眼睛,看到这样一番情景:
蒿草丛后面的一张纹石圆凳上,竟端坐着一个胖大的男人,蒿草的茎叶冒过了他的头,把他遮住了。他的头顶上空,一群密密匝匝的蚊蚋正在绕着圈子飞。胖男人的身上,裹缠着一件臃肿灰旧的呢大衣,大衣的纽扣脱得只剩下了一粒。他的肚子像只塞满了泥沙的麻包袋,胀凸到了大衣的外面来,他那条裤子的拉链,掉下了一半,露出了里面一束底裤的带子。他脱了鞋袜,一双胖秃秃的大脚,齐齐地合并着,搁在泥地上,冻得红通通的。他的头颅也十分胖大,一头焦黄干枯的短发,差不多脱落尽了,露出了粉红的嫩头皮来。脸上两团痴肥的腮帮子,松弛下垂,把他一径半张着的大嘴,扯成了一把弯弓。胖男人的手中,正抓着一把发了花的野草在逗玩,野草的白絮子洒得他一身。
经过十多年的写作训练,白先勇已经学会了叙述的控制。旧屋、荒院、废园,昔日的少爷就这样日复一日地孤坐其中,精神分裂造成的生命孤独在客观的呈现中自有一种震惊的审美效果。
生命的孤独不仅来自精神的障碍,其缘由各有不同。《寂寞的十七岁》是白先勇早期小说之一。在白先勇早期小说中其篇幅仅次于《玉卿嫂》。白先勇经常用《寂寞的十七岁》作为其早期小说集的命名,由此可以看出白先勇对这个小说的特殊情怀。
《寂寞的十七岁》写的是青年杨云峰十七岁那一年的往事。小说采取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角度。“我”脾气“古怪”,从小就爱“躲人”,“找不到人作伴”,“孤鬼一个”, “不大敢跟我同年龄的女孩子打交道”,在家里“没有一个谈得来的”,“在学校里我也是独来独往的”,“不讨人喜欢”,这些人物的自我陈述,呈现了一个孤独少年的形象。当这个孤独少年被放逐到社会群体之外的时候,他只好经常自己给自己打电话,装扮成没有被社会遗弃的样子。
探究杨云峰孤独的缘由,大约有这样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他学习能力不如兄弟,在家里受到父母的误会和责备;二是他身高、肤白、发育早,汗毛明显,在学校被同学称为“小白脸”“大姑娘”,同学笑他是猴子变的。显然,导致杨云峰孤独的缘由,基本都是先天造就的身体差异。因为异而受到父母的责备,同学的作弄,这些责备和作弄,使之逐渐形成对群体的离心力。
小说结尾写到杨云峰在新公园遭遇同性恋者的引诱,受到同性恋的启蒙。作者似乎在暗示,与“众”不同的性取向,也是孤独感的重要缘由。
白先勇小说人物孤独感的第二种类型,是文化孤独。
人是文化的动物,人出生以后受到所在文化圈文化的熏陶,逐渐形成对自身文化圈的文化认同。一旦脱离其特定的文化圈,进入异质文化圈,会产生文化震惊,出现思想上的混乱和心理上的压力。这种文化震惊长时间得不到缓解和释放,就可能产生文化孤独,成为在异质文化圈中的离群索居者。
1963年1月,白先勇到美国留学。一年以后,1964年1月,他在《现代文学》发表了到美国后的第一个小说《芝加哥之死》。
中国人吴汉魂在芝加哥大学经过六年刻苦攻读,终于获得文学博士学位。按照常理,吴汉魂应该是一种快乐、庆贺、理想实现的心情。然而,情形正好相反,参加完毕业典礼的吴汉魂,在为申请工作撰写自传的时候,回顾自己的求学经历,陷入到虚无的精神深渊。
小说通过吴汉魂的心理活动,回溯了吴汉魂六年的求学生活。小说重点写了吴汉魂两个层面的困境。一是极度贫困的物质生活,他长年累月住地下室,地下室光线阴暗,空气潮湿,此为物质困境;二是极度孤寂的情感生活,在求学过程中,他的母亲病逝,恋人嫁给了他人,他从来不与他人交往,与世隔离,此为情感困境。
小说暗示读者,吴汉魂最后选择的告别人世,完成了他的“芝加哥之死”。吴汉魂为什么选择死亡?许多人或许会更多关注吴汉魂的物质贫困和情感匮乏。然而,按照常理,随着学业的完成,吴汉魂即将摆脱物质困境,搬出地下室,也会告别与世隔离的情感困境。那么,他为什么反而选择了在这个时刻告别人世,这究竟是为什么?
答案应该是吴汉魂面对文化震惊导致的文化孤独。
严格地说,文化震惊是一个人最初进入异质文化圈的心理反应,吴汉魂何以六年之后,其文化震惊才爆发成为文化孤独?
这就牵涉到吴汉魂的文化心理结构。
吴汉魂的名字颇有意味。吴汉魂,汉可以理解为中国人,魂即灵魂,吴即无。也就是说,白先勇这个小说,讲述的是一个中国人丢失了灵魂的故事。
东方与西方的一个重大文化差异,东方是群体本位,西方是个体本位。在西方文化观念中,人本来就是孤独的,如柏拉图所说,人是被劈开的不完整的个体,终生都在寻找另一半,并且大多找不到。这种文化观念使得西方人具有对孤独的免疫力。东方儒家文化观念,人是在群体中实现价值的,脱离了群体,个人是没有意义的存在,换言之,以东方文化观念看,孤独是可耻的。吴汉魂六年求学,经过许多物质的艰辛和情感的打击,他可以走过来,这是因为他有一个东方的文化信念,他求学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他的东方文化理想,所有过程中的艰难都可以忍受。然而,当学业的重压解脱,他终于可以反思他的生命意义时,他才意识到他原来传承的东方文化观念与他置身其间的西方文化环境有着难以协调的矛盾,并且,现实又断绝了他重返东方文化母体的途径,取消了他的东方文化理想,他因此灵魂丧失,陷入了文化孤独,又由于他没有孤独的免疫力,因而,死亡成为他最大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芝加哥之死》是白先勇赴美后的第一个小说,发表小说的时候他在美国生活刚好一年,自身正在经历异域的文化震荡,《芝加哥之死》可以说是文化震惊导致的文化孤独的典型范本。
1979年,白先勇在《中国时报》发表的短篇小说《夜曲》也表现了文化孤独这一主题。
小说的主人公吴振铎已经是纽约著名的心脏科医生,年过半百。物质方面,他生活优裕,住的是枫丹白露这样的高尚单纯社区,还在长岛购置了一幢海滨别墅,周末经常带着妻儿在那里度假。儿子已经长大,准备上哈佛大学。精神方面,他不仅是心脏科名医,而且,已经进入了纽约上流社会的圈子,多个大亨名流都来找他看病,并且承传了岳父在耶西华大学的亚伯·爱因斯坦讲座,事业达到了巅峰。显然,吴振铎与《芝加哥之死》吴汉魂的生活有天壤之别。他在美国生活了数十年,交了无数美国朋友,完全适应了美国文化,早已不存在什么文化震惊。然而,认真读过小说,在体会作者对大陆“文革”的深刻批判之外,我们仍然能够感受到主人公吴振铎数十年未曾缓释的孤独情结。
仔细推敲,吴振铎的孤独根源仍然来自他的东方文化背景。吴振铎的父亲早年从德国海德堡大学学成归国,一直在中国落后偏僻的内地行医,救济了无数贫病的中国人。抗战胜利后,父亲送他留美学医,临别之际,郑重嘱咐他两件事:一是要把医术学精,二是要回国医治自己的同胞。显然,吴老先生是一个彻底的中国人,在他那里,医术只有与祖国相关才有意义。吴振铎离开祖国数十年,虽然娶了美国太太,甚至也接受了西方的科学理念,在美国行医数十年,似乎已经完全认同了美国文化,然而,通过小说的字里行间,体会人物的内心世界,仍然可以感受到吴振铎的文化孤独。
吴振铎文化孤独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他珮琪结婚数十年,却从来没有真正爱过珮琪。原因何在?表面上看是因为吴振铎一直苦恋着吕芳,但深入分析,却能发现其中深刻的文化缘由。
吴振铎为什么爱吕芳?
这个问题听起来似乎或许简单,因为男欢女爱本是一种说不清的情感,但在《夜曲》中,吴振铎对吕芳的爱除了通常的男欢女爱的共性外,确实有文化认同的基础。小说里有这样一段文字:
吕芳有才,但那还不是吴振铎敬爱她的主要原因。跟她接近以后,他发现,吕芳原是一个胸怀大志,有见解,有胆识的女子。开始他也并没有料到他对吕芳,会那样一往情深。只觉得两人谈得很投契,常常在一起,谈理想,谈抱负。吕芳出身音乐世家,父亲是上海音乐学院的名教授。她要追随父志,学成后,回国去推广音乐教育,“用音乐安慰中国人的心灵”。他自己那里也有许多崇高的理想和计划:到苏北乡下去办贫民医院。他记得抗战后,曾经跟着他父亲到盐城一带去义诊,苏北地瘠人穷,他看到当地的人,水肿疥癞,烂手烂脚,真是满目疮痍。
这段极其理性的文字,说明了吴振铎对吕芳的爱,不仅是因为吕芳有才华,而且是因为吕芳与他共同的文化理想。这种文化理想可以说是东方儒家文化与现代人道主义的结合,但其根柢,则是主人公无法离弃的家國情怀。
小说明确写到,吴振铎真正快乐而丰富的时候,恰恰是他的求学时期,当时,他与吕芳、高宗汉、刘伟等几个中国留学生在一起,他们有共同的家国理想,吕芳希望推广音乐教育,“用音乐安慰中国人的心灵”;吴振铎希望到苏北乡下去办贫民医院,医治自己的同胞;高宗汉希望他设计的铁路能够从东北横跨大溪直达新疆的伊犁;刘伟则希望为中国研制优质的化学肥料。他们全心所系,是国家兴亡。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文化认同,他们才能够经常在一起高谈阔论,虽然身处异乡,却完全没有孤独感。
这种家国情怀深植吴振铎的内心深处,以至于他对高宗汉的嫉恨,表面看,是因为高宗汉可能成为他的情敌,但更深的原因却是,“他有勇气回国去了,而我却没有。这是我多年的一个心病,总好像自己是个临阵逃脱的逃兵一般”。他对吕芳、高宗汉、刘伟始终怀抱佩服,因为他们“到底都回去了,无论怎么说,还是替国家尽了一份力”。
正是这种强烈的家国情怀,导致吴振铎虽然功成名就,养尊处优,成了家生了子,妻子成为贤内助,儿子有了好前途,但吴振铎本人,仍然愧疚于自己“一个中国人也没有医过”,深感有家无国,陷入了长久的孤独。
铎是一种中国的古代乐器,盛行于春秋至汉代,用以宣布政教法令,召集人士。吴振铎,暗喻小说主人公从来没有击振铎乐,为国效力。白先勇的这支《夜曲》,将主人公的文化孤独演绎得如泣如诉,不绝如缕。
白先勇小说人物孤独感的第三种类型,是历史孤独。
在这里,历史孤独指的是人物经历过的历史与现实格格不入,几无相关,被现实完全否定,彻底成为被现实遗弃的无人问津的过去,人物又无法与时俱进,只是生活在历史之中,而与时代完全脱节,所造成的那种被历史淘汰的荒寂感和被弃感。
卓具慧眼的夏志清早就指出“《台北人》可以说是部民国史”③,是为的论。要理解白先勇的小说,首先必须理解白先勇小说文字后面的那段历史。白先勇小说人物所有的行为心理,无论多么悖谬,都与白先勇小说中隐含的历史有关。相比之下,1967年发表于《现代文学》的短篇小说《梁父吟》则对历史有一个较为明晰的书写,这个小说,可以成为我们开解白先勇所有小说中所隐含的历史的钥匙。
参加了王孟养的公祭典礼之后,王孟养的幕僚雷委员送王孟养的同学及结拜兄弟朴公回家。到家后,朴公给雷委员讲述了当年他与王孟养、仲默如何歃血为盟,发动武昌起义的往事。
小说明确告诉读者,这段往事几乎无人所知,甚至连王孟养的学生兼幕僚,对其知之甚深的雷委员也完全不知道,就如朴公所说:“那段过往,确实是我们三个人的秘密。”
从整个小说的叙述,我们可以推知,王孟养是一个功勋卓著的历史人物,“讲到才略机智,我要首推你们老师”,其成就在朴公、仲默等人之上。然而,整个小说的叙述动机,却显然不是为了展示王孟养的卓越功勋,为其树碑立传,而是要传达这些缔造了民国的历史人物在现实中的孤独和寂寞。
这种历史的孤寂感从小说一开始就深深地流露出来。刚参加完王孟养公祭典礼的朴公,已经七旬上下,他的侍从,也已经是一个六十开外的苍老的人物。小说刻意写人物的苍老,恰恰是为了后面叙述历史作铺垫。因为,朴公给雷委员叙述的,已经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往事虽然雷委员也已经五十左右,是王孟养的学生,又做过王孟养多年的幕僚,但是,推算起来,朴公所讲述往事发生之时,雷委员或未出生。由此可见这段历史往事的苍老。
历史苍老无可非议。关键在于,苍老的历史几乎已经被现实完全遗弃。按说王孟养、朴公、仲默那段武昌起义、开创民国的往事那么轰轰烈烈,应该被后代反复书写,反复言说,成为众所周知的事迹,可事实是,这段往事却鲜为人知,已然成为三位历史人物心中的秘密。
小说写出这种情形,并非想要为历史人物讨还公道,而是要传达历史人物深刻的孤寂感。
这种孤寂感贯穿整个小说的字里行间。
首先,王孟养这个人物,被朴公和雷委员言说的对象,根据朴公的描述,“他晚年也是十分孤独的”。为什么孤独?按照朴公的说法:“他的性子太烈了。做了一辈子的事,却把世人都得罪了。”作为开国元勋,虽然王孟养功勋卓著,但却因为性格的原因,得罪世人并被世人遗弃,陷入孤独的状态。临终时留下遗言:“日后打回大陆,无论如何要把他的灵柩移回家乡去。”
那么,“一生谨慎,吃亏的地方少”的朴公,又是怎样一种精神状态呢?
答案仍然是孤独。
小说一开始,当雷委员送朴公到家之后,准备告辞,却被朴公留住。聊了一会儿,雷委员看见朴公面上已有倦容,再次告辞,却被朴公留住对弈。对弈过程中,朴公已经矇然睡着,雷委员第三次请辞,终于得到批准。
雷委员的三次告辞和朴公的两次挽留,透露的正是朴公孤独的信息。小说还有一个细节,在雷委员将要离开的时候,朴公要求雷委员将未下完的谱子记住,希望雷委员改日再来收拾这盘残局。
武昌起义,龙潭战役,这些历史的辉煌,与现实渐行渐远。雷委员三番五次的请辞,朴公对收拾残局的愿望,恰好暗喻了王孟养、朴公等历史参与者虽然执着于历史,但哪怕与他们最亲近的中年一代,也倾向于淡出他们的历史。往事,业已成为过眼烟云。
其实,年老一代留恋过去,年轻一代一往无前,这是自然规律,可以理解。关键在于,即便是朴公这样的年老一代,在留恋历史的同时,也对历史产生了怀疑。他的书房壁上书有孙中山的遗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这是对历史的铭记。然而,书房几案上,却搁着一部《大藏金刚经》。小说暗示读者,在历尽沧桑之后,王孟养和朴公这些历史的创造者,也对自己的历史产生了怀疑。王孟养病重的时候,常常感到心神不宁。朴公对此的理解是,王孟养打了一辈子的仗,杀孽重,朴公因此替王孟养许了愿,代他手抄一卷《金刚经》,准备拜大悲忏的时候,替他还愿。
年轻一代淡忘历史自然会让年老一代感到孤独,然而,如果年老一代对自身的历史也产生怀疑,这是一种更深刻的孤独。《梁父吟》恰恰写出了这种更深刻的孤独。
如果说《梁父吟》中这种对历史的怀疑还比较隐蔽,那么,1986年发表于《联合文学》(台北)的短篇小说《骨灰》则把这种对历史的怀疑表达得更为明了。小说主要写了两个民国期间颇具影响的老人。其中,罗任重抗战期间在上海“剪除日寇,制裁汉奸”,被捕后宁死不屈,救了不少人的性命;龙鼎立则是国共内战时著名的民主人士,带领学生闹学潮,搞“和平运动”。然而,曾经风云一时的人物,后来却被历史遗弃。罗任重到台湾之后因为个性耿直固执,不合时宜,遭到排挤,坐了两年牢;龙鼎立留在大陆,1957年被打成“右派”,从此噤若寒蝉。两位当年政见不同,一去台湾,一留大陆的表兄弟晚年都到了美国,过着内心孤独的生活,堪称殊途同归。
与《梁父吟》中的王孟养相似,罗任重到了老年,也常常感到“心神不寧”。这些曾经在历史上建功立业的人物,如果仅仅是不被他人理解,倒也还好,关键是这些当年信仰坚定、宁死不屈的英雄,反省历史,竟产生了“我们大家辛苦了一场,都白费了——”的人生感喟。他们这种被生活愚弄、被历史遗弃的孤独感,甚至传染给了下一代。小说的叙述人,罗任重的侄儿齐生想到自己当年参与“保钓”的经历,庆幸自己抽身得早,而全身投入的李永新,不仅牺牲了学位,而且一直事业坎坷。
生命孤独缘于个体先天性的身体差异,与“众”不同的身体体验使个体无法与主流群体认同,成为茫茫时空孤零零的“那一个”;历史孤独缘于历史中某个辉煌时间的中断,它无法传承而成为时间长河中孤独的片断;文化孤独缘于不同文化圈相互之间的隔膜,空间的迁移使深受某个文化圈影响的个体难以实现新空间的文化认同。白先勇的小说从时间、空间以及先天的个体生命三个视角写尽了人物的孤独体验。
林兴宅曾经对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做过相当精彩的点评,他认为:“《登幽州台歌》在集中地表达这种人生感受时采取了时间的对比和空间的对比。‘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这就是把人生从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切断,抽离,使人生显示出瞬间性,把人们引入刹那与永恒的沉思,从而产生人生短暂的悲感。‘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则是把个人的存在放到广漠无边的宇宙背景下来表现,使个人显出渺小孤单,把人们引入有限与无限的思考,从而产生深刻的孤独感。”④
的确,在无始无终的时间、无边无际的空间面前,个体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深刻的孤独感”,白先勇通过他的短篇小说,为这种“深刻的孤独感“赋予了具体的生命、文化和历史的内容。当他把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置于他的小说集的卷首时,他似乎在暗示我们,他小说所传达的孤独感,正是陈子昂登高临远时“深刻的孤独感”的千年回响。■
【注释】
①培根:《培根论说文集》,水天同译,94页,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②白先勇:《第六只手指——纪念三姊先明以及我们的童年》,收入白先勇《树犹如此》,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③夏志清:《白先勇早期的短篇小说》,收入白先勇《寂寞的十七岁》,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增订一版。
④林兴宅:《古诗探秘三题》,载《读书》1985年第2期。
【李咏梅,广西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副教授。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桂学研究”(项目号:12&ZD164)、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桂学研究团队”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