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私密的膜拜到公共的展示—尺牍美学的一个流变
2014-04-29池现平
池现平
摘要:尺牍作为一种重要的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共有的传统书写样式,在当代视觉媒体不断翻新的媒介之中,其私密性话语和传递信息、叙事说理等实用功能被展示性功能所遮蔽,而取而代之的则是对于书写本体语言的不断扩展,形式美学战胜了其内容和意义的美学。
关键词:膜拜价值;展示价值;私密;书写
本雅明认为古典艺术的特质在于它的不可复制性,而且在手工的劳作之中所产生了一种内在的意蕴,这种意蕴乃自然对于人的一种朴素性的馈赠,而且艺术作品的接受者和观看者同作品直接是一种很神圣的交互性体验,这种体验是具有宗教意义的膜拜性的,而艺术品的价值不是可以单单被展示的,而至少是在可展示之中被观者所经验到一种“光环”(aura),而这种光环即是一种原作的不可复制性。
但是现代机械复制的大工业生产打破了这种和谐,打破了这种可以被经验光环,因为,在图像复制之中,艺术品的手工性被大打折扣,而且,艺术品的膜拜功能被让位于随时随地的观看之中;因为图像复制的无限可能性和自由的空间性打破了图像手工生产所指涉的艺术品原作的私密性解读和空间观看的不民主性,起码在公共领域没有诞生的古典时期,图像的观看也是具有一种很强的霸权性色彩。
尺牍的流变[1]从先秦的使用色彩和私密性书信功能到魏晋的情感自由表达;以及宋元之后的更为自由的书写体例和书写形式的变革这一过程本身所昭示的基本意义便是:以毛笔为主体的尺牍书写不仅仅是媒介的需要,而且还是知识和话语的再现,一种指涉私密性情感经验的知识和话语,它的内在是不需要矫饰的,体现了书家随意自适的书写个性,因此也不需要很直接和很明显的功利性。
尺牍的书写内容格式化和书写样式的风格化都是建立在一种对于人伦道德的主体建设维度所形成的规范。这种规范性在艺术形式维度上具有一种很稳定和恒常的自律性结构,当然对于性灵表现来讲,自律性的结构并不是一种牢笼,反而然艺术家的个性可以更好的体现出来。而基本上,尺牍的书写和接受是一个交互性的美学体验,私密的话语一旦在这种交互性的观赏之中予以体验的时候,书写的叙事性和文体的形式张力便在徐徐展开之中产生了,而原作的不可复制的光晕也在这种私密性的解读之中展开了。
现代的机械复制性使得艺术的私密性让位于公共的可展示性,这也是图像的公共性必须要求艺术的解读经验从小众走向公众。而且,即便从艺术的媒材本身来说,书写经验到电子经验是一种私密的终结,用德里达的话说,电子经验消解了书写经验的距离,于是,情书便终结了:“你可以想象那种无边无际的被名之以“直接”交流卡(电话,等等,叫它心灵感应术),跨越距离和“时差”之网(在我们的欧罗巴地图上所有的红色圆点都亮了起来)。我们早该将事实安排妥当,这个美妙的上午,第一档驶过(first gear passed),以使我们能够全时间的交谈,相互致信,观看,触摸,吃,喝,发送,指定这个或那个,给您或是给我,永远就是这样,没有丝毫的中断,没有中场停顿,只是信赖相对性,指靠普遍的时差(拨除间歇---船坞---或者使之倍增?)。而且这确实就是正在发生的事情。在用笔写作和通过电话讲说之间,何等地不同。”[2]
换个角度来说,“传统中国文人之间的书信往来(书札)则是一种朴素的、直观的感性体验,收信人往往见字如面,因为文字的成为一种写信人书写的美学化视觉符号,而且同收信人的解读中形成了一种直观的间性体验。所以,文字的涂抹和随意性(比如《祭侄文稿》)是这种直观性美学的体现,而电信技术则把声音的随意性架在了文字的直观性之上,或者说,电信技术祛除了文字原初的朴素特质。[3]
“书同文”的实用主义所形成的自然书写状态被机械复制主义所替换之后,所剩下的将是作为纯粹视觉形式的存在的书法作品展现了,于是,古人私密性现场情感经验所导致的涂抹让位于视觉形式均衡性的涂抹,在情感经验和视觉对比综合考量之下,视觉性占了上风。而且,从书写的技术话语层面来说,电子和媒体经验不会让印刷媒体经验下的身体书写保持一种恒古的“意向性”,在传统时代,身体书写的意向性指涉了作为身体操练的技术话语的持续不断的规训,《法书要录》云:“夫杜、崔、张子,皆有超俗绝世之才,博学余暇,游手于斯。后世慕焉,专用为务。钻坚仰高,忘其疲劳。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日一笔,月数丸墨。领袖如皂,唇齿常黑。虽处众坐,不遑谈戏。展指画地,以草刿壁。臂穿皮刮,指爪摧折。见腮出血,犹不休辍。”(卷一)而在机械复制时代,文字的书写的技术性让位于展示价值,当然,徐冰的天书系列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在做一种技术的反讽,在保持身体的持续性劳作的同时,以手工经验来对抗媒体经验,但是不要忘了,其利用木刻复制技术也是一种媒体的复制话语的体现,但是其更深的意义并不在于此,而是在于对于汉子构成的表面形态(能值)和其意义的指涉(所指)之间的解构和不对称性的强调。这不仅仅是书写和汉子的表意方面的价值,而且是关于语言的系统再造的价值。所以,在当代艺术的范畴之中,书法艺术创新的可能性不仅仅是单纯考虑其书写的意义,也不单纯是考虑其展示价值的视觉意义,而是关于身体和媒介经验(电子经验仅仅是其中的一种)的互文性,在这个互文性之中,我们会发现,书写不仅仅是关于形式的公共性展示,也不仅仅是文人自娱的私密化经验的诉求,而是关于私密的视觉形态如何转化为公共视觉审美之间的种种可能性书写。
【注释】
[1]尺牍,最早指涉一种文体。牍,是古人书写时候的木简。《文心雕龙·书记》云:书者,舒也,舒布其言而陈之简牍也。随着新媒介的出现,尺牍又多了“简”、“帛”、“札”、“贴”等别称,而到了魏晋时代,它已经作为了一种独立的艺术表现样式了。
[2]金惠敏.媒介的后果[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1
[3]张备.身体和媒介的互文.2011·艺术的张力—西安美术学院首届研究生学术活动月学术论文集[C].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297
【参考文献】
[1][德]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
[2]张彦远.法书要录[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6
[3]郑逸梅.尺牍丛话[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4]胡传海.尺牍十讲[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03
[5]金学智.中国书法美学[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4
[6]宗白华.美学与意境[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7]王岳川.中国书法文化大观[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