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乡约》与古代社会自治思想
2014-04-29
管理学家 2014年5期
吕大钧执笔的《吕氏乡约》是北宋时期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精神催生出来的非政府组织胚胎。他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大内容召唤同道,承继了张载改良民间社会的努力方向,以自愿组合的乡约方式推进“圣门事业”,并构思了相应的运行规则和操作方法。乡约倡导尊礼正俗,互帮互助,把儒家伦理由血缘宗法范畴推广到地缘乡里范畴,成为士绅社会的思想源头。经过朱熹增损修改,《吕氏乡约》得以流传。在其演变中,后来诞生的各种乡约虽然在内容上传承了吕氏提出的设想,却在组织上和运作上背离了非政府方向,走向强制和官办,自治色彩渐淡,朝廷控制色彩渐浓,最终使乡约治理变成官方的规制行为。到民国时期,其自治思想又得到人们的重新发掘。在古代的管理思想中,《吕氏乡约》是少见的在“内圣”和“外王”之间寻找第三域“善治”思想的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