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昆明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问题的思考
2014-04-29许又丹
许又丹
【摘要】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昆明的金融业已有了长足发展,目前昆明地区已有许多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其数量在省内名列首位,特别是随着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使得昆明建立区域性泛亚金融中心成为可能。区域性金融中心不仅是昆明的、更是云南的。立足泛亚,面向三亚;连通两湾,联结三大市场,强化区域经济合作来构筑金融桥头堡,建设强化区域性金融中心,将积极发挥昆明中心城市的龙头和枢纽作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关键词】金融 桥头堡 战略
2009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指出:要充分发挥云南作为我国通往东南亚、南亚重要陆上通道的优势,深化同东南亚、南亚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的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沿边开放质量和水平,使云南成为我国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昆明的金融业已有了长足发展,目前昆明地区已有许多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其数量在省内名列首位,特別是随着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使得昆明建立区域性泛亚金融中心成为可能。
国家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明确云南把昆明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并有金融政策的大力支持。当前最紧要的是要在云南桥头堡建设的发展热潮下,通过研究并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挖掘资金洼地,实现资金汇集,“构筑金融桥头堡”,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昆明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积极作用
区域性金融中心不仅是昆明的、更是云南的。立足泛亚,面向三亚;连通两湾,联结三大市场,强化区域经济合作来构筑金融桥头堡,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将积极发挥昆明中心城市的龙头和枢纽作用,促进云南金融开放,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一)利于中国与泛亚区域经济相互依存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双方虽然互有投资但并不多,贸易额仍落后于东盟同美国、欧盟及日本等国,东盟的主要外国投资来源主要是日本、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与日本、美国及亚洲“四小龙”在该地区的投资相比,中国在该地区的投资可以说是微不足道。建立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将在经贸交往、币种互换,投资便利上相互依存,将积极发挥催化剂和跳板作用。
(二)利于中国与泛亚各国间金融合作
构建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可及时交流金融信息,探讨合作金融前景和路径,协商解决金融合作中的技术问题以及在现有基础上研究建立一些具有实质性的处理金融危机的干预机制,以便最大限度地预防金融和外汇风险。
(三)利于提高泛亚区域边贸交易效率
由于中国云南在周边国家如越南、缅甸、老挝没有设立分支机构,与对方银行间也没有建立直接代理行关系,不能直接通汇,资金划转一般委托美国、香港、欧洲等第三地大银行作为收、付款银行,时间周期长,资金流动慢。通过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建立银行间货币结算体系,双方互设分支机构、建立代理行关系,或者进行人民币试点结算,探索人民币与美元的双结算单位和逐渐以人民币为主的支付结算体系,可以减少资金的周转环节,加快资金的流转速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四)利于打造金融桥头堡
云南桥头堡是建设“桥”的资金大通道;“头”的发展大前沿;“堡”的金融大基地。区域性金融中心将集中大量国内外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开放合作,促进币种结算,有效聚集生产要素,发挥资金是经济发展的平衡器和温度计作用,最佳配置资源,实现资金的高效流动,挖掘资金洼地,构筑金融桥头堡,为云南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昆明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历史机遇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我国西部大开发和沿边大开放战略深入推进,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全面建成,云南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面临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但是,就外部环境和金融发展状况看,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还不充分,短时间内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有一定的难度。
(一)内外多边区域合作机制为云南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云南是中国、东盟、南亚三大市场的结合部,也是泛珠三角区域、大湄公河次区域、南亚经济合作次区域三大经济区域的结合部。云南有具有依托泛珠三角区域,面向三亚、连通两湾两洋,连接三大区域、联结三大市场的综合区位优势。近年来,云南省与西南地区、东部省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西南六省区市七方合作、滇沪合作、滇港合作、滇粤合作以及南贵昆经济区等多边和双边合作都在积极开展。西部内陆省份和东部省区可以把昆明作为其产品打入东盟、南亚市场的一个重要基地,可以利用云南与东部、西部省区市产业互补条件,面向东盟、南亚合作发展优势产业,形成外向型的优势产业发展基地。
从金融发展资源量来看,南亚、东南亚集聚了华商总数的70%,华商资本的90%,再加之西亚的发展前景,三大经济次区域经济合作前景广阔。随着中国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的强化,相信经过十几年努力,云南省以昆明为经贸合作的平台和基地,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孟中印缅地区经济合作论坛以及多边、双边合作,将向更高层次、更具整体性的方向发展,将逐步形成同时面向国内和国外的多边外向区域合作的新格局。
(二)国家战略部署和政策倾斜为昆明构建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创造了契机
1.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国家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指导文件中,有16处提及云南发展。从国家发展区域格局来看,云南将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重点省份之一,这为昆明金融产业布局、构建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创造了机遇。
2.国家桥头堡战略实施。国家正式出台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相关政策,桥头堡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云南的沿边开放发展,将建成以人民币(RMB)为中心的外汇交易中心、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门户、沿边开放实验区和西部地区实施“走出去”的先行区、西部地区重要的外向型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桥头堡建设将作为经济发展的引擎,拉动云南金融快速发展。
3.支持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昆明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是构筑“金融桥头堡”的突破口,中国人民银行已同意昆明建设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支持昆明市遵循市场规律,在国家政策的统一部署下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在区域金融合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人民币相关政策。人民币结算退税政策已在云南试点。云南金融开放度明显增强,可望成为人民币周边、区域、泛亚国际化向南战略的先行基地。
三、构建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工作方向
(一)加快全面开放,广泛富集发展要素,积极参与区域一体化进程
第一,全面参与并推动提升沿边开放水平,促进单一边境贸易向多边贸易发展,实现大区域资源整合和利益共享;着力打开对外通道,建设区域交通、通讯和资源互联互通网络,推动昆明至河内、皎漂、曼谷、密支那四条经济走廊建设。
第二,积极推进区域性国际合作,深度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和孟中印缅区域合作,加快与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泛北部湾经济圈以及西南五省区市的交流合作。主动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和孟中印缅区域合作,争取国家支持在昆明设立中印、中越经济合作试验区,争创引领“10+1”区域合作示范城市。
第三,密切对外交往,建立更多友好城际关系,推进教育、科技、旅游、文化和体育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与国际惯例和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培养更多的外向型人才,为扩大开放提供制度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加快发展与现代金融业相配套、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快速推动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
第一,全面发展银行、保险、证券、期货、担保等行业,构建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第二,大力发展会计、咨询、设计、创意、律师、评估、知识产权、信用管理等商务服务业,发挥商务金融中介在配置资源、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方面的積极作用;第三,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培育构建昆明泛亚金融产业中心园区,为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功能完善、设备齐全、信息发达的载体。
(三)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进金融中心建设
积极支持金融机构总部入驻昆明,吸引企业总部向昆明集聚、来昆发展,应该要围绕支柱产业的壮大、重点产业的培育以及产业链的延伸,提升支柱产业集群竞争力,培育扶持一批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制定适合总部经济发展的相应政策和经济主体行为规则,规范准入条件,让总部经济助推昆明金融中心建设。
(四)放宽市场准入,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第一,放宽社会资本准入门槛,推行投资便利化政策,尽可能多地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以及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
第二,加强财政手段与金融手段的有效配合,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以资金补助、财政贴息和以奖代补等方式,放大政府投资效应,撬动社会投资。
第三,鼓励金融创新,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
第四,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加大信贷规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争取银行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交通、城市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
第五,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争取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给予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和中长期贷款。
(五)积极推广人民币出口退税范围,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云南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市场需求愈发强烈,主要体现在:第一,由于缺乏便捷实用、有利多方交易的贸易结算体系,结算方式单一,限制了跨境贸易的发展。第二,国内银行与周边国家在开展边贸方面基本没有结算协议,加之人民币出入境受额度控制,企业贷款回收困难。第三,虽然人民币在云南面对的周边国家属信誉很高的币种,在实际的边贸经营中大量使用,但人民币不能普遍作为出口退税结算货币,影响了边贸出口扩大及巩固周边国家市场。
(六)针对云南与次区域国家在跨国投资和跨国经营的特点,调整云南与泛亚区域国家在外经结算、收汇核销、金融管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第一,建立和完善边境地区银行结算体制,引导云南与这些国家的跨国经营与跨国投资结算纳入银行结算的渠道。
第二,对云南与周边国家的外经业务,采取灵活的收汇核销政策,放开以人民币或外币现钞进行核销的限额控制。
第三,要求商业银行增加对周边国家的结售汇网点,方便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商业业务。
第四,建立灵活的汇率制度,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例如为适应云南外经核算币种多元化的状况,允许各银行在边境地区加挂人民币兑周边国家的货币汇价,买卖价差可自行确定,收兑的外汇自行消化。
第五,探索实施面向泛亚国家境外投资的相关金融政策。在目前人民币资本项目不能完全兑换的情况下,应适当放宽外汇管制,即允许投资项目的外汇自由出入;为便于企业用实物资产、专利技术进行投资对面向东南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非贸易性跨国投资项目的实物、技术投资部分实行免收保证金的鼓励性政策;对于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项目和重点扶植的跨国经营企业,在国家境外投资年度用汇额度内,保证其境外所需的外汇。
(七)构筑以昆明为中心,面向东南亚、南亚的金融信息平台
围绕信息大通道建设,建立中国-东盟中小企业电子交易市场,中国-东盟国际商务CA认证中心、中国-东盟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和中国-东盟综合信息库及信息服务系统,以及与商务部的政府网站协调,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网站”;规划云南-老挝-缅甸-泰国-新加坡-印尼国际光缆传输干线,完善出境和出省信息通道;启动云南IP宽带网工程,加强云南区域内的信息传输干线和支线建设;在昆明市和河口、磨憨、瑞丽三个主要边境口岸城市分别建立技术先进、信息全面、内外相通、便捷交流的信息枢纽。
(八)务实推进泛亚区域内国际金融合作,建立长期协调机制
应倡导举办泛亚金融发展论坛,由中国倡议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共同协商签署“GMS金融合作与发展备忘录”,共同打造高规格、高层次的次区域金融合作与同业交流平台;正式建立GMS金融合作机制、金融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货币互换机制、主权国之间的货币记账交易机制以及次区域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协作机制和经济金融重大课题调研协作机制。积极推进次区域金融服务的方便、快捷化建设,加快次区域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次区域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及联手打击金融犯罪等方面加强研究与合作。
四、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定位、策略选择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以及印度洋沿岸各国和地区泛亚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在具体实施中,应树立目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一)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30年,基本确立在国内辐射面宽、辐射力强、在泛亚区域有重大影响力,信用制度发达、资金交易活跃、金融组织机构健全、金融市场完善、金融工具齐全、金融设施先进、金融信息灵通、具有强大的金融凝聚力和辐射力,连接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及印度洋沿岸各国与地区的泛亚国际金融中心。
2.分期目标。(1)5年短期目标定位:加快泛亚金融产业中心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突出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夯实构建金融中心的经济基础,建立健全区域性人民币跨境结算中心及区域性融资金融中心,特别是人民币供应与回流中心,满足跨境贸易结算需要,推进贸投资便利化,满足区域经济发展资金需求。(2)10年中期目标定位: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提高金融创新能力,争取把昆明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創新中心和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到2025年左右,建立一个以昆明为金融集聚中心的泛亚区域金融中心,服务大西南,面向东南亚、南亚、西亚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产权与商品交易等多个金融门类,完善监管、调控、经营各类机构的职能,形成相当规模的、服务功能基本完备的区域性资金融通中心、金融产业中心、金融市场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监管中心。(3)2030年远期目标定位:至2030年,建成依托云南,立足西南,服务泛亚,面向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及印度洋沿岸各国与地区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
(二)策略选择
1.总体策略。围绕金融桥头堡构筑,按照人民币周边、区域和泛亚国际化、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发展路径,充分利用优越的地理、地域、地缘优势,争取金融政策倾斜、优惠,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结合对我国和云南省的对外开放和金融政策,力争在最快的时间内使昆明具备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基本条件,加快金融桥头堡建设,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2.短期目标策略。第一,用好用足人民币贸易结算先行先试试点政策,建立健全以人民币为中心的结算体系,在边境地区实行主要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的结算方式,建立覆盖全省25个边境县市的电子化边贸与投资结算网。第二,与主要贸易伙伴签订“货币流通和清算协议”,构建区域性人民币结算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增加人民币在该东南亚、南亚和西亚区域的地位与作用。第三,加强与东南亚、南亚、西亚各国的主要银行合作,在昆明、河口、景洪、瑞丽等国内城市和周边国家(特别是湄公河流域国家)主要城市设立跨国中心结算银行,便利资金流转。第四,放宽境外直接投资购汇,疏通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渠道,促进双向人民币投资增长。第五,扩大直接融资,创新金融产品,发展中间业务,努力筹集中长期人民币信贷资金。第六,积极引进和培养金融高级专门人才,培育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建立金融人才培训基地。
3.中长期目标发展策略。第一,加强包括金融信息、法律信息、经济信息的交流,重视次区域金融公共设施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各国在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协调等。第二,建立发达的金融体系。这具体包括:提升金融体系的国际化、商业化水平及抗风险能力,提高重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富有活力的金融创新体系;完善健全金融监管,丰富发展包括股票、债券、期货、股指、基金及衍生金融工具在内的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逐步构筑起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证券机构、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为重要内容,外资银行为辅助的金融组织架构。第三,加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力度,加强同东盟、欧美、日本等金融机构的联系,争取数量众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在昆明设立分支机构,扩大引进外资的渠道和规模,为建设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平台打下坚实的基础。第四,加强区域内国家在金融体改革、金融监管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放宽银行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的限制,推动双方银行的深层次金融合作。向中央申请优惠政策,建议央行和银监会适度放宽外资银行在昆明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条件,逐步取消试点地域和数量限制,制定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外资金融机构依法、公平竞争。加强云南省金融机构同区域内金融机构的联系与交往,通过报批,争取云南省金融机构也到周边国家设立分支金融机构。第五,建立泛亚区域金融合作的长效机制。目前,可以考虑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金融合作官方对话机制,并积极促进地区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金融合作论坛和投资合作论坛,加强各国间的信息交流,并逐渐培育成为区域内各国的一个谈判筹商场所。着力培养和打造滇池金融合作(DCOA/PAFC)机制和平台,提升昆明在泛亚区域金融合作的承载力、向心力、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