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研究述评
2014-04-29黄颖蔺杉齐巍
黄颖 蔺杉 齐巍
引言:本文就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的实践和研究成果做简要述评,以期发现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研究缺陷,提出更为合理地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为实践工作提供指向。
This article is areview about college students identified method of practice and research , in order to fin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determination of poor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nd research defects, and put forward a more reasonable targeted solutions, to provide practical work.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国家、地方政府、高校共同参与并完成的系统工程,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目前都处于实践探索的阶段,而在整个资助过程中,公平、高效的贫困生认定工作是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的前提条件。如何建立有效的贫困生认定体系是当前研究的一个热点。
一、文献综述
笔者于2013年2月4日使用“贫困生认定”、“贫困生评定”及“方法”为检索词,在“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进行组合检索,检索到相关文献37篇,去除不相關论文,得到目标文献31篇,其中学位论文3篇,期刊论文28篇。
(一)论文发表时间分析
表1:论文发表时间统计表
从论文发表的时间来看,针对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的研究自2005年即已有人关注,并且关注度从2007年开始逐年增长;到2009年,初现专门针对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研究的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专项研究的学位论文篇数增至2篇,说明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的主题研究热度有增无减。
(二)论文关键词分析
统计目标文献的关键词,合并归类后共有32个关键词,关键词出现次数见表2:
表2:论文关键词统计表
从关键词统计分析中可以看出:研究人员认识到定量、量化方法在评定工作中的重要性,另外涉及建立指标体系,明确合理的认定机制,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层次分析法、综合评定法、360度绩效考核办法、粗糙集等能够促进贫困生认定工作更加合理的研究所占比例也比较大,说明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的可操作性是当前研究者和基层实践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
文章[1]至[11]都论述了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方法,其中部分文章阐述了整个认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类:
(一)家庭收入生源地对比认定法、贫困证明法、三级政府证明法
这类认定方法是高校根据学生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直接认定贫困生。贫困家庭的认定一般由学生生源地地方民政部门根据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比照进行认定。
这类方法要求在认定的过程中要准确地掌握家庭人均收入、支出的基本数据。但是由于地域差异及个人家庭经济情况不同,地方政府也无法准确认定贫困家庭;再者,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使贫困的标准也不同。同时,这种方法只是依据一种相对标准而非绝对标准,只能证明学生家庭在当地是贫困的,在学校是否属于贫困还不能确定。所以,虽然都是贫困证明,但学生实际的贫困程度可能相差甚远;再者,地方基层组织在认定时可能存在把关不严,或是出于人情开具虚假贫困证明的现象,而且缺乏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使得一部分学生家庭经济并不困难却能持有贫困证明。
(二)消费水平界定法、饭卡监控法
这类方法是通过对在校生每月学习生活消费支出和学生交纳学费的情况进行实际调查,根据学生基本消费水平线来确定贫困生的标准,一些学校通过查阅饭卡消费、奢侈品购买行为等方面综合考察学生的经济情况,从而确定学生的贫困等级。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但是,由于学生的消费观念、个人修养水平的差异,存在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消费水平相对较高、而家庭条件还可以的学生消费水平反而不高的现象;再者,不排除个别学生故意逃避学校的消费监控,比如外出就餐、故意延迟缴纳学费等情况。另外,学校如何能保证所调查数据的正确性和分析的精确度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三)月最低生活保障线对照界定法
这类方法根据高校所在地的城市居民月生活最低保障线来认定贫困生。经济水平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为特困生,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持平的则认定为贫困生。与按照生源所在地消费水平评价学生贫困程度相比,这种方法相对来说更多,但此种方法参考指标单一,一旦学生月消费水平调查结果失准,将直接造成贫困生认定结果产生严重错误。
(四)横向比较界定法、综合认定法、班委会评议法
这类方法是指学校依据在校大学生家庭年收支,学费及生活费等支出进行横向调查,通过统计比较得出认定结果。具体地讲,首先学生提交申请,之后通过贫困生认定小组或是辅导员及班委会根据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最终产生评审结果。
这种方法受人为因素、诚信因素等影响较大,需要准确获得学生家庭经济的真实情况。然而在实践中,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主要依靠入校初期填写的学籍卡信息,其中关于家庭实际收入及父母工作单位的相关情况等信息可信性不高。
三、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存在的问题
综上以上四类评定方法,可以发现单独使用其中任何一类方法都可能造成认定结果的偏差甚至是错误。理论和实践操作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科学性
文章[12]认为在目前已给出的认定方法中,学校各学院承担着贫困生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审核认定工作,因而学院工作人员的素质与业务能力直接影响到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如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其认定工作的随意性和主观喜好会对认定工作带来影响。学校资助部门在审核认定过程中也只能采用各基层单位上报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信息,通过简单的对比,凭主观感觉区分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缺乏科学性。
(二)技术平台滞后、缺乏动态性
高校贫困生认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适应现代高校贫困生分析认定、管理工作,需要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平台的支撑。文章[1]指出: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对贫困生认定还停留在原始的纸质记录和传统的经验式操作上,不利于规范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操作流程、提高贫困生认定的评判质量与运行效率,耗时耗力,增加具体工作开展和落实的成本。
另外,每年学校均依据贫困生的认定结果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目前的认定体系下,每年的认定结果相对独立,未能为贫困生建立相应的动态档案,从而无法连续跟踪贫困生在大学四年的整体情况和分析学生资助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成效,文章[12]有论述。
(三)认定标准缺乏统一性
贫困是个相对的概念,属地性强,不同地区之间对贫困定义的程度差距比较大,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直接导致了当地政府对于贫困概念界定的不同,从而会造成贫困家庭认定的标准不统一。比如大城市里的一般贫困家庭,其年收入放到偏远地区或许不会再被界定为贫困家庭生源地不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也不同,大城市和偏远地区相差甚大,基于这一点,文章[13]、[14]有论述。
(四)缺乏量化指标体系、缺乏可操作性
文章[15]、[16]指出:目前各类贫困生的认定方法,只是从宏观的层面上对贫困生认定提出了指导性的原则和方向,无具体的量化标准,无详细的与贫困生认定相关的社会资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及文化资本等方面的指标,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在具体资助工作中还需要在该原则下制定具体的指导细则,尤其需要结合各高校自身情况,在实践操作环节中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认定指标。
另外,文章[17]认为认定方法过于宏观抽象,操作性较差,导致了一些高校把贫困生认定演变为“学生说——教师定——学校批”的做法。缺少量化、标准化、制度化、可操作的具体方案,决策者和执行者只能在各矛盾间寻求平衡,为缓解矛盾,往往采取平均主义、官僚主义的做法,不符合贫困生评定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五)认定方法滞后,不适用于高校新生
对于新生(大一本科生和研一研究生)的贫困认定指标都是从新生入校时填写的家庭情况调查表获得的。首先,不一定准确的信息容易使评审者先入为主,更多考查核实环节的遗漏或缺失,容易对认定结果产生较大影响;再者,现有的认定标准应用定性分析方法初选符合条件的学生,但是相关指标具有一定的滞后特点,例如文章[18]中的成绩排名等,不适用于新生的申请。新生入学2个月后开始进行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合理的认定方法应该是只利用这2个月能够采集的数据为新生贫困生的认定提供依据。
(六)缺乏反检措施
现有的贫困生认定方法大多只停留在公示认定结果的阶段,没有相关方法对认定结果进行反向检测。笔者认为,目前高校教育信息化不断进步,多数学校已建成或正在建设校园一卡通系统,可以利用此系统的数据进行统计挖掘,对认定结果进行客观核实和监测。
四、解决办法
针对上述贫困生认定方法中存在的问题,相关文献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文章[12]提出了建立在贫困生数字平台上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基础、定性为辅助的贫困生认定机制。刘公秉[16]认为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要侧重定量方法。文章[19]指出由于在认定方法上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脱节,导致很难甄别谁是贫困生及其贫困程度,所以重视定量分析,将大学消费水平纳入贫困生认定体系是必要的。
(二)建立动态贫困生档案,签定诚信协议书,加强诚信教育,实施惩罚措施
文章[16]和文章[20]认为应当建立动态的贫困生档案,贫困生档案的内容应包括贫困生的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家庭经济收入等)、个人情况(受资助情况、品行记录、学习成绩等)和诚实守信承诺书,贫困生档案建立后还应及时地进行信息更新。贫困生档案中的诚实守信承诺书作为大学的第一个信用记录,每位学生都会珍惜它、维护它[3]。贫困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一份,学校一份,(在承诺书中注明学校对于虚假申报者保留处分的权力)。另外,对于一些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弄虚作假,贿拉选票,拉帮结派平分奖助学金的行为设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不仅是取消认定资格,还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引入数学模型及统计分析的方法来完善贫困生的认定
有研究人员将数学模型和统计分析的方法(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引入到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中,并对方法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文章[21]讨论了“打分法”和“综合评定法”两种数学模型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应用,不过,文章中对于恩格尔系数的定义值得研究者们进一步思考。
文章[22]、[25]、[26]均提到了使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文章[22]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理论开发了高校贫困生认定的软件系统,并在实际工作中成功应用,验证了高校贫困生模糊综合认定方法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并在认定过程中实现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完美结合,使得高校贫困生认定更加准确和高效,进一步提高了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效率。文章[25]、[26]为硕士学位论文,引入模糊评价方法到高校学生经济状况认定方法中,以求达到对学生的经济状况做出合理判定的目的,为贫困学生的评定提供参考依据。文章[26]还进行了实证分析。
文章[23]、[24]、[28]探讨了层次分析法的应用,文章[23]对佛山某校艺术系的学生进行实证分析,并对实证结果进行验证、讨论。文章[24]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将定性问题转化为定量问题,通过对认定对象的权重得分排名来客观地确定认定对象的贫困程度,使得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能够简化、客观、公正。文章[28]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贫困生认定体系。
文章[27]基于粗糙集-BP 神经网络模型辅助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但是缺乏实证研究和分析。
(四)建立监督、反馈机制
文章[29]提出对于评选出来的贫困生实行大众监督。严防有人无贫困之实却假借各种名目获取了贫困资助,大肆挥霍。及时采取措施,使得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有持续性。通过大众监督和制度监督,剔除个别不贫困学生获取贫困认定的可能,将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到更加公正。
另外,成立贫困认定小组,共同进行贫困生认定的工作,通过贫困认定小组共同讨论后,确定贫困情况有助于保持学院内部同一等级、同一年级的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一致性。其次,加入贫困生互评机制。
(五)利用校园卡数据进行统计挖掘,辅助贫困生认定
文章[29]指出校园卡数据对于鉴定贫困生有一定局限,但是可以用来反检贫困生的认定结果。通过一卡通数据,设定消费值区间监控学生消费。对一卡通的消费总额和平均每次消费额进行监督,设定上限预警。对于已经评选出的贫困生,如果连续出现严重超过消费均值的现象,要给予重视并查清原因。
文章[30]认为校园卡数据经过必要的整理并且运用统计方法,进行数据挖掘,所得结论可以对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提供辅助判别的作用。
综上所述,高校贫困生的评定工作是当前高校学生工作的一个研究热点,针对评定方法、评定指标及评定体系的研究对实践工作有一定的指向作用;基于高校数字化发展的趋势,结合校园学习、消费数据的实证研究还不是很多,当前已有的研究大多理论化或者缺乏可操作性,不适合整体发展趋势;高校贫困生的评定工作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前期评定工作结束后要有后期跟踪,如何开展后期跟踪工作,同时要保证后期跟踪工作的可操作性、可持续性是贫困生评定工作的一个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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