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wdFounder:众筹需有法可依
2014-04-29柯实
柯实
CrowdFounder创办不到一年,但在它的平台上,已有25家初创公司完成了天使轮和A轮融资,有超过1万家初创公司和超过6万个VC和受信投资人在该平台上进行投融资交流。
作为股权众筹平台,CrowdFounder与其他众筹平台如 Indiegogo、KickStarter等的不同之处在于,投资人在该平台募款后,可以得到被投资公司的股权,而不只是商品或服务。
对于初创公司来说,借助该平台,融资过程将变得更为轻松,而且能够接触到更多受信投资人,而对于投资人来说,他们可以找到更多优质项目,并可看到其他投资人在投什么,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投资决策。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网上完成的。
CrowdFounder并非美国唯一股权众筹平台,类似平台还有AngelList和CircleUp。在接受《创业家》杂志记者采访时,CrowdFounder CEO Chance Barnett称,AngelList聚焦于技术类公司融资,Circle Up 多为零售类公司融资,而CrowdFounder关注范围更广,不论是科技类公司,比如做个APP,还是零售消费类公司,比如开个越南米粉店,都可以到CrowdFounder上来融资。
在AngelList上,投资人是主导力量,方式为联合投资,即投资人可能对项目一窍不通, 但他看到明星投资人领投了,于是跟风投。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初创公司已获知名天使或VC投资,那么对它来说,AngelList可能非常适合。但实际上,99.9%的初创公司并没有这样的福气,而一旦没有明星投资人领投,这些项目很可能被淹没在创业公司的汪洋大海里而得不到重视。
CrowdFunder给初创公司提供了很多业务上便利,不仅注册更为便捷,更重要的是,它能够给予初创公司以宣传和融资指导。
据Chance介绍,在商业模式上,CrowdFounder 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其一,向寻求融资和使用平台工具的初创公司每月收取月租;其二,CrowdFounder也有联合投资功能,但如有额外融资需求,该平台会以放贷的形式加入到联合投资当中,并在该公司盈利后收回本金以及5%~20%的利息。
2012年4月,美国通过了就业法案,而这一法案的通过,使得各股权众筹平台真正得到了保障。Chance不仅是该法案的受益者,更是这一法案能够落地的积极推动者。
Chance对记者表示,该法案中Title2的内容,正是融资者的诉求,而Title3则有史以来第一次允许非受信投资人,也就是普通老百姓参与到游戏中来。目前法案虽已通过, 但还仍需等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具体游戏规则的制定出台,而这一过程大概需要 4~6个月的时间。细则出台后,股权众筹平台才可以真正把初创公司和所有类别投资人联系在一起,而不再仅限于受信投资人。
Chance毕业于加州大学圣特克鲁斯分校。那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当时的创业圈天天都有令人兴奋的事情发生。首次创业失败后的多年间,他不断尝试新机会,陆续推出了Hot topic media、GiG.FM等多个项目,而这些项目及所属公司迄今运转良好。只是后来他陆续从这些项目中一一退出,并已逐步从纯粹创业者变身为天使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