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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城镇化建设中保护土地资源

2014-04-29刘多多

国土资源导刊 2014年9期
关键词:汝城县城中村征地

刘多多

随着厦蓉、炎汝两条高速公路的相继开通,地处湘、粤、赣三省交界处的郴州汝城,因交通不便带来的经济发展桎梏已经打破,地理位置优势日益凸显。

俗话说“土涵万物,地养千祥”,土地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既为县域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作为保障,又履行好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历史使命,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要的课题。

保用地与保土地的矛盾

在保障用地与保护土地面临的问题中,首先就是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求。2010年至2013年,上级下达汝城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别为315亩、330亩、345亩、420亩。而汝城县2010年至2013年项目建设用地报批面积分别为903.37亩、1196.24亩、2265.45亩、1584.84亩,远远超过上级下达指标。目前国家实行逐年压缩用地空间、减少用地指标政策,用地指标少与各类需建设项目矛盾更加突出。

土地综合开发整治制约重重。占补平衡难度越来越高,目前政策要求“占水田则补水田”,建设项目难以避免占用耕地。汝城县是个老少边穷的山区林业县,耕地后备资源已十分匮乏,可用开发耕地的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十分有限。部门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属于综合性工程和一项长远性工作,项目编制规划和实施工作中,需要农业、林业、水利等多个部门和乡镇相互协调和配合,形成整体方案。但其他部门因工作业务要求和时间要求等不一样,在规划设计上难以形成合力。

《汝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目前各部门支农惠农的项目资金都由各部门自行实施,导致资源不能有效整合,效益不能充分发挥。加上土地整治资金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对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其次,征地拆迁面临的问题较多。

汝城县对被征地农民生产安置主要采取预留被征地水田的8%作为被征地农户的生产安置办法,生活安置主要采取公寓楼集中安置、宅基地安置及货币安置等方法,但目前缺少就业培训等方式解决被征地农户长远生计。农民一旦失去土地,要他们改行去从事技术工作,或者其他非农业生产活动获取新的经济来源,无技艺支撑。另一方面,有些农户认为补偿标准偏低或诉求过高,不支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建设进程。

城中村土地未得到有效盘活。目前,汝城县城市规划范围内已经形成城中村的共有8个村庄,总人口11893人,3929户。随着县城“骨架”日渐“撑开”,县城周边部分村庄也正演变成为城中村。城中村房屋多为砖混结构平房,布局单一、使用功能差。城市建设进程中城市缺乏长远规划和整体规划,造成城中村内建筑随意性大,绝大多数是平房,用地功能混乱,居住、商业用地相互交织,占地面积大,街巷窄,使用率低;有些城中村村庄中央无人居住,形成空心村,造成土地浪费。

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思考

在下一步工作中,首先要抢抓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机遇,全力保障建设项目用地。

稳步推进土地规划修编,拓展城市建设发展空间。目前,汝城县已向省国土资源厅提请并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对《汝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中期评估与修改工作,适当增加汝城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积极争取项目用地指标,保障合理项目用地需求。用活用好用地计划指标,继续加大力度跟踪项目用地手续的办理,加强向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汇报沟通,努力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切实保障全县重大项目、新型城镇化、产业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等各类合理用地需求。

做好土地综合整治文章,构建耕地补充全新格局。一是坚决落实县政府土地综合整治相关会议决议。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明确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责任,通过上下联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落实奖惩制度,对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度快、质量高、效果好的乡镇,由县财政安排每亩100元奖励给乡镇人民政府;对推动项目不力的乡镇、部门,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合理安排项目用地指标,按照各乡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面积,按一定的比例,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镇项目建设。二是持续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技术大比武”。通过比业务能力、比监督管理、比设计执行、比工程进度、比工程质量、比内业资料、比安全施工等,提高项目建设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调动和发挥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及经营管理者在项目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实施增减挂钩试点。通过推进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等,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在全县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奖惩明确、争先创优”的土地开发整治工作格局。

其次,要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原则,着力提升集约利用水平。

严把关口,杜绝土地浪费。严把项目预审关。凡是项目用地,都必须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环保政策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新的禁止、限制供地目录,对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坚决不予预审和报批。严把供地关。按照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用地定额指标供地,制约引导土地需求、开拓内涵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与规划部门衔接,必须由规划部门确定项目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才予以供地。从土地供应上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把供后监管关。与规划、建设等部门共同对已供应土地投资强度、规划技术指标等进行监管,未达到约定条件的企业,计入不诚信档案,并依法处置。同时加大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从土地报批、供应,到供后跟踪的监管明晰线路。

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率。深入调查了解城中村中 “空心村”未利用土地权属及村民真实意愿,逐步科学储备土地,避免土地浪费;对因破产、兼并等原因造成闲置的土地,适合开发利用的,由政府收回重新处置;对不具备利用价值的地块,进行复垦;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不履行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处置。

积极开展国家级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在总结汝城县推行集中办公、鼓励利用地下空间、鼓励向空中要地、集中安置多层公寓楼等节约集约用地经验的基础上,多向其他国家级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学习先进经验。

三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持续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和标准修改和更新,规范征地拆迁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在项目报批时,及时足额收取社保基金,以保障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的问题。对因征拆失地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城市招工应优先考虑被征地群众,实现被征地户最大程度的就业。

持续深入开展“信访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排查化解国土资源领域矛盾纠纷,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信访问题集中化解月”作为长期性工作来抓。实行领导包案、股室负责人轮流定点接访制度,各党组成员将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到所联系的乡镇圩日进行接访,规定时间不少于5天。21个股室负责人轮流到局信访接待室值班,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

(作者系汝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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