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子阅卷为载体提高案管信息化水平
2014-04-29姜子义邹颍超
方圆 2014年9期
姜子义 邹颍超
去年以来,黑龙江省肇州县检察院作为大庆市检察系统依托网络服务平台、开发建立案件管理系统的试点单位,率先使用电子阅卷系统,有效提高案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一是制作案件电子卷宗。将案件卷宗进行电子扫描制成电子卷宗,在管理系统中实现了电子卷宗的阅读、打印、摘录、剪切、标注、导出等多项功能,转变办案人员对纸质卷宗的依赖。优化多媒体示证制作,规范流程指引的程序,提高文书处理实效,保证案件流程的完整性和办案期限的合法性,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是建立电子阅卷系统。与哈工大共同开发完成电子阅卷系统,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在授权情况下确保案件电子卷宗的自动流转,解决传统阅卷的困难和弊端,保证捕诉联席会议、案管中心同步审查案件卷宗的资源共享,实现案件同步审查、重点案件案后评查、案件质量监督的信息化操作与管理,节省了阅卷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是设立律师阅卷室。律师可以利用电子阅卷,同时,还可申请对电子卷宗数字化复制和光盘刻录,方便和规范了律师的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