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洗冤工程”咋运作
2014-04-29
5月23日,律师张青松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宏耀共同发起的“蒙冤者援助计划”在北京正式启动。这是自2013年底以来,中国出现的第4个民间洗冤项目。其他3个项目包括,律师李金星发起的“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学者徐昕发起的“无辜者计划”,和律师杨金柱发起的“冤弱法律援助中心”。这些名称不一的项目被称为中国版“洗冤工程”,它们有着共同的主旨:从层出不穷的疑似冤案中选出最为重大的案件,免费为那些“重罪案件中的贫弱者”提供法律援助。
有学者提出,任何国家都有冤案,中国冤案的纠正完全靠司法机关,而英美法国家有“洗冤工程”,借助民间组织的力量。美国的“无辜计划”,非常倚重于DNA的重新鉴定。而中国的物证保存制度并不完善,绝大部分案件无法靠DNA来洗冤。那么,中国版“洗冤工程”,怎么做?
“专家负责论证,律师负责跑腿,媒体负责呼吁,老干部负责找人。关起门来说,就是这个模式。”律师张青松这样总结。
按照“蒙冤者援助计划”的实施方案,申请洗冤的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已经有生效的裁判文书;当事人被判无期徒刑以上;现有的材料能够证明无罪或有罪证据明显不足。四个洗冤工程首批已公布的案件大约为13起。案子基本上都是法律圈内名案。据李金星总结,选择的这些案件,都有着惊人的一致性:刑讯逼供;按照当时的死刑政策,应当判死刑,但判死缓;严重依赖口供;没有客观证据;有不在场的证据,但仍被定罪。等等。
吴宏耀组织了他的几名研究生,花了兩三个月的时间,梳理了第一起援助的案件——江西李锦莲投毒杀人案的六本卷宗材料。整理并在网上公布案卷,一方面,是为帮助互联网上的志愿者、律师们了解案情,让律师们自愿报名,认领案件,同时也是为了下一步专家论证做准备。
发起“无辜者计划”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说,他和他的志愿者团队做的最重要的事情是“呈现”,“告诉有关部门,这是一个冤案,他为什么冤,呼吁尽快启动再审。”徐昕认为,光是阐述法律和道理已不足够,针对一个案件,“精心写一条1000到2000字的长微博,每天转一次,这样可能效果更好”。
启动海南陈满案的洗冤行动后,李金星和申诉律师团就持续不断地给最高法、最高检写信,每周一封。他甚至把陈满案的案情印在明信片背面,签名后,寄给了负责办理陈案的海南省公检法人员。“我们目前最大的困难,是当事人家属对律师的巨大期待与现实的差距。”李金星说,“案子一天不解决,我们一天就非常痛苦。你不知道采取什么方式有效,是教授论证有效,还是给法院院长写信有效?”
此外,目前所有的民间洗冤项目,都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状态。“蒙冤者援助计划”虽有尚权律所举全所之力支持,但二十多名专职律师大多重案缠身,也是捉襟见肘。不过,参与民间洗冤行动的法律人都认为,与上述困难相比,真正的困难是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如何说服他们启动再审”。“(对洗冤行动)不要抱太大的期望,如果法院不启动再审程序,这些案子永远是解决不了的。”教授吴宏耀持谨慎乐观态度。摘自《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