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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三公:仍一头雾水

2014-04-29宋亮

教育·综合视线 2014年26期
关键词:教育部信息

宋亮

1月24日,教育部公布2014年工作要点,提出推进高校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公开。公开三公经费,是高校改革的难点。过去一年来,多次发生大学生和社会公众循法律程序要求高校公开三公经费的事件,对此,教育部的态度一直很明确:必须推进信息公开。但更多的事实表明,执行“三公”公开仍被大打折扣。2014年,会不会成为高校“三公”公开年?

不公开属违法

三公经费是指公家单位的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众所周知,由于三公经费开支惊人,所以近年来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我国高校绝大多数都是公办的,因此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支付。既然如此,高校的三公经费就应该受到政府审计、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以便让纳税人的钱用到该用的地方,而不是被奢侈、挥霍、浪费掉。

5月29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高校领导干部不得在院系违规领取津贴补贴,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和领取薪酬,在社会团体中兼职不得超过两个,在社会兼职情况要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很显然,“三公”消费是十分重要的高校财务信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高校三公经费进行限制,并要求各高校公开透明,比管住接待更有用。

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明确要求高校公布包括财务信息在内的重要信息,可到目前,只有少数高校公布相关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只有40所高校公布去年三公经费,其中浙江大学最高,达1107.8万元;广东体育学院为零。

高校公布三公经费不仅是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明确要求,还是促进高校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根据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媒体和公民有权要求高校公开三公经费。高校通过公开三公经费,接受媒体和公民的监督,有利于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教育改革、教学促进、学术科研、改善师生住宿等最需要的方面。

然而,众多高校宁愿违法,也不愿意公开三公经费。这是因为,几乎每所高校的三公经费都是一笔不小的金额。比如,浙江大学2012年的“三公”高达1107.8万元。其中,接待费590.96万元,也就是说,超过一半被用于吃喝;公车购置及维护费用为275.2万;因公出国(境)花费241.64万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在最新的大学排名榜单上名列前三,同为最顶级大学,这两所未公开“三公”情况的高校,“三公”支出或与浙大不相上下。

硬性规定就应硬起来

2013年的中国高校,在信息公开这件事上普遍显得后知后觉。面对社会上个人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请,全年只有40所高校给回复,其中28所高校承诺公开,仅成都大学落实,华东理工等4所高校直接回绝,拒不公开者就相当于公开宣布自己违法。

2013年1月,上海交大在读研究生雷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向全国113所高校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信,申请公开2012年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的具体金额。只有40所高校回复雷闯,其中仅成都大学公布了2012年的三公经费决算及2013年预算。

据雷闯调研,包括清华、北大等在内的大部分中国公立高校,都没有公开过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雷闯还关注到,已有部分高校在其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了2013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包括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和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此外,他统计发现,在40所给他回复的高校中,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31所高校按照申请要求,予以书面回复。

与之相对的,是国家机关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2013年,教育部等中央部门均已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从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雷闯就关注高校的信息公开情况。他发现,高校很多信息公开做得不到位,比如科研经费、三公经费等。在2013年选择向高校申请公开三公经费,是因为中央部门每年都带头公开“三公”,让雷闯感觉从“三公”入手更容易推动高校公开经费信息。

教育部在2012年12月20日,发布《关于做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只规定了部属高校主动公开的财务信息,应包括预算总表、收支总表等。地方高校可参考执行。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公开有关财务信息。雷闯认为,由于教育部《通知》不给力,也导致了各高校并不积极地公开三公经费,甚至是明确地拒绝公开。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就此表示,教育部2010年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高校公开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等信息,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就应包括三公经费,这应该是硬性规定。

为监督创造条件

一些高校国家拨款不少,但接受的监督很少,有时候成了孤岛。一些高校在三公方面存在的问题比机关还严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国有相应规定,高校可能就没有。高校的三公经费必须要接受学生、教师以及媒体监督,并对违规者问责。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教育部官方微博上发言表示,信息公开是社会监督的基础,目前教育的信息公开程度还很不够,下一步将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事项,扩大公开范围,强调公开时效。除了教育部自身的信息公开外,还将制定直属高校面向社会主动公开事项的清单,并引进第三方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邓淑莲则认为,三公经费公开肯定是要加快的,中央明确把财政预算公开作为工作重点,三公经费则是重中之重。除了三公经费公开提速,中央和地方的三公经费削减力度也越来越大。李克强总理在作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三公经费减少35%,31个省份本级公务接待费减少26%。在这种形势下,高校大幅降低“三公”支出实属必然。

邓淑莲表示,三公经费公开应该更加详细。目前三公经费预算定义不清,计算粗糙,而且很多预算外的三公经费并未纳入。三公经费这个词之所以出现,是因为老百姓切身感受到不少公务员拿着公款吃喝、把公车私用以及以出国考察为由旅游,民怨很大,所以当时政府决定公开这三块支出,回应民意。只有把整个预算都完整详细地公布出来,我们才能知道你在三公经费中的支出到底有多少。

目前预算中按支出经济分类的账本基本没公开。在经济分类账本中,包括公务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文婧认为,高校拒绝公开三公经费,属违法行为。目前只有几十所高校公开三公经费,其公开的内容也只是具有象征意义。到目前为止,一些高校只公开了笼统的数字,三公经费来自哪里、是怎么花的、是谁花的、预算情况、决算情况等都还是一头雾水。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教育部在2010年3月审议通过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也明确要求高校公开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等信息。

信息公开不是为了公开而公开,公开的目的是创造监督环境,在于促使节约。公开的数字很重要,但如果沦为了数字游戏,也就失去了它应该有的意义。

反腐促信息公开

要让高校把宝贵的经费用在必要的方面,而不是三公经费上,就必须要求高校公开三公经费,而且要及时、如实公开,不得敷衍了事,也不得作假糊弄。比如,广州体育学院声称自己2012年的三公经费是零,被怀疑是赤裸裸的作假糊弄——连差旅费都没有吗?这绝对不可能啊。再比如,北大、清华等不公开三公经费,公然违反国务院和教育部的规定。

为什么这么多高校敢于违反实施了多年的《信息公开法》,违背教育部多年前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提出的要求,拒绝公开本应公开的财务信息呢?

很明显,高校“三公”开支中,不合理之处太多了,公开这些信息,就等于承认自己花了或者拿了不该花、不该拿的钱。有专家指出,拒绝公开信息,算不上严重犯罪。从刑法角度看,三公经费的过度使用,已经触犯了《刑法》规定的贪污罪,而拒绝公开信息,最多就是触犯了渎职罪。渎职罪的最高处刑年限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低处刑年限则只有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重要的是,達到渎职罪的条件,是要直接侵害某种合法权益。而拒不公开信息,最多就是侵害了特定人的知情权,难以量化为造成多少人民币的损失。这与贪污罪有很大不同:贪污罪的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以死刑,只要贪污达到10万元,就达到最高量刑标准;最低刑的量刑标准则为5000元人民币,当今时代,到哪里去找低于5000元的贪污行为?

两害相权取其轻者,这就是高校拒绝公开财务信息的原因。这种情况的存在,是这个时代所不容许的。本届政府以来,反贪污反腐败的动作雷厉风行,打苍蝇、打老虎,一波还未过去,一波又来侵袭。高校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学术与科学研究、保存和传播知识。高校的经费应该最大程度向这些工作倾斜。现实情况是,大笔的高校办公经费,被用于那些与教育无关的事项:大肆公款吃喝游玩、没必要的公务出境、无节制的超标公车。这就造成了大量奢侈、挥霍、浪费行为,违反了当下“四风”的有关要求,使得高校正走进反腐败的视野。2013年底爆出的中国人民大学招生舞弊案,就是为高校敲响的警钟。以前的高校,三公经费浪费、腐败现象严重,由于是普遍显现,已经问题多到不能公开的程度。从2014年起,高校的廉洁已被国家高度关注,高校今年必须公开信息,而这个信息,必须是廉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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