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竞技体育中科技运用的思考
2014-04-29周波陈章
周波 陈章
摘 要:现代科技在体育领域,不仅有正面功能性作用,也势必影响人的主体性,给人类带来种种负面作用。解决此问题的根本正确的思路应该是,用人文精神保证科技在体育中运用的方向与程度,最大限度的减轻科技带来的消极作用。
关键词:竞技体育;科技
科技与体育的结合,极大的促进了体育运动的发展,但是,科学技术与体育究竟是什么关系?当我们试图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看到,现代科技在体育领域,不仅有正面功能性作用,也势必影响人的主体性,给人类带来种种负面作用。“科技在体育运动中的使用,一方面将促进体育运动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会使体育运动陷入困境,就如同兴奋剂与反兴奋剂这对‘同胞兄弟”[1]
1.现代科技在竞技体育中的应用的三个阶段
辅助阶段。技术最开始于体育几乎没有什么联系,人类都几乎是靠肢体的动作,进行较为简单的运动,早起的竞技体育比赛中的科技仅仅是其他领域科技的借用与迁移,科技在体育中的地位辅助性的,是用来协助人们完成各种比赛,两者缺少深度融合。
主导阶段。进入20世纪中期,各种科技力量介入到竞技体育的每一个环节,使竞技体育脱胎换骨般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出现在世人面前,“如 1948 年引进的巴克跳板、20 世紀 60 年代引入的玻璃纤维撑竿跳竿等,也有在赛场外部运用的新技术,如信息技术、传媒技术等……此时科技在体育中的作用已经今非昔比,现代科技促进了当代体育的快速发展……”[2]这个时期科技主导、引领体育的发展方式和方向,体育成为科技应用的重要场域。
依赖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竞技体育对科学技术呈现出一种依赖的状态,脱离了科技,竞技体育仿佛难以生存,更谈不上发展。这种高度依赖,是从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开始的。除此,新材料的广泛应用,也使得很多体育项目对技术的依赖性日益增强,诸多体育项目都是在新材料的武装下进行的,离开新材料的采用,注定难以获得优异的成绩。
2.现代科技对竞技体育发展的正向影响
现代科技在竞技体育中的运用的正功能的问题,体育界和理论界已存在基本的共识,其表现主要是:促进了运动训练的发展、为运动员改善合理的营养膳食结构、推动比赛场地器材和服装的不断改进、提高比赛场馆的技术含量、使竞技体育赛事的传播力度加强、促进了大型运动会管理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为体育运动选才提供依据等。
3.现代科技对竞技体育发展的负向影响
现代科技不仅有正面功能性作用,也势必影响人的主体性,给人类带来种种负面作用。
3.1导致新的不公平竞争
体育的价值在于它能提供给不同竞争者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但是在现代社会,当体育已被技术重构后,技术的主导性就否定了人们原本期望获得的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因为不同参与者对技术的占有是不一致的,所以在现实中,世界范围内各国、各地区的科技水平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因此运动员得到技术手段的支持方面机会就是不均等的。
3.2导致运动成绩承载者身份的缺失
随着大量新技术运用到体育领域,人们变得越来越把提高成绩的希望寄托在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上,“问题随之而来,借助于技术的帮助而大幅度提升的运动成绩这一结果应该由人类自身承担,还是由技术来承担呢?我们既不能忽视人的作用,也不能无视技术的效力……人独立的主体地位就被‘技术人这一复合体取代了。”[3]在这样的复合体中,成绩的承载者已经不再是人类本身,这俨然已经违背奥林匹克的宗旨和目标。
3.3导致运动员健康受损
人类自身不是一个能无限扩大的资源,因此,比赛成绩不是仅靠运动员自身的努力就能无限提升,而超强度的训练也不能带来世界纪录的不断刷新,唯一的途径,只能是靠现代科技的力量获得支持。“技术化的结果,使人类成为运动器械的附属品,而不断增加的技术难度,使运动员承受着越来越重的‘外来负担,运动损伤被不断地加剧。”[4]我们不禁要问,蓬勃发展的体育科技究竟是给运动员带来健康还是损害健康?当使用高科技成为一种普遍状态时,我们该如何基于奥林匹克精神对这种现象进行深刻的反思?
3.4导致观众审美观的错乱
奥林匹克精神要求运动员通过艰苦的磨炼铸就完美的形象,具有强大吸引力,是体育的魅力所在,更是观众欣赏和钦佩的原因。“在射击比赛中,到最后一枪时还不能确定金牌的归属,扣人心弦成了体育永恒魅力之所在。而运动员如果都装备了基因芯片,可以做到百发百中,比赛将永远陷入僵局。比赛的结果虽然也是个谜,但这样的比赛会不会有人欣赏呢?”[5]这也是我们必须面对并反思的问题。
3.5导致竞技体育组织成本增加
由于诸如兴奋剂使用的泛滥,每届奥运会势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兴奋剂的检测。这种巨大投入无疑导致了组织成本的增加,以2012年伦敦奥运会、残奥会为例,兴奋剂检测数量达到了空前的6250例,成为历届奥运会检测规模最大、监控力度最强的一届奥运会。
所以,“科技理性对价值理性的僭越,形成了对竞技体育的发展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促使科学技术在竞技体存领域的广泛使用,使运动员的竞技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在竞技体育领域的使用限度模糊,造成体育科技主体的价值断裂,影响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6]故解决此问题的根本正确的思路应该是,用人文精神保证科技在体育中运用的方向与程度,最大限度的减轻科技带来的消极作用直接冲击竞技体育本身的价值,树立正确良好的体育伦理观。
参考文献:
[1] 徐祥峰,沈友青,彭建军.体育科技发展中的利弊共存现象—基于兴奋剂与反兴奋剂视角[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2,(3):33.
[2] 陈志喜,郭瑞平.现代科技对体育的异化[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2,(2):10-11.
[3] 王维兴,陆晶晶,张鹏飞.对科技奥运的哲学反思[J].安徽体育科技,2012,(1):1-2.
[4] 王维兴,陆晶晶,张鹏飞.对科技奥运的哲学反思[J].安徽体育科技,2012,(1):2.
[5] 张晓龙,沈建华.基因时代体育科技观的哲学思考[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7,(2):14.
[6]许鑫.论竞技体育中科技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对立与统一[D].南昌:南昌大学,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