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问题与防范措施
2014-04-29欧英
欧英
【文章摘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我们认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需强化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在会计基础规范化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帮助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做好会计基础工作,与此同时,通过调动各相关单位会计机构及会计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用新型的学习、实践和观摩的方式,提高本单位在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中的能力。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内部会计制度
0 引言
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对会计核算、会计资料、会计档案、会计电算化硬件和软件、数据安全和资料保管,会计监督基本程序,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和管理,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和职责分工,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立和执行,会计工作交接程序,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诸多方面。
1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调查现状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水平和会计工作质量,我们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对本辖区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主要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和会计电算化五个角度出发,从调查的结果反馈多数单位能够按照《会计法》等有关法规开展日常账务规范化处理工作,比如:核算规范、入账及时、装订整齐,报表完备等,但是,调查显示仍有部分单位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设置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不符合《会计法》任职资格的规定。按照《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在我们所调查的12个单位中,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的只有4个,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有5个,有3家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会计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单位会计机构除了配备会计、出纳之外,还应配备相应的稽核人员,而且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此次调查发现,单位没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稽核人员的情况较普遍,很多单位即使配备稽核人员也是名存实亡,经过我们询问,得到的答复多为由于现阶段人员编制受限制,稽核的岗位只能要么由单位会计直接兼任,要么虚设岗位而由会计实际操作的方法,由此带来的后果是稽核功能形同虚设,无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起到有效地监督和稽核作用。
1.2会计核算
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的是事业支出会计备查账薄不规范,许多单位未设事业支出备查账簿,或备查账簿设置不规范;会计事项未按日清月结规定进行办理,记账凭证存在着将不同经济业务填制有一张记账凭证上的不规范的多借多货现象;记账凭证要素不全或不规范,存在着摘要不清楚、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有误、记账凭证的主管印章缺失、原始票据粘贴不规范等多种现象;会计账簿存在不规范现象,没有账簿启用表和科目目录或是账簿封面及启用表内容不全,会计报表与会计账簿数字、会计科目不一致;会计报表存在不规范现象未按规定附有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账实不符现象,特别是固定资产存在大量账实不符的现象,许多由上级单位划拨的资产,因为缺少原始凭证而不入账。
1.3内部会计制度
调查发现个别单位内部会计制度不全,或内部会计制度照抄其他单位,缺乏针对性,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也存在执行不严的现象,致使制度流于形式。调查中,我们还发现由于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无财务人员编制,财务人员大多属于兼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在职的财会人员除了应处理的财会业务以外,还时常被分配其他工作任务,其工作热情和工作的主动性随着事业单位工作的特性而逐渐减低,加之前几年实施的会计集中核算,使得会计人员的流动非常频繁,因此,即使在编在岗的会计人员,特别是报账员出现无证上岗的现象较多。财会人员的缺乏导致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无从下手,即使单位的会计制度没有流于形式,但由于财会人员更换交替太快,其制度控制和监管力度的效力将会大打折扣。
2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措施
2.1管理机构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应当督促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存在问题的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比如:加强会计管理机构的学习与培训。在终身学习理念的倡导下,会计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经常性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会计管理机构作为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应督促相关单位把做好做细会计规范化工作,按照会计准则核算每一笔会计业务,决不能因为会计核算不规范,影响单位形象。会计管理机构应当督促各核算单位提高会计电算化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健全电算化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会计电化,增强电算化人员责任心,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和完善的监督机制,促进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
2.2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包括《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業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注意和吸收这方面知识的最新变化。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变化、不断更新和不断在事件中发展的理论体系,会计人员应具备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我们推荐会计机构和其工作人员采取互相观摩学习的方式,通过学习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完善本单位的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2.3规范化建立健全会计机构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会计机构,并按内部牵制的要求做好职位分工。比如:会计、出纳、稽核三个岗位之间应当互相牵制、不能兼任。对规模较大的行政事业单位应设专职稽核岗,或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兼任,兼任此岗的工作人员要实现与会计、出纳岗位之间的牵制,比如对采购业务的稽核,还要与制定采购业务的岗位、具体经办人员与物资的保管人员之间实现相互的牵制。对规模较小的行政事业单位,无法设置稽核岗的,应对单位内部发生的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减少舞弊的发生。
2.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从强化单位内部会计基础角度着手,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要求,从会计基础工作和内控理念的角度出发,查找风险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工作要求的制度体系。制度的制定是全面而系统的工作,也是循序渐进的工作。
2.5提高单位管理水平
会计基础工作是各单位会计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的统称,是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前提条件,又是提高各单位管理水平的关键。应把会计基础工作与改善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等结合起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基础工作逐步规范化,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朱永永.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思考[J].技术与创新管理,2009,(5):60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