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请不要溺爱孩子
2014-04-29李红英
李红英
摘 要:俗话说:若要小儿安,常带三分饥和寒。家长千万不能溺爱自己的孩子。
关键词:幼儿; 家长; 溺爱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4)03-115-001
每年的4、5月份,是一个百花齐放的季节,也是小朋友养蚕的季节。记得搬入新园之前,原来的幼儿园操场上有两棵大桑树,园门口也有两棵小桑树,很方便小朋友采摘桑叶。自从搬入新园后,园内没有一棵桑树,附近小区内也没有,蚕宝宝吃桑叶成了一个难题,只能靠家长带一些桑叶,有的老师利用双休日到其他小区采了许多桑叶,放在冰箱里每天带一些来,总算把蚕养大。
6月份的一个晚上,我在长江路上散步时,无意间发现了一棵小小的桑树,不到30厘米高,很细很细的茎,长着几片小小的叶子,嫩绿嫩绿的。当时,我立刻想到:何不把它移植到幼儿园里。但是,我不免有有点担忧,如此小小的桑树,移植后会存活吗?我不敢轻易动手,回家后,我考虑再三,决定明天早晨把它种到幼儿园。第二天早上,在上班的路上,又经过长江路,我边走边看,由于桑树实在太小,有的挤在其他密密麻麻的绿化中间,因此并没有一下子找到它。小心翼翼,仔仔细细地看,才找到昨天那颗小桑树,我轻轻向上一拎,就把它连根拔起,继续向前走一小段时,又发现了一棵比他稍大的桑树,像刚才那样轻轻一拔,并没有拔出来,用力使劲一拔,才连根拔出泥土。
拿到幼儿园后,我连忙和一名阿姨把两棵桑树种到花坛里,并浇了水,开始几天,我看了几次,两颗桑树的叶子都枯萎了。也许,桑树太嫩了,我把他们伤到了;也许,幼儿园的泥土不适合桑树的成长;也许,这个季节不适合种桑树。算了,我对两棵桑树的存活不抱任何希望。之后,我再也没去看过他们,接下来又放了两个月的暑假,我渐渐忘了种桑树的事了。
到了这学期9月初,我走到花坛旁边突然眼睛一亮,两颗枝繁叶茂的桑树在向我频频招手,点头,我简直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大声呼唤当初和我一起种桑树的那位阿姨,问道:“这两棵桑树是我们种的吗?”阿姨说:“正是。”我喜出望外,连忙叫户外的老师和小朋友一起来看。惊喜之余,我不禁想到了幼儿园室内的一些盆景,专门到花木市场去购买,有凤尾竹、君子兰、文竹、吊兰,细心呵护,但由于过度保护,已经所剩无几。而两颗被我们遗忘的桑树却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幼儿园的一部分小朋友,在家长的百般呵护下渐渐长大,三年后,送到了老师手里,刚上幼儿园时,小朋友、家长都有一定的心理适应期,小朋友在幼儿园哭,家长在门外哭。孩子摔了一跤,被其他小朋友抓了一下,碰了一下,家长会心疼得眼泪哗啦啦掉下来,还要找老师理论。每天给孩子穿很多的衣服,担心孩子着凉。每餐给孩子吃很多的食物,担心孩子饿着,结果这些孩子不能很快适应集体生活,心里焦虑,三天两头生病,经常请假。
记得去年天气刚转冷,有一个叫安安的小朋友,每天很早来到幼儿园,有一次,我摸摸他的小手,不像其他孩子一样又光又滑,而是毛毛躁躁的,仔细一看,原来小手都冻裂了,我马上把他的小手用热水洗干净,从包里取出润肤霜,给他涂上,他非常地开心,不时的用鼻子闻手背上的香味。后来,我了解到,他的爸爸妈妈做卖鱼生意,很忙,从小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孩子在幼儿园里表现很好,生活自理能力很强,很喜欢上学,从来不缺席。
俗话说:若要小儿安,常带三分饥和寒。家长千万不能溺爱自己的孩子。我在平时的家访过程中,发现很多家长对孩子有不同程度的溺爱,家长对孩子的溺爱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把孩子视为“掌上明珠”。什么事情都不让孩子干,一些已经能干的事情也由家人代办,孩子只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种做法的危害显而易见,很容易使孩子对家长产生强烈的依赖心理,一旦离开了家长就什么事也干不了。这会使孩子缺乏独立性,对其心理发育十分不利。
2.对孩子的要求“有求必应”。对孩子的一些无理要求家长也会同意。这样会使孩子形成贪婪的心理,一见到喜欢的东西就要买,如果家长不答应就会乱发脾气,哭闹不止。不利于孩子养成节俭的美德,其贪婪、娇纵的心理还会在成长中带来更多不良的后果。
3.当孩子做错了事,总是护着孩子。不批評、不教育,孩子在幼儿园没得到“红苹果”,家长自己给孩子贴上“红苹果”,这样会使孩子没有正确的是非观念,长此以往还会使孩子以自我为中心,做事不计后果。
4.纵容孩子、放任自由。许多孩子行为懒散,随心所欲,有的家长不予约束,他们认为孩子还小,还不懂事,大了就好了。殊不知这样长期下去孩子会形成习惯,到了长大的时候自然难以纠正了。
溺爱孩子可带来严重的后果,正如教育家马卡连柯所说:“过分的溺爱虽然是一种伟大的情感,但是却会使孩子遭到毁灭。”
爱孩子不等于溺爱,爱孩子就要从小塑造孩子健全的人格,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和高尚的道德情感,让孩子健康成长,严慈并济才是家长的正确选择。家庭教育中的越俎代庖,百依百顺,娇宠溺爱,就是步入了误区。
娇宠溺爱孩子的父母主观上认为这是爱孩子,让他们舒适、幸福,讨孩子欢心,似乎这是天经地义,理直气壮。其实溺爱是害不是爱。过度的保护必然会造成孩子懒惰。本来应该自己做的事情,自己不去动手动脑,而是叫爹叫妈,什么事情都由家长代劳,使儿童本来就具有的依赖心理更加巩固和强化,而教育所期盼的独立性迟迟不能到来,犯了教育之大忌。这样做的结果使孩子在家里处于特殊的地位,惟我独尊,心中只有自己,很少想到别人,吃的穿的数他水平高、花费多,超前消费,自私心理强化,而且还说不得,碰不得,稍不称心便大哭大闹,撒娇犯横。过度的保护自然会剥夺孩子多种的锻炼机会。他们没有克服困难和挫折的实践,缺乏生活能力的磨炼,时时事事都有全方位依赖的“拐棍”,好像生活中只有甜蜜,而没有苦涩。造成孩子能力低下,性格懦弱。这种由溺爱培养起来的怠惰、自私、骄横、无能的品格必然波及学校和社会生活。
爱孩子,就要用“爱的管教”约束孩子,管教是一门艺术。有人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不是没有道理。有些坏习惯往往是从小养成的。所以,我们做父母的要有一个信念:孩子每一次无理取闹,绝不能让他得到好处,尤其是第一次。
请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的知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切记:摇摇晃晃走在今天,结结实实走向未来,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为温室里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