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泽萍:健康生活离不开《精神卫生法》
2014-04-29
接到邀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心理与健康》杂志宣传《精神卫生法》是非常合适的。人们对健康的关注早已不仅仅停留在身体方面,而是开始注重生理—心理—社会适应的全面健康,人们更加注重保持良好的心态、适应多变的生活、体会幸福、实现自身价值等精神层面的全面提升。
2013年5月开始施行的《精神卫生法》,从疾病类型而言,除了涵盖重性的精神障碍,比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之外,也涵盖了许多轻的、非精神病性的精神障碍,比如焦虑障碍、睡眠障碍、饮食障碍,以及与环境社会改变密切相关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比如2008年汶川地震造成的创伤后应激障碍,让全社会至今仍记忆犹新。
前面提到的全面健康中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良好”两个方面,与个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密切相关。时至今日,国家把心理健康放在如此重要的位置,说明我们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已经发展到了一个较高的阶段。比如在《精神卫生法》中,将精神障碍病人的住院治疗分成了自愿和非自愿两类,对非自愿住院作了详细的规定,反映出国家对精神障碍病人的诉求和权益保障更加重视,这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精神卫生法》第五章详列了各项保障措施,这些也是最令人鼓舞的亮点。过去,有不少病人因为没有好的医疗保障,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使疾病严重化或慢性化,给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精神卫生法》出台后,无疑会促进全社会对精神卫生的重视,促进各级政府加大对精神卫生事业的投入。目前,在各地实施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均将精神障碍,特别是将重性精神障碍的诊治放在重点保障的对象中,这是罹患精神障碍病人的最大福音,对于保证他们的长期康复,恢复其社会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费立鹏教授2009年曾在《柳月刀》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有关中国精神疾病患病率状况的论文。其研究表明:中国各种精神障碍总的患病率是17.5%,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心境障碍(6.1%),第二位是焦虑障碍(5.6%),第三位是各种物质依赖,如酒依赖、吸毒等等(5.9%),而重性精神障碍是1%左右。
不难看出,精神障碍的总患病率是不低的。而我国精神卫生服务的主要资源情况又是怎样的呢?与美国相比,每万人口精神科床位数,美国是7.7张,中国是1.57张;每10万人口精神科医生和护士数,美国分别是13.7人和6.5人,中国是1.53人和2.65人;每10万人口临床心理师数量,美国是31.1人,而中国目前统计到的是0.18人左右。总之,我国的精神卫生资源还是相当缺乏的,服务体系也尚在健全中。
近年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高度关注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几年前,卫生部曾经提出,精神卫生政策在国家战略方面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重新构建精神卫生专业服务—改变现有服务模式,转变为以社区为基础的综合服务;整合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提供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改善专科精神卫生服务,提高服务的有效性,保障患者的权益。第二步是拓展精神卫生服务领域—推动精神健康教育,促进全体民众的精神健康,促进人们心理和谐的建设。
当前,也是全国进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以及医疗保障体系都在建设中,它们为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和卫生信息化建设,可以大大促进精神卫生机构的建设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抓住这些难得的机遇,不仅会为广大的精神障碍病人带来巨大的福祉,也会进一步提高民众的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