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为辅”到“决定性”的嬗变
2014-04-29刘华清
刘华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认识的取得,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不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经济体制改革中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理论结晶,其间经历了4次认识突破。
第一次:从排斥市场作用到承认“市场调节为辅”
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排斥市场作用,严重影响了生产单位和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领导集体开始了计划和市场关系的新探索。1979年3月8日,陈云在一份提纲中指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1)计划经济部分(有计划按比例的部分);(2)市场调节部分(即不作计划,让它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进行生产,即带有盲目性调节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4月5日,李先念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也提出,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11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时甚至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他说:“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邓小平、陈云、李先念当时都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他们的意见代表了当时党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水平。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认为:“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指出:“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党的十二大对于突破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重视发挥市场调节的功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指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认识对于推进我国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邓小平对《决定》予以高度评价,说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但就经济体制而言,仍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决定》强调:“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
第二次:从“市场调节为辅”到“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显重要。这些变化,促使人们在理论上进一步思考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邓小平再次思考并阐述他关于计划和市场的观点。1985年10月23日,他在会见美国时代公司高级企业代表团时说:“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1987年2月6日,邓小平在同中央领导同志谈话时又一次谈到了计划与市场的问题。他说:“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我们以前是学苏联,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
根据邓小平这个讲话,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没有再讲计划经济为主,而把計划与市场看作同一层次的范畴。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这表明,党中央已经把计划和市场都看成是调节手段,而且强调市场的作用范围也同计划一样,这就提升了市场的地位和作用,改变了原来仅仅“为辅”的地位。
1989年6月9日,邓小平在对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政治交代中强调:“我们要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个不能改。”此后,中央一直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提法。
第三次:从“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到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1992年6月9日,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讲话指出:“历史经验证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实现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的不可逾越的阶段。充分发展的商品经济,必然离不开发育的市场机制。”他列举了在对计划与市场和建立新经济体制问题认识上的三种观点:一是建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二是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三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他说:“我个人的看法,比较倾向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报告科学界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的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党的十四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阐述,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的正式确立。
第四次:从“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四大强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后20余年,中央一直坚持并不断强化这一提法。
但是市场的这个基础性作用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关系在很多情况下还是容易被混淆,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经常取代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造成市场的紊乱。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暴露,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成为一项重大的理论和现实命题。
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从“基础性”到“决定性”,一词之差,含义深刻,它标志着我们党对市场地位和作用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科学总结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得出的重要结论。
这样,经过35年的艰辛探索,我们党完成了对市场认识的四次重大突破,实现了从“为辅”到“决定性作用”的认识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