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领导的权力怎样组合
2014-04-29
省级领导人是中国极为重要的政治家群体之一,他们不仅仅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并且对世界政治、经济产生重要影响。省级领导人中的极少数还将进入国家领导人的行列。
省委书记和省长,作为省级区域党委和政府一把手的代表,有着不同的分工与合作。相较于省长,省委书记因掌握人事、纪检等部门,是事实上的一把手。这一特征在省级领导人的人事安排中也体现出来。
省委书记一般比省长具有更深的政治资历、更广阔的政治视野。在这轮31个省级区域中,具有跨省区任职经历的省委书记有27个,占比达87%,而省长群体中这个数字仅仅为16人。在年龄上,省委书记普遍比省长年长。31个省市自治区中,25个省的省委书记年龄比省长大,平均年龄要高出5岁。
省委书记是省长进阶的重要目标。这轮换届中,共有14省的省委书记由省长升任,占比达到45%。省长接任书记职位,这样有利于保持一个地区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不过,省长的任命权并不掌握在同区域的书记手中。书记和省长均是当地党委常委会的成员,在常委会对重要问题进行表决时,他们同样均只有一票投票权。按规定,常委会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从这个意义上看,省长会对书记形成制约。
省委书记和省长的区别还体现在他们的备选库不一样。现任31个省委书记中,第一次担任省委书记前,担任省长的占45%,中央“空降”占29%,其他来源包括在异地担任省长、异地担任副书记、本地担任副书记,分别占比13%、6%和6%。数据大致可以说明——本省省长、中央部委“空降”和异地担任副书记是省委书记的三大“人才池”。
31位现任省长,他们都是第一次晋级这一职务。之前担任副省长的比例达到45%,为省级行政领导人的第一大来源,其次分别来自本省副书记和中央“空降”,分别占比35%和19%。这一数据还可能低估中央部委“空降”的比例,因为一些“空降”官员并非一步到位担任省长,而是先担任副職。这意味着,担任在本省担任副省长和副书记是省长人选的最大来源地。摘自《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