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五人小组”的新使命
2014-04-29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8月21日消息,辽宁省委近日召开“五人小组”会议,专门听取2014年第二轮对6个省直单位和1个省属国企的巡视情况汇报。辽宁省委书记王珉指出,省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是中央对省委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一项政治任务。
随着反腐的深入和第四轮巡视的推进,“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汇报的制度近来在陕西、黑龙江、福建、河北、安徽、甘肃、湖南、云南、江苏、贵州、甘肃、宁夏、广西、新疆、内蒙古等地党委领导班子会议中频频出现。据记者统计,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有超过半数的省份被媒体报道已建立或正在建立“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汇报制度。这也是媒体首次对于省级“五人小组”进行大规模的报道。在过去的报道中,多出现的是市、县级党委“五人小组”,他们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酝酿提名干部人选。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中央纪委曾强调,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而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督促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区市党委落实责任主体。建立“五人小组”会议可以说是将工作的责任和负责对象明确集中到五名主要党委领导身上。这一做法是落实中央纪委精神,也是党委负责制的具体体现。
“五人小组”包括哪些成员?并非各个省份都亮明他們的身份。据陕西、云南、河北等地官方媒体报道,“五人小组”成员的标配是“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竹立家认为,“五人小组”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提高了常委会的工作效率,增加了抓反腐工作的落实力度,提供了一个及时沟通的平台。而一位要求匿名的中央党校研究党建教授认为,目前“五人小组”酝酿干部任用的机制并不明晰、有待规范。上述中央党校教授认为,此表述与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书记办公会”很相似。摘自《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