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数学课程标准践行多元评价理念
2014-04-29苏明强
苏明强
一、多元评价的目的
明确“为何评”的问题,是实施多元评价的重要基础。《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在课程基本理念中强调了评价的激励和改进功能,淡化了评价的甄别和选择功能。
第一,从学生的维度看,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数学学习的过程和结果,激励学生的数学学习。因此,教师在实施多元评价时,应该从学生个体发展的角度出发,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历程,不仅包括学生的数学学习过程,还包括学生的数学学习结果,根据学生个体的实际情况和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给出一些具体的、合适的、富有个性的学习建议,不断激励学生的数学学习,促进学生积极、健康、持续地发展。
第二,从教师的维度看,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改进教师的教学。因此,教师在实施多元评价时,不仅应该重视学生的学习评价,还应该通过学生的学习效果反思教师的教学情况,从教师个体专业成长的角度,全面反思自身的教学状况,包括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设计、课堂组织以及因材施教等,适时调整教学方案,逐步完善教学策略,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以此不断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
二、多元评价的依据
教师在明确“为何评”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明确“依何评”。这是一个评价标准的问题,也就是应该明确根据什么来评价学生的数学学习。评价依据是实施多元评价的根本保证,它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多元评价的标准和内容。《课程标准》在评价建议中指出:“评价应以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为依据,体现数学课程的基本理念”。因此,在多元评价过程中,教师应该根据数学的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对学生的数学学习进行全面地评价。
第一,从课程目标的维度看,《课程标准》将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目标分为总目标和学段目标,并分别从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等四个方面加以具体阐述。同时,将数学课程目标分为结果目标和过程目标两大类,结果目标使用“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行为动词进行表述,分别代表着学习结果的四种不同目标水平和要求,过程目标使用“经历”“体验”“探索”等行为动词进行表述,分别代表着学习过程的三种不同目标水平和要求。教师评价时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也要重视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生在知识技能方面的评价,也要重视学生在知识技能习得过程中在数学思考、问题解决和情感态度等方面的评价,同时,还要注意合理把握相应教学内容所应达成的水平、程度,不能随意提高或者降低标准与要求。
第二,从课程内容的维度看,《课程标准》在各个学段中,都安排了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等四个部分的课程内容。
因此,在多元评价过程中,要求教师应该结合四个部分的内容,从过程和结果两个角度,准确把握相应教学内容的目标水平和具体要求,对学生的数学学习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合理地评价。
三、多元评价的方法
在明确“为何评”和“依何评”的基础上,多元评价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怎么评”。也就是方法问题,它是多元评价的关键所在,是多元评价的具体实施过程。
第一,确定评价主体。传统评价观过于强调评价的甄别选择功能,评价主体单一化,教师是唯一的评价者,学生是被评价者,这样的评价观已经不能适应新课程学习评价的需要。在当前课程改革与《课程标准》贯彻实施过程中,为了更为全面、科学地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情况,多元评价强调评价主体多元化,不仅教师可以作为评价者,学生本人、学生同伴以及学生家长等都可以作为评价者,因此,教师在实施多元评价时,应该根据评价目的,结合实际情况,灵活确定评价主体,综合运用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等方法,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二,确定评价方式。传统评价观的评价方式也比较单一,一般都是通过书面测试的方式,对学生的数学学习进行单一评价;多元评价强调评价方式的多样化,不仅可以是书面测验,还可以是口头测验、开放问题、活动报告、课堂观察、课后访谈、课内练习、课外作业、成长记录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评价。以上每一种评价方式都具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教师在实施多元评价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具体学习内容及学生的个体差异等特点,确定适当的评价方式,对学生的数学学习进行恰当的评价。例如,教师可以通过书面测验了解学生在知识技能方面的阶段学习情况,可以通过课堂观察了解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习惯和学习态度的基本情况,也可以通过课后访谈了解学生数学思考、情感态度和学习困惑的基本情况,还可以通过课内外作业及时了解学生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同样也可以通过成长记录袋了解学生的成长与发展的变化历程等。
第三,选择评价类型。多元评价强调评价类型多元化,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应该做好学生数学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评价,学习过程的评价主要包括课堂学习评价、单元学习评价,学习结果评价主要包括期中学习评价和期末学习评价。在课堂学习评价中,根据评价时间来划分,可以分为即时性评价、延时性评价;根据评价语言来划分可以分为口头语言评价和体态语言评价;根据奖赏方式来划分可以分为口头表扬和物质奖励。其中,即时性评价,根据评价取向又可以分成赏识性评价、鼓励性评价、启发性评价;根据评价内容还可以分为语言表达评价、数理逻辑评价、视觉空间评价、肢体动觉评价、数感技能评价、人际交往评价、自我认知评价等。在单元的学习评价、期中的学习评价和期末的学习评价中,可以采用及时性评价和延迟性评价。及时性评价是指对学生一个阶段的学习结果及时做出评价,及时给出评价结果;延迟评价是《课程标准》首次提出的一个崭新的评价概念,它是指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对尚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学生,可暂时不给明确的评价结果,给学生更多的机会,当取得较好的成绩时再给予评价,以保护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在学生数学学习的历程中,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灵活选择评价类型,合理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
第四,选择呈现形式。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主要有定性和定量两种方式。传统评价观在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上比较单一,一般都采用定量进行评价,并采用百分制进行记录。多元评价强调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多样化,倡导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评价结果,并且要求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具体情况有所侧重。第一学段要求以定性描述评价为主,第二学段要求采用定性描述评价和等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第三学段要求采用定性描述评价和等级(或百分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教师应该根据不同学段的评价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
由于数学课程致力于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面向全体学生,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又能得到不同的发展,因此,在多元评价中,教师不仅要明确评价“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数学学习的过程和结果,激励学生学习和改进教师教学”这一价值取向,而且还要明确数学课程的总目标和学段目标,并且认识到学段目标中的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和情感态度等四个方面,不是简单相互独立、相互割裂的几个部分,而是一个密切联系、相互交融的有机整体。评价学生在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和情感态度等每个方面具体表现的同时,还要注重学生数学学习过程的整体评价,帮助学生分析不同阶段的表现特征和发展变化,给学生一些富有针对性的积极意见和建议,并选择灵活多样的形式呈现评价结果,以此激励学生的数学学习,增强学生学好数学的信心,提高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此过程,教师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从而达成学与教的共同发展、和谐统一。
(作者单位:福建省泉州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