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生态文明新常态
2014-04-27胡敏
»文/胡敏
打造生态文明新常态
»文/胡敏
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打造生态文明新常态,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谋求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实现人民福祉的战略高度,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大力促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开辟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境界。
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习近平同志指出“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生态环境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揭示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的极端重要性,这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重大发展。
从人类社会发展进入工业社会后,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就成为了一对矛盾。今天许多工业发达国家都经历过“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传统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在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付出了十分昂贵的生态环境代价,教训极为深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目前已居世界第二位,但与此同时,许多地方、不少领域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无节制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导致能源资源、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发达国家一两百年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30多年来的快速发展中集中显现,这种经济发展方式若再不改变,资源环境将难以支撑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习近平同志就此指出:“我们在生态环境方面欠账太多了,如果不从现在起就把这项工作紧紧抓起来,将来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中国要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必须走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这一生产力的要素,更加尊重自然生态的发展规律,保护和利用好生态环境,以“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在更高层次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同志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要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为此,他要求,“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以此克服把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的传统思维,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方式、能源结构、空间布局、生活方
148式,决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
建设生态文明是生产关系变革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这种关系需要建立社会规则和秩序。
生态文明建设也是基于保护资源环境生产力基础上的人与社会关系的建立与协调。建设和谐的生态文明就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实质上也是一种生产关系的变革。现实地看,目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大都与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法治不完备有关。解决这种生产关系的滞后,就要依靠根本性变革,也就是说,必须依靠体制改革、制度规范和法治保障。习近平同志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首先是依靠改革。习近平同志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作了系统阐述,提出“让透支的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要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就是充分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给自然生态以必要的人文关怀和时间空间,使自然生产力逐步得以恢复;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统筹考虑生产、生活和资源环境需求,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措施,促进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要强化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逐步恢复我国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江河安澜的自然风貌。
其次就是依靠制度和法治,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的刚性和权威。习近平同志说,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最重要的是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实现和谐生态关乎公平与民生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建设生态文明,不是要放弃工业文明,回到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而是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
习近平同志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别的选择。
他要求全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习近平同志也向世界表明,中国将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同世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成果分享,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
这是一个负责任大国对世界发出的好声音,也是对子孙后代传递的正能量。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