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欣赏“疯子”
2014-04-26丁莹
丁莹
开学了,学校实施均衡教育,又重新分班了。我竟然不由自主地怀念起那个叫我“呆子”的“疯子”来,因为我特别欣赏她。
我喜欢助人为乐,不求回报,加上我没她聪明,所以,她叫我“呆子”。
至于我为什么要叫她“疯子”,和她自身有太大的关系。
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 ,对诗和小说爱到极致。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即兴而作的小诗都很有韵味,让人印象深刻。她有一个小本子时刻放在身上,每逢有感慨,她都会立刻记下来。有时她值日洗碗,会对着水呆呆凝望,忽然间灵感一闪,她会不顾手中的碗,不顾自己的脏手,用沾满油渍的手在衣服兜里掏来掏去找她那宝贝如命的小本子。她说她怕灵感在找到小本子之前溜走。对于这种疯狂行为,我是欣赏的。
前段时间,有女生带小说到班上看,好奇的她也借来看,刚看完一页,她就爱不释手了。从此,她迷恋上玄幻小说,每到下课时间,她都会激情澎湃地问我:“呆子,你想当什么角色,我把你写在小说里,以后我的小说发表了,你和我就都出名了。”现在看来,这个想法似乎有些天真,但那时的我们却深信不疑。每次下课,我都和她讨论关于小说的事。比如:我的武器是火龙镖,绝杀是草船借箭(把敌人扎成“火刺猬”)。她的武器是一支巨大的毛笔,绝杀是写诗(在写字时,带动内功,借笔在空气中运行的爆破力打败对手)。她的这种想象力也是我所欣赏的。
初一结束时,她的小说也写好了,我们高兴极了,凑来各自的零花钱去打印这本小说。56元,我们俩半年省下来的零花钱换来了一本印着密密麻麻小字的小说。我们认为一切都是值得的。学期结束了,也到了我俩分别之际,我要求保留原稿。分离那一刻,她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头在本子后印下了血红的指印。那一刻,她是多么严肃。我欣赏她对文学的尊重。
和大多数聪明的人一样,她也很喜欢数学,班上的许多人有不会的题目就去找她,她有一本大错题集,写满了她整理的所有错题。她的错题集美观、整洁。做完题目,她总会检查两遍以确保答案的准确性。这种严谨的作风是我欣赏的。但毕竟她还是个学生,不可能每道题目都会,一遇到不会的题目,她就会跑到老师办公室去请教,尽管老师的办公室和我们的教室不在同一栋大楼里。有时老师不在,她就等下课去找老师,直到她把这道题目完全弄懂为止。她这种求学精神,是许多人望尘莫及的,是我最欣赏的。
这就是我所认识的“疯子”。一个名副其实的“疯子”!我欣赏她的小诗、她的小说,以及她对数学的痴迷……总之,我很欣赏这个“疯子”!
(指导老师 陈亚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