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风险控制中的政府作为
2014-04-26赵敏鉴
●赵敏鉴
我国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风险控制中的政府作为
●赵敏鉴
在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和文化经济市场拉动双重作用下,我国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对于金融资本的需求日益迫切,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跨越式的发展态势更是对金融资本形成了强烈的渴求。但与此同时,文化产业的高成长性也伴随着高风险性,这就导致金融支持与文化产业的对接并不顺利,文化产业融资渠道不畅的困境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很好解决,成为制约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一大障碍。这种状况呼唤宏观领域正确的融资决策,其关键之处在于对文化产业风险与收益的正确分析和有效应对,并在此基础上创新金融制度,改善融资环境,有力支持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文化产业 融资 风险控制 政府作为
一、当前文化产业融资方式的主要特征
近年来,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文化市场管理的逐步放开,成长壮大的大批文化企业离不开金融提供的宝贵资金支持,特别是2009年国家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金融资本更是加快了支持的力度和步伐。然而,与国外文化产业发达国家的产业融资方式相比,我国文化产业融资供需体系由于受市场发育不充分,特别是开放式资本市场不完善的限制,仍然体现出明显的计划经济特征,非公领域资本市场对资金的配置作用居于次要地位。主要表现在:
1.银行信贷为主的融资方式。直接融资是文化产业健康快速成长的重要市场力量,常见形式包括债券、股票、风险(私募)融资等形态,然而,这一块整体规模偏小,在融资大盘中比例很小。如上市融资方面,不仅中小文化企业难以在主板市场融资,即使大型文化企业也很难上市。文化企业为解决资金困境纷纷抢滩境外资本市场,截至2010年,在美国、日本、新加坡以及我国香港特区上市的文化企业占上市文化企业总数的近2/3。尽管债券融资是综合成本最低的外部融资方式,目前也只是个别大型国有文化企业有实践。文化产业基金规模有限,包括投资基金和融资担保基金、国有公募和私募方式的健全体系尚未完全形成,目前以私募的地区性投资基金为主,2011年设立的数量最多,为47支。自2004年至2011年底,共成立111支文化产业基金,已披露规模的有83支。然而大部分基金的募资没有到位,加之成立时间短,经验少,投资领域尚未明晰,至2010年仅有东方星空文化基金、中国影视出版产业投资基金等5支基金有过投资案例。
与此相对应的是间接融资方式的银行信贷始终最为成熟,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底,我国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干,包括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2家城市商业银行,1000余家城市信用社和近40000家农村信用社,26家在华外资法人银行及125家附属机构、160家支行,117家外国银行分行在内的庞大银行体系组成的银行金融产业,资产规模达到同期GDP的2倍以上,中长期银行信贷占资本市场融资总额的比例超过50%,①占企业融资比例平均达80%,银行目前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主导地位不可动摇,更是金融与文化产业对接的领头羊。
2.大型文化企业为主的投资倾向。稳健地追求利润最大化,扶大扶强,与大资本对接,支持技术和效益处于领先地位步入成熟期的企业是银行信贷的内在逻辑,目前我国银行信贷通过普遍实行的配给制表现这一特征,凸显了受扶持主体的非普适性。而文化企业普遍小、散、弱,甚至没有几个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只是项目公司,难以与银行业对接。近年来银行信贷的一条潜规则是看文化企业有无优质资产及相应的影响力,如早有银行高管坦言:在文化产业界,最靠谱的还是看人,像冯小刚、张艺谋等有票房保证,银行都是追着投钱。华谊兄弟公司的王中军也表示,银行是否融资取决于企业的实力,其旗下出品的《集结号》拿到了国内第一个无实物抵押贷款,也无第三方担保,与华谊兄弟自身强大的实力密不可分。银行一般不可能支持刚成立,还没有收视率、票房等项目成果的公司,中小文化企业要得到银行的资金支持存在很大难度。以北京为例,各类文化企业共有5万多家,其中八成是中小企业,特别是影视制作、广告会展、软件开发、创意设计、文化艺术行业的前期环节缺乏银行资金支持,资金需求缺口较大,②全国范围内也是中小文化企业居多。所以,尽管银行对文化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但与现实需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多数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前景尚不明朗的文化企业获得银行融资的难度更大,加之无论在税收优惠或是在专项资金收益上,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均被排除在外,非财政资金主导的文化投资基金过于稳健的投资策略也和其他形式的金融支持一样,偏爱实力雄厚“不差钱”的大企业,专门服务于中小文化企业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又处于缺位状态。这样一来客观上便影响了社会资金对文化产业的正常投入,形成一种连锁效应,于是与传统产业相比,文化产业普遍融资难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中小文化企业普遍喊渴,对产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二、文化产业融资风险成因分析
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文化产业本身的特殊性存在着较大风险,阻碍了银行金融机构的投资意愿。
1.产业成长的不确定性。以创意为特征的文化商品和服务来源于创作者主观灵感的想象与设计,与市场客观认可之间存在的差距十分难以预估,加之文化与商业之间的对立难以协调,知识产权案件的频发、游击战式的盗版,对投资方都是噩梦。投资不可能像传统产业那样投入之后必然有产品,决定了文化产业的商业收益在产业启动之初只能是一种主观预判,包含着难以预知的风险。单看影视产业,国产影视剧每年超过3000部,能形成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不超过100部。2009年有326部电影甚至连放映的机会都没有,就连好莱坞的成功作品也不足5%,③当《阿凡达》在中国扫获13.5亿票房时,投资9000万元的《刺陵》在内地仅收获6700万元票房,制片方利润分成为负的6119万元。④为分散风险,《阿凡达》使用了第三方股本融资的私募股权基金,国产电影《集结号》、《非诚勿扰》则采用“联合摄制模式”。
2.信用担保不足。以资产抵押发放贷款是银行金融的一条基本规则,人民银行贷款通则要求企业必须用有形资产或金融资产作抵押,而轻资产的文化企业恰恰缺乏有形资产,其拥有的文化创意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又难以评估,加之上述创意产品市场前景不确定的原因,造成文化产业信用等级偏低,中小文化企业普遍在3B及以下,而银行信贷80%集中于3A和2A级企业,⑤成为融资的最大障碍。
3.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与企业在信贷缔约过程中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完全相同,总体上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大多数银行往往缺乏对其进行系统研究统筹规划的功能,而且关注重点多集中于已有一定市场地位的传媒领域,其他创意领域关注较少,难以真正了解其运行特性,对文化企业的产品意图、财务支付能力、项目手续的真实状况也了解较少,缺乏对其开展信贷业务的成功经验;而文化企业对自身各个阶段的发展策略、研发实力、资金状况拥有更多、更真实信息,在缔约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银行在贷款之前缺乏贷款申请企业风险状况的充分信息,会面对企业隐瞒重要信息的风险,⑥为保证银行资产优良性,只有采取拒绝态度。
三、政府作为的定位
显然,文化产业的这种高风险主要是由文化创意产品本身的特点导致的,由于它本身还包含社会教化、增强国家软实力的重大使命,具有超越经济属性的社会公益属性,与银行信贷对接的困难反映了市场经济中由于市场缺陷导致的市场机制在文化领域失灵,政府应该承担弥补这种缺陷的角色,把市场不愿做、做不好的公共职责担负起来,降低企业的公共成本,增加有利条件,无形中也就控制了产业成长风险。还要致力于建设有利于资金供需双方充分交流对接的科学的投融资机制,架设文化企业与更广泛的投资方沟通对接的桥梁,用桥梁控制风险,让资本市场对文化企业看得清、看得准,将信贷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放心大胆投资给优秀文化创意产品。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美国、日本等文化产业强国的经验已表明新兴产业的成长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扶持,尤其是数量巨大的中小文化企业,需求更为迫切。然而根据《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00—2009》及《中国统计年鉴2000—2009》显示,自1999年至2008年我国文化产业财政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一直维持在0.5%以下,不仅与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与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相比都有一定差距。造成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自2000年起就一直维持在0.2%左右,⑦2010年达到最高也只有2.75%,从中也可以看出财政投入与文化产业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增量及对增加就业的贡献是完全不相称的。当前中国文化产业整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至关重要,通过降低产业的整体成长风险让文化产业成为一个可以较为稳定盈利的朝阳产业,也就联动缓解了融资风险。这方面可以通过设立专项扶持基金,对文化企业实施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如降低税率、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中的差别税率政策,以优惠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和赞助等途径实现,通过成本的降低缓解文化创意产品的市场风险。另一个关键是优化资金的投入结构,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基础性的带动、示范和牵引作用。应重点投入的:一是文化产业的重大基础领域,如公共技术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投入大、产出慢,市场不愿做,但对整个产业长远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的领域。支持位于产业发展趋势前沿的具有示范性、扩散性的新型文化产业项目,改善文化产业的整体成长条件,增加成长的确定性。二是投入融资保障机制建设。成立财政资金主导、政府掌控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文化企业。成立融资担保基金,通过直接贷款、协调贷款、担保贷款多种形式给文化企业资金帮助。成立文化企业专项奖励基金,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项基金直接支持符合特定条件的文化企业和项目。这些措施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化企业的资金难题,提高成长的稳定性。三是人才队伍建设。除了培养文化产业专业人才以外,还要培养文化产业融资管理人才,能为银行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设计专门的文化产业授信工具,解决项目风险评价、价值评价、版权价值评价等文化项目融资信贷准入问题,完成多角度、多方位的授信准入流程,确立风险评估模式,建立贷前、贷中、贷后的全程融资项目监理,形成理性的正向融资机制。用既懂金融又懂文化产业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的力量,增强银行机构对文化企业风险的掌控能力,大胆地向文化企业敞开大门。
2.拓展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的平台。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应该是多元化的,除政府主导的财政资金、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外,还有机构资金、社会资金、产业资金组成的资本市场资金。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入建立和更加成熟,政府资金应该由投资主体角色转变为融资服务角色,资金使用的着力点应该放在主导建立自我运转的文化产品交易融资的市场平台上。在政府的启动和监管之下,由平台自发运作文化产业融资方与多元社会资金投资方的广泛交易,文化产权交易所(中心)就是近年来出现的这类中介平台。伴随着文化产业的整体振兴,2010年以来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郑州等地陆续出现多家以“构建交易平台”为理念的第三方文化版权交易机构,平台以消除资金供给与需求双方信息不对称为主要功能,集合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担保以及会计、审计、法律、经纪多种机构的专业识别和保障功能,公开量化评估融资风险,增加透明度,加强文化企业与投资方信息沟通,为大量文化企业构建更宽泛的融资通道,筛选、促成真正有发展前景的文化创意、文化项目、文化版权壮大成长,是产业健康发展的一种进步趋势。然而由于大多数缺乏政府的有力主导和有效监管,至今已出现层出不穷五花八门的混乱局面,弱化了平台服务优质文化企业的本意,扰乱了正常的融资秩序:弄虚作假,丧失底线。雇佣缺乏职业经验的人甚至学生审看文艺产品、评估创意内容;剽窃创意,转手倒卖,给版权人造成巨大伤害;以股权形式多次拍卖同一书画作品,却没有一位股东真正拥有完整的版权。此种乱象源于参与者的逐利性掩盖、侵蚀了平台的公益公共性,形成了负外部效应,只有政府公权力的有力介入加以纠正,才能形成正外部效应。
那么政府在这一领域可以有哪些作为呢?2009年成立的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给出了清晰答案。上海“文交所”是2011年底由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五部委联合发文支持的全国试点“文交所”,致力于打造中国文化产品与资金市场对接的坚实桥梁,承担社会责任的高起点定位使这里呈现高质量、高效益、高辐射的可喜景象,凸显了政府作为的着力点:首先是监管规范。上海“文交所”实行“三位一体”的监管制度,即会员委托代理制、交易所自律、第三方的产权交易监管机构,形成严格的国有文化企业产权交易制度,各种交易品种至今未产生任何纠纷,同时实现文化与金融的有效对接,受到业界好评;结构完善,多功能广泛参与。与近500家产权经纪公司、28家评估、会计、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15家PE、VC等投资基金、10家商业银行、8家担保公司建立有战略合作关系,融资风险得到极大的透明、考评和控制,成为能全方位为文化企业、文化项目、文化产品提供“价值”评估、担保、交易一条龙融资服务的高效中介平台。其次是高效对接。规范的管理和运作带来的是理想的沟通效果,甘肃獒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品的小说《阿米!走步!》在这个平台上得到向1000多位投资人推荐的机会,最终顺利融资,已成功完成拍摄;上海金沙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0亿兴建的人工沙滩“金山城市沙滩”由于距城市远,宣传不力,游客稀少,公司承受巨大资金压力,上海“文交所”将其三年户外广告经营权挂牌,寻找到多个投资者,经过竞价后使其溢价500%。这里目前有各类文化产品挂牌项目超过2000宗,交易300宗,金额超过152亿,交易规模居行业前列。第三是强辐射。良好的业绩产生了强大服务功能,装备了辐射带动的底气,上海“文交所”与云南、重庆、江苏、安徽、四川、甘肃、宁夏、黑龙江等15个省市区的相关交易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2011年接收安徽“文交所”30多个标的达300亿元的优质文化项目委托。2012年3月27日北京总部挂牌,十余家中央文化企业的首批200多个文化项目同时出现在交易大屏上。下一步还将通过建立分支机构、会员服务窗口、工作站、办事处等多种方式与长三角城市直接开展合作,建设长三角文化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实现交易制度、品种、监管、信息四个统一,带动大区域文化产业融资体系建设。
3.打造版权融资新模式。面对在资本市场上需要融资的企业多如烟海的现实,建立更透明、更公正、更广阔、更高效的版权融资平台的实践探索并没停止,这就是第四方交易平台的新型理念的出现。传统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究其实质仍然是以版权交易代理或版权转卖为主,扮演着代理商或坐市商的角色,而真正的交易平台应该是抽离于交易过程的纯粹的交易服务提供者,不持有、不代理、不买卖任何版权,不分享交易利润,也不承担交易风险,而是充当建设并维护市场规则秩序的裁判员,以第四方承诺机制保证平台安全、公正、高效的高度信用,是优于第三方平台的支撑点和生命力所在。而把这种更加完善的模式转化为现实的首要保证只能是以服务为执政理念的政府,以政府的力量搭建,政府的信用监管,政府的权力裁判,才能真正发挥实效。
于2009年2月16日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成立的北京东方雍和园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正是一个这样的平台,它是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北京产权交易所共同建设,定位于权利人、受让方、中介方之外的第四方常态化服务场所,文化版权投融资服务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功能。2010年联合14家金融机构组建的“北京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平台”,以三方面的专业服务彰显其更加安全、诚信、高效融资服务:版权质押贷款——通过版权质押和锁定应收账款组合担保,无需固定资产抵押和担保机构担保,帮助文化企业融资的“版银宝”。集合信托贷款——通过集合信托途径为中小企业文创园区提供贷款服务;私募基金——通过私募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文化企业。其产品之一是服务于中小影视企业的“影视贷”信贷产品,以版权、版权应收款、预收合同收益权质押,与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合作,为11家企业贷款1.6亿,同时凭借优质项目推选、版权权属核查、行业资信调查、还款来源调查、版权价值评估、不良资产处置等服务,又帮助贷款机构提升了贷前决策、贷后监管和风险处置能力,降低坏账风险,切实降低贷款风险。由此催生了一大批热门影视作品,从电视剧《下海》、《当婆婆遇上妈》、《智者无敌》、《国门英雄》到上映两周票房即过2亿的电影《鸿门宴》。之二是由多家有政府背景的引导基金联合设立的国内第一支版权基金——中关村新媒体版权基金,倡导文化产品版权方与新媒体平台开展长期战略合作。以充分可靠的版权登记、备案、水印植入、基因提取等版权保护措施防范盗版侵权。以实时版权监测及时发现制止盗版,并即时取证提供维权基础,保证权利人利益最大化,促进文化资产权益升值。⑧以透明可信的“保底+分账”分发机制进行第三方监管下的分账运作,提供诚信保障。以极高的公信力和权威度致力于将政府引导资金、金融和产业资本、社会投资为新媒体版权交易提供资金支持,更加严密规范的服务彰显了政府在我国以版权融资为主的文化产业融资机制,向更加科学、成熟方向发展的过渡阶段所起关键作用的着力点,为政府在文化产业融资环境建设中的作为勾勒了明晰的方向,就是立足于弥补高端服务的缺位,打造更加专业、更加健全的文化产业市场化融资机制,为文化产业的壮大提供充足的资金准备。
注释:
①⑥卢林.商业银行信贷与文化产业融资.文化产业导刊,2011(5)
②龙非,李海辉,童怡华.北京市银行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文化产业导刊, 2011(1)
③周婷,杨洋.大金融为大文化插上资本之翼.中国证券报,2010.4.9
④李薇,王芳洁.传媒大亨折戟电影业,百亿诱惑亏多赚少[EB/OL].http://Indus. chinafilm.com/201007/2155450.htm l.2010.7.21
⑤李华成.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及对策.湖北社会科学,2011(7)
⑦王德高,陈思霞,卢盛峰.促进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探析.学习与实践,2011(6)
⑧毕秋灵,黄淼.坚守版权交易“第四方”,打造版权服务新模式.文化产业导刊,2012(3)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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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914(2014)03-045-03
赵敏鉴,硕士研究生,中共昆明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文化产业 云南昆明 65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