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市民化现状调查
2014-04-24魏后凯苏红键李凤桃
魏后凯+苏红键+李凤桃
进城落户、子女教育、房屋租住、社会保障、看病买药……近年来,对于约2.4亿进城农民工而言,这些看似再平常不过的生活,实现起来却那么难。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城镇化就是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主要是农民工的市民化。根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国人口与就业年鉴等相关数据,2012年,我国城镇约有2.4亿的农业转移人口,占城镇人口的1/3,其中约有1.56亿的外来农民工,约占农业转移人口的65%,其余为本地农民工、失地农民及其他人口。
农民工市民化就是指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在经历城乡迁移和职业转变的同时,获得城镇永久居住身份、平等享受城镇居民各项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成为城镇居民的过程。
不过,农民工市民化并不等同于取得城镇户籍,其更深层次的要求,是农民工在取得城镇户籍的基础上,在政治权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市民)同等待遇,并在思想观念、社会认同、生活方式等方面逐步融入城市的过程。
因此,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农民工市民化总体进程:
2012年止步不前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城镇化质量评估与提升路径研究》课题组(下称“课题组”)曾采用2011年数据,对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进行了评价研究。结果表明,2011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为39.56%。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2013)、《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10-2013)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等最新发布的权威数据,《中国经济周刊》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对2012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进行跟踪评价。
这个评价体系分为政治权利、公共服务、经济生活条件、综合文化素质四个大项,共17个分项,构建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综合指数”。各项指标以2012年城镇居民相关指标的平均值为“标准值”,以农民工相关指标的平均值为“测算数值”,以“测算数值:标准值”,得出农民工市民化各指标的“进程”值,用以评价农民工在市民化各个方面与城镇居民的差距。
总体来看,2012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程度综合指数为39.63%,比2011年小幅上升0.07个百分点。综合指数涵盖的17分项指标,除4项数据缺乏、2项数据没有新数据外,其他11个分项指标中,6个上升,5个下降。
四大项指标中,由于政治权利指标下列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与社区管理”两个分项指标数据缺乏,“党团员中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比重”分项缺乏新数据,因此在分析近几年综合指数变化并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时,该项指标应予以剔除。
分析2009年-2012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在公共服务、经济生活、文化素质三大方面,各项按权重测算得出的结果显示,前三年总体按照每年1.5个百分点的速度向前推进;但到了2012年,总体进程却止步不前,甚至降低了0.47个百分点。
公共服务:
农民工是城镇居民的44.49%
公共服务指标分为“子女接受公办教育比重”、“签订劳动合同比重”、 “住房保障”,以及“城镇社会保险参与率”(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共8个分项指标。
2012年,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公共服务方面,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的比值为44.49%,比2011年的45.20%反而降低了0.71个百分点。
与城镇居民最接近的只有工伤保险参与率。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使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参与率“表现最好”,2012年为24%,与城镇人口工伤保险参与率(26.71%)非常接近。
在养老和医疗保险方面,由于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接续、流转、异地结算等制度问题没有解决,导致农民工的城镇社会保险参与率整体较低。2012年,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与率分别为14.3%、16.9%、8.4%、6.1%,而同期城镇人口的参与率分别为42.75%、75.36%、21.39%、21.68%,差距很大,前者与后者的比值分别为33.45%、22.43%、39.27%、28.14%。
数据证实,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参与率从2011年到2012年只表现出小幅增加的趋势,增幅均低于往年的水平。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随着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不少农民工选择在农村参加社会保险,从而降低了相关保险参与率的增幅;另一方面,农民工参保意识不强,且缺乏维权意识,雇主企业也缺乏积极性,从而导致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与率较低,并推进缓慢。
在农民工子女教育方面,随着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农民工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提升到了法律层面,随迁子女进入城镇公办学校的比重逐步上升,2010年以来基本稳定在80%左右。但考虑到有50%左右的留守儿童在老家接受教育,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接受公办教育的比重在2012年大体达到40.08%,比2011年(39.2%)有所提高。
此外,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也仅达到43.9%。而住房保障方面,由于缺乏数据,该项进程推进情况未被计入综合指数之中。
经济生活:
为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一半
从“农民工月平均工资”、“自购住房或独立租赁比重”、“人均消费支出”三个分项指标来看,2012年,衡量农民工经济生活条件的指数为50.21%,比2011年(50.77%)降低0.56个百分点,为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一半。
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2012年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为2290元,仅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897元)的58.76%。
近年来,农民工收入不断增长,从2009年的月均1417元增长到2012年的2290元,与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农民工月均收入与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之比从2009年的52.47%提高到2011年的58.83%,但在2011年-2012年,这个数值却有所回落,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收入水平的差距再次拉开。
从农民工的居住条件来看,农民工独立租赁或自购住房指标逐年下降,从2009年的17.9%降低到2012年的14.10%,其中独立租赁的占13.5%,自购住房的仅0.6%,大部分人居住在雇主或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32.3%)、工地或工棚(10.4%)、生产经营场所(6.1%)以及与他人合租住房(19.7%)。
农民工人均月消费支出指标,因为缺少新数据,2012年的“进程”数值与2011年没有变化。
数据背后的深层原因
城乡福利待遇上的落差,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及其附属的社会福利制度是横在农民工和城镇市民身份之间的根本制度障碍。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并开展了城乡统筹试点工作,但户籍制度改革一直缺乏实质性进展。
户籍只是一个表面现象,背后隐藏的实际是户口背后的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所以,农民工市民化最关键的是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市民化后无差别的社会福利待遇必将给地方政府带来较大的财政压力,这也是户籍制度改革举步维艰的原因。即使有部分省份尝试统一城乡户籍,但原城乡人口在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险、退伍兵安置、交通事故赔偿等方面的待遇差别依然存在。
解决农民工收入、福利与城镇居民的差距问题的办法,就是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均等化,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只有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后,才能逐步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人口的经济收入、住房等一系列的差距。但是,也要意识到,市民化不是一下子就能解决的,农民工与城镇人口在经济、住房、学历、技能等多方面的差距是实际存在的,但差距正在缩小。欧美国家农民融入城市在城镇化过程中也是需要几代人才能实现,市民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缓慢主要存在成本障碍、制度障碍、能力障碍、文化障碍、社会排斥、承载力约束等六大障碍。因此,要加快推进市民化进程,就必须完善体制机制,彻底破除这六大障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