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奖发给借书不还的人
2014-04-21王瑞虎
家教世界·创新阅读 2014年4期
王瑞虎
加拿大卡尔加里市有一家图书馆,借阅政策很宽松,随你借阅多久,从不催促。他们认为,读书是一种精神追求,万不可让商业氛围侵扰了读书人。时间一长,问题出来了,大量的图书被滞留在读者家里,很多读者想看的书,不是没有,而是还“飞”在外边。馆长有些急了,赶忙让工作人员统计了一下,居然有7000余册书逾期未还。
让馆长大伤脑筋的是,不催回这些书,势必会使良好的借阅秩序因此崩溃掉,而动用强硬手段索回这些书又无形中“得罪”了爱书的人。这可怎么办?
一天, 一位经常来图书馆查阅资料的学者卡尔先生得知这一情况后,走进馆长室对馆长说:“馆长可在报纸上发一则广告,声明一周之内,借阅时间最久的读者将赢取本馆给予的大奖,那些借书不还的人就会主动归还。”馆长一听,欣喜万分。
馆长在报纸上登了一则上述内容的声明。果然,一周之内,归还图书的人络绎不绝,很快就将逾期的图书收了回来。令人惊奇的是,其中一位读者竟然借阅了27年之久。图书馆按照约定,将大奖发给了这位“赖”书最久的人。